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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公司向境内供应商采购增值税应税货物。为了奖励供应商保证货物供应,在年末供货量达标后,将支付供应商一定的奖励费。请问,奖励费可否视作我公司支付给供应商的货物买卖的价外费用,对方可否就此给我公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另外,我公司对在年末购买量达标后,将支付购买商一定的奖励费。我公司支付给购买商的奖励费应当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