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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国之大,不仅在于疆域层面、人口层面,还在于由疆域和人口共同作用的治理层面。我国建成了世界上最大规模的教育体系,这是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而在大国视角下思考未来,提高教育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现代化面临着深层次挑战,是新时代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进程中一项重要课题。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年,我国要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教育现代化將取得重要进展,有望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站在重要路口,回顾梳理我国教育治理实践走过的历程,深度认知新时代教育治理中多元主体责任和行动具有重要意义。
从管理到治理的发展脉络
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作为培养人的社会实践活动的教育,其公共性特征日趋增强。正是由于这一特征趋势,21世纪前二十年的我国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历程,呈现出从管理向治理转变,逐步全面深化、进一步向纵深推进的鲜明特点。
在价值取向上呈现出由提高管理效率为主转向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更多关注每一个学习者全面发展,最大化增进公共教育利益。治理改革与观念转变,是相伴相随、相互影响的关系。当把义务教育真正作为公共产品,把学校作为现代公共社会的组成部分之时,教育的公共性便开始得到彰显,教育治理的方向将变得愈加明晰。这将经历一个不断探索的过程。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到九十年代末我国教育经历了追求数量、规模以及速度的教育改革阶段。世纪之初,国务院出台《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在“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基础上明确“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体制,并“改革中小学校长选拔任用和管理制度”“推行中小学校长聘任制”等。这是我国在义务教育虽然基本普及,但面临严重不平衡、教师工资得不到保障以及农村税费改革等情况下进行的教育管理改革,属于从效率导向到公平质量导向的过渡阶段。但是,之后的现代学校制度建设讨论研究将学校置于社会大系统、社会秩序之中,把学校还给社会,让学校具有自主办学权。在政策层面,《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明确提出“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探索建设现代学校制度”。与此同时,2006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在从法律上明确“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体制的同时,指出“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这从法律上保障了作为公共产品的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探索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法律制度保障,其共同之处在于:两者都是教育观念认识深入基础上的制度改革行动,对于我国教育治理变革都具有深层意义。
受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理论的影响,服务政府的理念逐渐深入人心,教育公共服务改革引出一系列重大教育民生制度安排与创新。标志性政策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明确了公共服务的领域,其中义务教育处于重中之重的地位。党的十七大报告也明确提出要“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以常住人口为基数配置基础教育资源,尝试开展义务教育学校委托管理等,成为东部发达地区尤其是大城市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两为主”政策实施切实得到了制度保障。这些重大教育制度安排,使得教育的公共性更加凸显,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变得更为紧密。
