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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台政办发[2013]9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根据《台州市单位GDP能耗统计、监测及考核体系实施方案》(台政发〔2008〕58号)要求,结合各县(市、区)的自查报告,市政府对2012年度各县(市、区)能源"双控"目标完成情况和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价考核。现经市政府同意,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