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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12日,湖北省浠水县人民法院对涉嫌串通投标罪的何先辉、姚志勇案进行重审宣判。2008年至2012年间,时任湖北省水总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水总")十处处长的何先辉,为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在工程投标中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报价,姚志勇从中积极配合推动、陈春峰与姚志勇协商弃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