教育不仅是民生,更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党的十八大以来,围绕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明确提出更加注重全面发展、更加注重面向人人等八大基本理念,要求大力推进教育理念、体系、制度、内容、方法和治理现代化。近期,国家先后出台实施的《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和《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标志着新时代的教育督导正成为推进管办评分离、构建服务型政府的重要手段,在根本使命上已经转向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完善和优化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价,助力国家加快教育现代化发展,建设教育强国。
在变革力量上,学校成为教育改革发生的重要策源地,区域成为撬动教育发展的重要支点,校际之间、区域之间的协作治理显得更为重要。治理与管理的重要区别在于多主体参与,打破传统行政区划和制度藩篱,确立以共治求善治的行动逻辑。长期以来,义务教育学校作为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教育机构,政府在宏观维度中按照均衡原则分配教育经费、配置教育资源,同时政府也为学校改革和发展提供规划引领、政策保障、课程教材资源等必要的条件支持。但总体来看,学校始终处于资源配置的客体对象,学校的特色发展也不够明显。
随着新时代教育进入到内涵发展阶段,由于学校办学理念、管理水平、历史文化积淀尤其是改革的主动性、持久性、科学性等主观因素存在差异,同样的办学硬件、师资队伍以及课程资源,校际之间办学的水平和质量却有相当大的区别,因此通过重心下移,不断激发学校内在改革的能动性成为教育行政部门推动教育发展的政策指向。在新时代教育现代化发展进程中,学校不能再仅仅是资源配置的客体,而应当也可以成为创造、集聚、运用有效教育资源的主体,不仅是改革的跟随者,更是改革的策划源和实施者。
同时,校际之间的协作治理变得日益重要。教育现代化在内涵上基于学校细胞,但不局限于学校。学校现代化,将依托政府与学校之间、学段之间、校际之间、学校与社会之间构建新的关系形态。校际之间形成良好的学校生态,是新时代教育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目标指向于各级各类学校形成特色、多样、协作、友好、共生的格局。
协作治理的另一个发展趋势是区域之间教育发展的协作。随着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的提出与推进,在“全国一盘棋”整体格局之下,让区域成为撬动教育发展的支点,成为我国教育治理的重要路径选择。新时代的教育治理,在继续发挥以省为单位的教育统筹与改革试验的同时,需要更加关注京津冀、长江经济带、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黄河流域、中西部地区等不同区域支点的分类指导和教改试验。跨省市协同协作能力是区域发展战略的支撑,是教育治理能力的重要维度。 在治理路径上,推进管办评分离、“放管服”改革,其本质目的都在于优化制度供给,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激发改革活力。课程、教师、信息技术等直接关系教育内涵发展的新资源要素,其配置主体将呈现多样化,包括政府、学校、学区集团、社区、非政府公共部门、研究机构、智库、市场等等。在此背景下,优化制度供给,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激发改革活力变得至关重要。为此,《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实施以来,我国积极推进管办评分离、“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制度供给,政事分开、权责明确、统筹协调、规范有序的教育治理框架逐步形成。
简政放权改革是制度供给优化的核心。近年来,我国先后取消下放了一批教育行政审批事项,重点是扩大省级政府的教育统筹权。伴随中央层面简政放权改革力度的加大,有力地激发了地方和高等院校推动教育综合改革的主体意识,增强了教育发展活力。2014年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确定清华、北大和上海市“两校一市”的综合改革方案实施至今,取得积极成效、进入改革收官之年,并将按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
