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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劳动合同法在立法之初就明确确立必须向劳动者倾斜,这也成了该法争议的起点。新法实施半年来,虽然对企业侵害劳动者的行为有了很好的规范,但在一定程度上束缚了用人单位的用人自主权,加重了用人单位的经济负担,损害了用人单位的利益,同时也造成了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的进一步紧张。在合同法细则的期待中,需要再次审视合同法执行半年来的正反面效应,希冀劳动合同法细则的制定能综合考虑双方利益,使该法的实施更加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