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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1月21日,进城打工的肖志军带着怀孕的囊子李丽云到北京朝阳区一家医院“治感冒”,医生认为必须立即做剖腹产手术。因肖志军一再拒绝在手术单上签字,李丽云三小时后不治身亡。事件发生后。有人指责肖志军愚昧偏执。也有人谴责医院方面见死不救。那么,究竟谁应该对这场悲剧负责?这场悲剧的背后又隐藏了怎样的社会现实?青年学者许志永博士的观点。也许有助于人们从另类角度反思这场悲剧的实质,并从中获得深刻的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