政府教育治理方式创新是制度供给优化的关键。优化制度供给,有赖于厘清政府、学校、社会之间的权责关系,完善构建三者之间良性互动机制,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在治理方式上越来越依靠制度、软硬兼顾标准和多元监督问责机制,实现依法行政和规范管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发挥专业化教育服务作用是制度供给的有效路径。基于管办评分离原则,积极推动教育治理创新,有赖于扩大专业化教育服务的空间:在重大教育决策法定程序中注重引进公众参与和社会协商机制,教育的评价权和监督权更多地交给社会;在政府教育决策和学校发展中引入战略咨询和公众参与机制;支持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参与教育评价,采用现代化评价方法和技术,提高教育评价的科学性、规范性、独立性,切实发挥教育评价的诊断、导向和激励作用。
新发展理念下的政府责任
提高教育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现代化,各级政府履行职责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人民群众对教育的需求将不断迭代升级,教育功能、资源、要素、业态等发生变革是必由出路。随着《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印发实施,《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出台与实施,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核心要义是遵循新发展理念,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
为前沿成果转化实验与创新应用提供支持环境。人民群众期待未来教育,更加聚焦于人的全面发展,教育与社会、科技、文化的联系互动更加紧密,教育更加富有创新性。按照新时代更加注重全面发展、融合发展、共建共享的发展理念,必要的认识和行动是:
——创造区域教育发展的良好环境。这不仅包括政府加大财政投入、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校际之间形成均衡而有活力的生态,还包括为前沿成果转化实验与创新应用提供支持环境。
——促进基础教育学校与区域内“双一流”高校、中科院、教育科研院所、博物馆和科技馆加强合作。站在区域层面聚焦支持环境建设,推动前沿成果在教育领域的转化实验与创新应用。这既是现代政府行为,又将助力区域教育形成新亮点新特色。
——主动培育在研究转化、实验和应用方面具有深度,预期在区域富有示范推广价值的各种类型优质学校。
新时代教育更加注重全面发展的理念,要求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有机融合,全面提升学生意志品质、思维能力、创新精神等综合素质,提高身心健康发展水平。为此,一是大力推动脑科学、认知科学最新研究成果在各级各类人才培养中的应用,推动学与教变革方面的基础性研究,把人作为完整的人,提高学、教、考、评的科学水平;二是加强学前儿童和青少年体质健康监测研究,以及医教结合的探索创新;三是打破教育资源配置的制度壁垒,着眼个性化学习与发展的多元化支持,整合教育、心理、医学、信息技术等学科、部门力量,推动中小学与大学、科研院所联合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完善超常学生的甄别和培养机制;四是推动学校多样化特色发展,促进学校从分层走向分类发展,并促进不同学段之间的教育有序科学衔接。
推进人工智能与信息技术在教育领域的深度应用。我国正在抢抓人工智能发展机遇,关乎国家未来人才培养的教育领域理应成为深度应用的高地。政府应成为人工智能在教育领域深度应用的积极引领者和推动者:
——整合包括学生发展数据、问卷调查数据、课堂观察数据以及教育发展统计及趋势数据等多源数据,推动数据分析比较乃至追踪、实验,以及推进学校寻找改进的策略与有效路径;
——改变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仍停留在表面,缺乏信息化与课程教学的深度融合状况,积极推动信息技术有机融入课程、教师备课、教学工具、质量监测,加强探索基于数据的精准分析和个性化教学,促进学生个性化成长;
——顺应学习者对个性化、多样化的需求和发展需求日益增长,运用快速发展的现代信息技术、数据挖掘分析,为因材施教、实施差异化教育提供有力支持;
——应用信息化手段、助力无障碍环境建设,支持每个学习者获得出彩人生,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
在区域内建立科学的教育评价体系。按照督导、监测与评价三位一体要求,建立健全区域层面、学校层面、学生层面等多维层面构成的科学的教育评价体系,为人才培养与激发学校办学活力提供支持。这是政府发挥评价导向作用、推动教育质量与创新的有效路径,是教育治理改革的重要抓手。
