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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8年1月,毛泽东在南宁会议上作了名为《工作方法六十条(草案)》的总结讲话。在其中的第三十条方法里,他明确指出“党委要抓军事。军队必须放在党委的领导和监督之下”,深刻体现了毛泽东在和平建设时期对党指挥枪原则的一贯重视和人民战争思想的创新发展。在毛泽东的领导下,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坚持并发展了革命战争年代形成的党委抓军事工作的优良传统,逐步建立起了地方军事工作由地方党委系统和军事系统共同领导的双重领导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