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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情为本是歌唱艺术的基本原则,我国古代就有“情之所至、音之所生”的观点,讲了有情才能有声,人为情所动、声为情所发的道理。“情为声之本,声为情之形”是我国传统唱论中重要的美学思想,演唱者的真情实感是声乐情感审美表达的重要特征。再好的声音,缺少了真实的情感,歌声也是苍白无力的。真情实感不是虚情假意,更不是装腔作势。作曲家在作品中勾勒的情感基调,要由歌唱者转变为活生生的情感表现。演唱者要依据作品中内在的喜、怒、哀、乐,掌握好情感表现的分寸,在演唱过程中,把自己化为作品中的人,用真情实感去体现人物的情感,从而去点燃观众情感的火花,这样的情感表现才具有艺术感染力。
一般情况下,思想上的声音形象总是指挥并协调着发声器官的肌肉活动,即歌唱者对于他(她)的乐器的主要控制不只是肌肉上的,还有思想上的。通过想象所形成的内在听觉,总是不自觉地预先支配着声音的吐发,要唱一个音,歌唱者必须首先对那个要唱的母音有一个清晰完整的想象。歌唱艺术同其他表演艺术一样,从阅读作品、熟悉角色开始,就需要借助想象的翅膀,将生活的真实转化为艺术的真实。离开想象,演唱激情将无从产生,艺术情感的表达也就失去了内在的基础和依据。演唱中的想象是演唱者在原有表象的基础上加工改造出歌曲新形象的心理过程。这种想象不是声音技巧,而是情感的流动,通过想象把自己置身于歌曲意境和人物心理之中,感受歌曲所要表现的情绪。复杂的歌曲分析和处理是离不开想象思维活动的,没有剧情的想象、人物形象的想象、生活实践的想象,就不能走进作品、不能进入角色,也就不会表现出逼真的情感,也就失掉了艺术表现的真谛。想象是歌唱者对歌曲的表达和审美体验的桥梁。
声乐作为一门深受人们喜爱的、综合性的表演学科,是人声唱出的带有语言的音乐,在众多音乐表现形式中,声乐的表现力极其丰富而迷人,它的魅力是其它音乐表现形式所无法媲美的,作为一门综合性艺术,美妙的歌声是通过歌唱者身体各部“器官”的有机配合,在主观的声音观念作用下,发出合乎其审美观念的音响,在声乐表演及声乐教学中,我们的表演者、教师、学生不仅仅要把每一个声乐作品的音符、音高、节奏等等一切音乐符号唱完整,更重要的是要从审美的角度出发,深刻体会作品的情感内涵,把作品演唱的更加完美,使每一位欣赏者都能得到生理和心理的审美满足。
歌唱艺术是人类心灵对世界感应的产物,它以独特的艺术表现形式展示其审美功能与价值,充分体现了人类情感表现的自我创造与追求,歌唱者只有从歌唱声音、音乐感觉、情感表现、艺术形象等方面去领悟和体会歌唱艺术的独特魅力,把所有美的审美感受和情感体验倾注在歌唱之中,把美的声音与情感融为一体去揭示作品的思想内涵和情绪,才能使歌唱艺术富有生命力,并产生震撼人心的艺术效果,而在声乐审美研究的过程中,声乐审美能力的培养是极为重要的,对声乐演唱者、声乐欣赏者、声乐教师、声乐学生的审美能力培养,是发挥声乐审美作用的重要保证,只有我们每一个歌唱者积极探寻,潜心研究,才能使我们的演唱更完整,声音更漂亮,表现的情感更丰富,塑造的形象更典型、更完美、更动人,积极有效的发挥声乐的审美价值。
音乐教学中,教师不仅要重视培养学生感受美和鉴赏美的审美能力,更要重视培养他们表现美和创造美的本领。引导和培养学生在感受和理解音乐的基础上演绎歌曲,演好角色,让他们理解到底应该以什么样的情绪、声音、形式来演唱,用什么样的乐器来伴奏,才能使作品达到最佳的表现效果,在教学中教师要多给学生提供机会去参与各种音乐活动与练习,让他们在活动与经历中感受美的熏陶,提升他们的能力。
在音乐教学中,为了更好地让学生提高学习的兴趣和增强美育的效益,教师还应积极营造条件,努力创设艺术氛围,使学生沐浴在良好的氛围中,让他们尽情感悟,尽情体会。例如教师可请一些擅长器乐、声乐、表演的学生到前面来演唱、演奏、表演节目,不断培养他们的自信心,同时培养彼此之间相互合作的精神。也可让学生从家里带一些优美动听的音频资料,在课前或课后,利用适当的时间,播放给大家听,不断拓展学生的视野,努力提高他们的音乐鉴赏和音乐评价能力。同时,通过在音乐教室开辟音乐教学园地、张贴著名音乐家的画像,营造一种学习音乐、感受音乐的气氛,长此以往,势必形成一种积极的良性循环的学习氛围,对巩固和提高学生的学习的审美情趣和音乐学习的兴趣都将大有裨益。