一是建立符合区域发展实际的教育标准体系。标准体系既包括硬标准,更包括软标准,既服务于教育质量,又服务于教育创新。建立标准体系的重要行动还包括:规范标准体系和推行程序的建设与制定,持续做好教育标准体系的实践、总结与推广;二是推动促进学生发展为目标的评价改革。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关注学生个性特长评价,充分发挥评价激励学生个性发展的作用;为学生个性潜能激发和特长发展提供丰富的教育资源与学习机会,赋予学生自主选择的权利并提供政策、制度及其评价支持;三是为社会参与教育评价提供支持环境。引入专业智库、第三方评价机构为区域教育质量和学校改进提供诊断、调研、分析与决策支持,推动社会评价与咨询信息转化为创新政策。 家庭与社会责任渐成共识
随着新时代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深入,家庭与社会将承担重要的教育责任,这已逐渐成为社会共识。相应的重要认知与行动包括:
——从依赖政府财力保障转向依靠多元化战略资源。只有采取新的方法动员新的资源,形成新的驱动力,进而才能将新时代的教育推向前所未有的变化,带动教育结构、质量、效益的提升。
——扩大专业化的知识服务和广泛的社会参与。这是政府由原来的运用单一行政管理手段,转向运用拨款、立法、监督、评价、规划、咨询等多种综合治理方法的必然要求。
——政府向学校、市场和社会适度放权。变直接的全面控制为间接的宏观管理,是治理改革的基本方向。但政府依然是义务教育供给的财政责任主体和宏观管理责任主体。在确保政府主导地位的同时,应当寻求在政府、市场与社会之间建立起互补与合作关系,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有效平衡学生的消费者权利和公民权利。
——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与支持环境。让区域内的社会组织、利益群体和公民个体积极参与区域内教育公共事务,为学生健康成长与青少年保护提供良好环境,这不仅是区域教育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公共政府、服务政府和法治政府的职责。
——社会过度教育焦虑成为社会高度关注问题。形成原因复杂,既有社会发展阶段、传统文化与教育观念、高等学校办学与招生等因素影响,又与学校办学与治理有关。基于综合治理理念,规范和引导社会教育机构和家长群舆论,积极缓解家长的教育焦虑,是教育现代化进程中的重要任务。
让基于大数据的监测评价融入治理过程
基于数据的公共教育政策制订趋势正愈发明显。21世纪的教育正在被大量数据包围,在此背景下,有必要研究的一个关键问题:如何把数据转换为良好的教育治理结果,亦即怎样把数据转换为信息、知识、智慧,从而作用于教育治理与决策。大数据的兴起及其反思研究,更加强化了教育治理与决策要基于数据的观念。但与二十世纪相比,基于数据的教育治理与决策,不仅是强调运用科学的方法,也强调价值分析,呈现出综合化的特点。基于“大数据”的治理逻辑,其核心要义是强调数据必须服务于公共教育问题的治理。
从教育治理的角度来看,基于大数据的教育监测评估,应当超越对数据库的理解,融入教育治理过程,提升监测评价效能。对照国家和区域教育发展战略目标,建立动态监测和评估制度,是深入转变政府职能,精准补齐短板、动态调适政策的内在需要。基于实证数据综合监测目标的达成度、任务的落实程度,不仅有助于把握教育现代化进程,在时空维度上所处的方位,而且基于监测结果分析的政策改进以及对区域、学校的激励将激发基础教育发展活力。同时,全方位跟踪展示教育改革和发展成就,将凝聚多方力量,形成广泛共识,增强教育自信。从路径上而言,提升监测评价能力,需要创新监测评价方法与机制,收集多种类型的数据,反映多种声音。教育统计数据是基础教育现代化监测评价中的重要数据,我国教育统计制度与数据库的建设为教育监测评价提供了良好基础。但与此同时,统计数据的局限性客观存在。为提升人民对教育发展的获得感,基于我国国情和教育管理体制,加强教育调查数据的采集机制建设,是教育监测评价效能提升的重要支撑。
教育治理过程必然面对来自社会各方的多种声音,但服务于人是核心。大数据系统为谁服务、为谁提供支持,这是一个基本问题。从服务对象的角度分析,收集分析来自农村地区、连片特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发展状况,关注不利地区和人群的教育权益,是站在国家立场采取的必要优先行动。面向社会公众及时动态发布相关统计信息、目标达成和预警以及发展愿景,凝聚全社会力量支持教育,是必要的开放机制。基于监测平台数据,建立不同学科、不同领域专家学者的协作平台以及专家与政策制定者的对话机制,则是教育大数据服务教育治理与决策、释放最大化效益的有效行动。
