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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中国矿难事故频发,尽管国家历来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并不断针对煤矿企业存在问题进行整改,但从实际情况看来收效甚微。矿难不仅是生产领域的问题,更是整个社会的焦点。矿难事件所造成的极大社会危害必须引起有关部门的反思。本文以矿难事件为视角,探索与反思中国政府问责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自己建构政府问责制的一些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