在平常的教学实践中,注重音乐欣赏的教学对学生培养其审美能力尤为重要。归根结底,音乐教学是引导学生感知美、鉴赏美、理解美、创造美和表现美的过程,只有在平时的教学中,潜移默化的熏陶,让学生慢慢体会,学生的审美能力才会不断提高。在实际教学过程中,教师要听作品,想作品,辨作品,创作品,演作品,在这样具体的实践活动逐渐培养学生欣赏美,表现美、创造美的能力。让学生的素养不断得以提升,从而形成健全和谐的人格。
(作者单位:江苏省淮安市老坝口小学)
一般情况下,思想上的声音形象总是指挥并协调着发声器官的肌肉活动,即歌唱者对于他(她)的乐器的主要控制不只是肌肉上的,还有思想上的。通过想象所形成的内在听觉,总是不自觉地预先支配着声音的吐发,要唱一个音,歌唱者必须首先对那个要唱的母音有一个清晰完整的想象。歌唱艺术同其他表演艺术一样,从阅读作品、熟悉角色开始,就需要借助想象的翅膀,将生活的真实转化为艺术的真实。离开想象,演唱激情将无从产生,艺术情感的表达也就失去了内在的基础和依据。演唱中的想象是演唱者在原有表象的基础上加工改造出歌曲新形象的心理过程。这种想象不是声音技巧,而是情感的流动,通过想象把自己置身于歌曲意境和人物心理之中,感受歌曲所要表现的情绪。复杂的歌曲分析和处理是离不开想象思维活动的,没有剧情的想象、人物形象的想象、生活实践的想象,就不能走进作品、不能进入角色,也就不会表现出逼真的情感,也就失掉了艺术表现的真谛。想象是歌唱者对歌曲的表达和审美体验的桥梁。
声乐作为一门深受人们喜爱的、综合性的表演学科,是人声唱出的带有语言的音乐,在众多音乐表现形式中,声乐的表现力极其丰富而迷人,它的魅力是其它音乐表现形式所无法媲美的,作为一门综合性艺术,美妙的歌声是通过歌唱者身体各部“器官”的有机配合,在主观的声音观念作用下,发出合乎其审美观念的音响,在声乐表演及声乐教学中,我们的表演者、教师、学生不仅仅要把每一个声乐作品的音符、音高、节奏等等一切音乐符号唱完整,更重要的是要从审美的角度出发,深刻体会作品的情感内涵,把作品演唱的更加完美,使每一位欣赏者都能得到生理和心理的审美满足。
歌唱艺术是人类心灵对世界感应的产物,它以独特的艺术表现形式展示其审美功能与价值,充分体现了人类情感表现的自我创造与追求,歌唱者只有从歌唱声音、音乐感觉、情感表现、艺术形象等方面去领悟和体会歌唱艺术的独特魅力,把所有美的审美感受和情感体验倾注在歌唱之中,把美的声音与情感融为一体去揭示作品的思想内涵和情绪,才能使歌唱艺术富有生命力,并产生震撼人心的艺术效果,而在声乐审美研究的过程中,声乐审美能力的培养是极为重要的,对声乐演唱者、声乐欣赏者、声乐教师、声乐学生的审美能力培养,是发挥声乐审美作用的重要保证,只有我们每一个歌唱者积极探寻,潜心研究,才能使我们的演唱更完整,声音更漂亮,表现的情感更丰富,塑造的形象更典型、更完美、更动人,积极有效的发挥声乐的审美价值。
音乐教学中,教师不仅要重视培养学生感受美和鉴赏美的审美能力,更要重视培养他们表现美和创造美的本领。引导和培养学生在感受和理解音乐的基础上演绎歌曲,演好角色,让他们理解到底应该以什么样的情绪、声音、形式来演唱,用什么样的乐器来伴奏,才能使作品达到最佳的表现效果,在教学中教师要多给学生提供机会去参与各种音乐活动与练习,让他们在活动与经历中感受美的熏陶,提升他们的能力。
在音乐教学中,为了更好地让学生提高学习的兴趣和增强美育的效益,教师还应积极营造条件,努力创设艺术氛围,使学生沐浴在良好的氛围中,让他们尽情感悟,尽情体会。例如教师可请一些擅长器乐、声乐、表演的学生到前面来演唱、演奏、表演节目,不断培养他们的自信心,同时培养彼此之间相互合作的精神。也可让学生从家里带一些优美动听的音频资料,在课前或课后,利用适当的时间,播放给大家听,不断拓展学生的视野,努力提高他们的音乐鉴赏和音乐评价能力。同时,通过在音乐教室开辟音乐教学园地、张贴著名音乐家的画像,营造一种学习音乐、感受音乐的气氛,长此以往,势必形成一种积极的良性循环的学习氛围,对巩固和提高学生的学习的审美情趣和音乐学习的兴趣都将大有裨益。
在平常的教学实践中,注重音乐欣赏的教学对学生培养其审美能力尤为重要。归根结底,音乐教学是引导学生感知美、鉴赏美、理解美、创造美和表现美的过程,只有在平时的教学中,潜移默化的熏陶,让学生慢慢体会,学生的审美能力才会不断提高。在实际教学过程中,教师要听作品,想作品,辨作品,创作品,演作品,在这样具体的实践活动逐渐培养学生欣赏美,表现美、创造美的能力。让学生的素养不断得以提升,从而形成健全和谐的人格。
(作者单位:江苏省淮安市老坝口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