大数据的核心要义并不在于因我国教育规模大而伴随产生的数据体量之大,而在于教育治理与决策中因考虑因素之多而产生的数据框架之大。大的数据框架,是把教育决策与治理置于世界变化与中国国情背景下,在横向上考虑不同部门主管教育发展领域,在纵向上关注国家总体发展格局与区域、省市发展状况和县域均衡。以制订国家的教育发展规划为例,数据框架包含教育与经济社会数据、国际比较数据,各省数据以及京津冀、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黄河流域、东北以及中西部地區的教育与人力资源数据等等。只有构建大的数据框架,才能从根本上改变传统数据的零散、碎片化,提高数据分析的专业性,对教育决策与治理的精准支持服务。基于大数据的教育监测评价融入治理过程,意味着政府职能转变相伴相随,突破跨部门政策制定实施困境,同时建立中央和省级政府间新型关系,落实省级政府的教育统筹与管理职能,以及构建区域之间、学校之间协作治理机制,完善行业协会参与教育的机制。
从管理到治理的发展脉络
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作为培养人的社会实践活动的教育,其公共性特征日趋增强。正是由于这一特征趋势,21世纪前二十年的我国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历程,呈现出从管理向治理转变,逐步全面深化、进一步向纵深推进的鲜明特点。
在价值取向上呈现出由提高管理效率为主转向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更多关注每一个学习者全面发展,最大化增进公共教育利益。治理改革与观念转变,是相伴相随、相互影响的关系。当把义务教育真正作为公共产品,把学校作为现代公共社会的组成部分之时,教育的公共性便开始得到彰显,教育治理的方向将变得愈加明晰。这将经历一个不断探索的过程。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到九十年代末我国教育经历了追求数量、规模以及速度的教育改革阶段。世纪之初,国务院出台《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在“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基础上明确“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体制,并“改革中小学校长选拔任用和管理制度”“推行中小学校长聘任制”等。这是我国在义务教育虽然基本普及,但面临严重不平衡、教师工资得不到保障以及农村税费改革等情况下进行的教育管理改革,属于从效率导向到公平质量导向的过渡阶段。但是,之后的现代学校制度建设讨论研究将学校置于社会大系统、社会秩序之中,把学校还给社会,让学校具有自主办学权。在政策层面,《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明确提出“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探索建设现代学校制度”。与此同时,2006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在从法律上明确“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体制的同时,指出“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这从法律上保障了作为公共产品的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探索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法律制度保障,其共同之处在于:两者都是教育观念认识深入基础上的制度改革行动,对于我国教育治理变革都具有深层意义。
受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理论的影响,服务政府的理念逐渐深入人心,教育公共服务改革引出一系列重大教育民生制度安排与创新。标志性政策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明确了公共服务的领域,其中义务教育处于重中之重的地位。党的十七大报告也明确提出要“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以常住人口为基数配置基础教育资源,尝试开展义务教育学校委托管理等,成为东部发达地区尤其是大城市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两为主”政策实施切实得到了制度保障。这些重大教育制度安排,使得教育的公共性更加凸显,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变得更为紧密。
教育不仅是民生,更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党的十八大以来,围绕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明确提出更加注重全面发展、更加注重面向人人等八大基本理念,要求大力推进教育理念、体系、制度、内容、方法和治理现代化。近期,国家先后出台实施的《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和《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标志着新时代的教育督导正成为推进管办评分离、构建服务型政府的重要手段,在根本使命上已经转向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完善和优化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价,助力国家加快教育现代化发展,建设教育强国。
在变革力量上,学校成为教育改革发生的重要策源地,区域成为撬动教育发展的重要支点,校际之间、区域之间的协作治理显得更为重要。治理与管理的重要区别在于多主体参与,打破传统行政区划和制度藩篱,确立以共治求善治的行动逻辑。长期以来,义务教育学校作为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教育机构,政府在宏观维度中按照均衡原则分配教育经费、配置教育资源,同时政府也为学校改革和发展提供规划引领、政策保障、课程教材资源等必要的条件支持。但总体来看,学校始终处于资源配置的客体对象,学校的特色发展也不够明显。
随着新时代教育进入到内涵发展阶段,由于学校办学理念、管理水平、历史文化积淀尤其是改革的主动性、持久性、科学性等主观因素存在差异,同样的办学硬件、师资队伍以及课程资源,校际之间办学的水平和质量却有相当大的区别,因此通过重心下移,不断激发学校内在改革的能动性成为教育行政部门推动教育发展的政策指向。在新时代教育现代化发展进程中,学校不能再仅仅是资源配置的客体,而应当也可以成为创造、集聚、运用有效教育资源的主体,不仅是改革的跟随者,更是改革的策划源和实施者。
同时,校际之间的协作治理变得日益重要。教育现代化在内涵上基于学校细胞,但不局限于学校。学校现代化,将依托政府与学校之间、学段之间、校际之间、学校与社会之间构建新的关系形态。校际之间形成良好的学校生态,是新时代教育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目标指向于各级各类学校形成特色、多样、协作、友好、共生的格局。
协作治理的另一个发展趋势是区域之间教育发展的协作。随着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的提出与推进,在“全国一盘棋”整体格局之下,让区域成为撬动教育发展的支点,成为我国教育治理的重要路径选择。新时代的教育治理,在继续发挥以省为单位的教育统筹与改革试验的同时,需要更加关注京津冀、长江经济带、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黄河流域、中西部地区等不同区域支点的分类指导和教改试验。跨省市协同协作能力是区域发展战略的支撑,是教育治理能力的重要维度。 在治理路径上,推进管办评分离、“放管服”改革,其本质目的都在于优化制度供给,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激发改革活力。课程、教师、信息技术等直接关系教育内涵发展的新资源要素,其配置主体将呈现多样化,包括政府、学校、学区集团、社区、非政府公共部门、研究机构、智库、市场等等。在此背景下,优化制度供给,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激发改革活力变得至关重要。为此,《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实施以来,我国积极推进管办评分离、“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制度供给,政事分开、权责明确、统筹协调、规范有序的教育治理框架逐步形成。
简政放权改革是制度供给优化的核心。近年来,我国先后取消下放了一批教育行政审批事项,重点是扩大省级政府的教育统筹权。伴随中央层面简政放权改革力度的加大,有力地激发了地方和高等院校推动教育综合改革的主体意识,增强了教育发展活力。2014年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确定清华、北大和上海市“两校一市”的综合改革方案实施至今,取得积极成效、进入改革收官之年,并将按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
政府教育治理方式创新是制度供给优化的关键。优化制度供给,有赖于厘清政府、学校、社会之间的权责关系,完善构建三者之间良性互动机制,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在治理方式上越来越依靠制度、软硬兼顾标准和多元监督问责机制,实现依法行政和规范管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发挥专业化教育服务作用是制度供给的有效路径。基于管办评分离原则,积极推动教育治理创新,有赖于扩大专业化教育服务的空间:在重大教育决策法定程序中注重引进公众参与和社会协商机制,教育的评价权和监督权更多地交给社会;在政府教育决策和学校发展中引入战略咨询和公众参与机制;支持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参与教育评价,采用现代化评价方法和技术,提高教育评价的科学性、规范性、独立性,切实发挥教育评价的诊断、导向和激励作用。
新发展理念下的政府责任
提高教育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现代化,各级政府履行职责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人民群众对教育的需求将不断迭代升级,教育功能、资源、要素、业态等发生变革是必由出路。随着《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印发实施,《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出台与实施,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核心要义是遵循新发展理念,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
为前沿成果转化实验与创新应用提供支持环境。人民群众期待未来教育,更加聚焦于人的全面发展,教育与社会、科技、文化的联系互动更加紧密,教育更加富有创新性。按照新时代更加注重全面发展、融合发展、共建共享的发展理念,必要的认识和行动是:
——创造区域教育发展的良好环境。这不仅包括政府加大财政投入、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校际之间形成均衡而有活力的生态,还包括为前沿成果转化实验与创新应用提供支持环境。
——促进基础教育学校与区域内“双一流”高校、中科院、教育科研院所、博物馆和科技馆加强合作。站在区域层面聚焦支持环境建设,推动前沿成果在教育领域的转化实验与创新应用。这既是现代政府行为,又将助力区域教育形成新亮点新特色。
——主动培育在研究转化、实验和应用方面具有深度,预期在区域富有示范推广价值的各种类型优质学校。
新时代教育更加注重全面发展的理念,要求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有机融合,全面提升学生意志品质、思维能力、创新精神等综合素质,提高身心健康发展水平。为此,一是大力推动脑科学、认知科学最新研究成果在各级各类人才培养中的应用,推动学与教变革方面的基础性研究,把人作为完整的人,提高学、教、考、评的科学水平;二是加强学前儿童和青少年体质健康监测研究,以及医教结合的探索创新;三是打破教育资源配置的制度壁垒,着眼个性化学习与发展的多元化支持,整合教育、心理、医学、信息技术等学科、部门力量,推动中小学与大学、科研院所联合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完善超常学生的甄别和培养机制;四是推动学校多样化特色发展,促进学校从分层走向分类发展,并促进不同学段之间的教育有序科学衔接。
推进人工智能与信息技术在教育领域的深度应用。我国正在抢抓人工智能发展机遇,关乎国家未来人才培养的教育领域理应成为深度应用的高地。政府应成为人工智能在教育领域深度应用的积极引领者和推动者:
——整合包括学生发展数据、问卷调查数据、课堂观察数据以及教育发展统计及趋势数据等多源数据,推动数据分析比较乃至追踪、实验,以及推进学校寻找改进的策略与有效路径;
——改变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仍停留在表面,缺乏信息化与课程教学的深度融合状况,积极推动信息技术有机融入课程、教师备课、教学工具、质量监测,加强探索基于数据的精准分析和个性化教学,促进学生个性化成长;
——顺应学习者对个性化、多样化的需求和发展需求日益增长,运用快速发展的现代信息技术、数据挖掘分析,为因材施教、实施差异化教育提供有力支持;
——应用信息化手段、助力无障碍环境建设,支持每个学习者获得出彩人生,积极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
在区域内建立科学的教育评价体系。按照督导、监测与评价三位一体要求,建立健全区域层面、学校层面、学生层面等多维层面构成的科学的教育评价体系,为人才培养与激发学校办学活力提供支持。这是政府发挥评价导向作用、推动教育质量与创新的有效路径,是教育治理改革的重要抓手。
一是建立符合区域发展实际的教育标准体系。标准体系既包括硬标准,更包括软标准,既服务于教育质量,又服务于教育创新。建立标准体系的重要行动还包括:规范标准体系和推行程序的建设与制定,持续做好教育标准体系的实践、总结与推广;二是推动促进学生发展为目标的评价改革。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关注学生个性特长评价,充分发挥评价激励学生个性发展的作用;为学生个性潜能激发和特长发展提供丰富的教育资源与学习机会,赋予学生自主选择的权利并提供政策、制度及其评价支持;三是为社会参与教育评价提供支持环境。引入专业智库、第三方评价机构为区域教育质量和学校改进提供诊断、调研、分析与决策支持,推动社会评价与咨询信息转化为创新政策。 家庭与社会责任渐成共识
随着新时代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深入,家庭与社会将承担重要的教育责任,这已逐渐成为社会共识。相应的重要认知与行动包括:
——从依赖政府财力保障转向依靠多元化战略资源。只有采取新的方法动员新的资源,形成新的驱动力,进而才能将新时代的教育推向前所未有的变化,带动教育结构、质量、效益的提升。
——扩大专业化的知识服务和广泛的社会参与。这是政府由原来的运用单一行政管理手段,转向运用拨款、立法、监督、评价、规划、咨询等多种综合治理方法的必然要求。
——政府向学校、市场和社会适度放权。变直接的全面控制为间接的宏观管理,是治理改革的基本方向。但政府依然是义务教育供给的财政责任主体和宏观管理责任主体。在确保政府主导地位的同时,应当寻求在政府、市场与社会之间建立起互补与合作关系,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有效平衡学生的消费者权利和公民权利。
——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与支持环境。让区域内的社会组织、利益群体和公民个体积极参与区域内教育公共事务,为学生健康成长与青少年保护提供良好环境,这不仅是区域教育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公共政府、服务政府和法治政府的职责。
——社会过度教育焦虑成为社会高度关注问题。形成原因复杂,既有社会发展阶段、传统文化与教育观念、高等学校办学与招生等因素影响,又与学校办学与治理有关。基于综合治理理念,规范和引导社会教育机构和家长群舆论,积极缓解家长的教育焦虑,是教育现代化进程中的重要任务。
让基于大数据的监测评价融入治理过程
基于数据的公共教育政策制订趋势正愈发明显。21世纪的教育正在被大量数据包围,在此背景下,有必要研究的一个关键问题:如何把数据转换为良好的教育治理结果,亦即怎样把数据转换为信息、知识、智慧,从而作用于教育治理与决策。大数据的兴起及其反思研究,更加强化了教育治理与决策要基于数据的观念。但与二十世纪相比,基于数据的教育治理与决策,不仅是强调运用科学的方法,也强调价值分析,呈现出综合化的特点。基于“大数据”的治理逻辑,其核心要义是强调数据必须服务于公共教育问题的治理。
从教育治理的角度来看,基于大数据的教育监测评估,应当超越对数据库的理解,融入教育治理过程,提升监测评价效能。对照国家和区域教育发展战略目标,建立动态监测和评估制度,是深入转变政府职能,精准补齐短板、动态调适政策的内在需要。基于实证数据综合监测目标的达成度、任务的落实程度,不仅有助于把握教育现代化进程,在时空维度上所处的方位,而且基于监测结果分析的政策改进以及对区域、学校的激励将激发基础教育发展活力。同时,全方位跟踪展示教育改革和发展成就,将凝聚多方力量,形成广泛共识,增强教育自信。从路径上而言,提升监测评价能力,需要创新监测评价方法与机制,收集多种类型的数据,反映多种声音。教育统计数据是基础教育现代化监测评价中的重要数据,我国教育统计制度与数据库的建设为教育监测评价提供了良好基础。但与此同时,统计数据的局限性客观存在。为提升人民对教育发展的获得感,基于我国国情和教育管理体制,加强教育调查数据的采集机制建设,是教育监测评价效能提升的重要支撑。
教育治理过程必然面对来自社会各方的多种声音,但服务于人是核心。大数据系统为谁服务、为谁提供支持,这是一个基本问题。从服务对象的角度分析,收集分析来自农村地区、连片特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发展状况,关注不利地区和人群的教育权益,是站在国家立场采取的必要优先行动。面向社会公众及时动态发布相关统计信息、目标达成和预警以及发展愿景,凝聚全社会力量支持教育,是必要的开放机制。基于监测平台数据,建立不同学科、不同领域专家学者的协作平台以及专家与政策制定者的对话机制,则是教育大数据服务教育治理与决策、释放最大化效益的有效行动。
大数据的核心要义并不在于因我国教育规模大而伴随产生的数据体量之大,而在于教育治理与决策中因考虑因素之多而产生的数据框架之大。大的数据框架,是把教育决策与治理置于世界变化与中国国情背景下,在横向上考虑不同部门主管教育发展领域,在纵向上关注国家总体发展格局与区域、省市发展状况和县域均衡。以制订国家的教育发展规划为例,数据框架包含教育与经济社会数据、国际比较数据,各省数据以及京津冀、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黄河流域、东北以及中西部地區的教育与人力资源数据等等。只有构建大的数据框架,才能从根本上改变传统数据的零散、碎片化,提高数据分析的专业性,对教育决策与治理的精准支持服务。基于大数据的教育监测评价融入治理过程,意味着政府职能转变相伴相随,突破跨部门政策制定实施困境,同时建立中央和省级政府间新型关系,落实省级政府的教育统筹与管理职能,以及构建区域之间、学校之间协作治理机制,完善行业协会参与教育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