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推土机所过之处,民居夷为废墟,高楼拔地而起。这是很多地方跨越式发展的写照,也是征地拆迁矛盾发生的根源。日前,针对一些地方相继发生的暴力征地事件,国土资源部下发《关于严格管理防止违法违规征地的紧急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征地管理,防止违法违规征地,杜绝暴力征地行为。
国土资源部这一“紧急通知”,有其强烈的现实针对性。这些年,我们见证了“钉子户”成为风靡网络的热词,耳闻了“拆迁自焚”的悲剧屡屡上演,目睹了拆迁工地上频频出现的官民对立。今年3月下旬以来,在河南中牟和湖北巴东,甚至相继出现农民被企业施工车碾压致死的人间悲剧。征地拆迁引爆的事端,已经成为一些地区主要的社会矛盾来源。现在,一纸紧急通知,就是要以“重拳方有效,重典才治乱”的决心来杜绝暴力征地、强行拆迁。
平心而论,置身于快速发展的当今中国,征地拆迁是新型城镇化的必然需求,不能回避也不容回避。发展规划,需要土地作为空间载体;城市扩张,更需土地承载新增人口。征地拆迁越不过、绕不开,在这种情况下,更需审视其间暴力因素的出现,寻找破解之方。
征地冲突不断,归根结底因利益而起;拆迁矛盾重重,追根溯源还是利益关系没有理顺。在政府部门、开发商与农民这三方利益主体中,农民处于最弱势的地位。对农民而言,如果失去土地可以换来符合法律标准的征地补偿和就业安置,那么,征地拆迁未尝不是一种理性选择。
然而,实际情况常常事与愿违。在一些地方,政府部门以公共利益征地,低价买进;转手即以商业利益卖地,高价售出。这中间的巨额差价就是土地财政的主要构成。还有些地方,征地完成了,项目动工了,推土机启动了,却迟迟不兑现一开始的补偿承诺,至于就业安置,更是成了一个江湖上的传说。
更可怕的是,巨大的土地财政、膨胀的政绩冲动,推动一些地方政府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藐视法律程序,这无疑是暴力拆迁层出不穷的主要原因。一些人忘记了土地不仅是农民的收入来源,更是农民的全部保障和退路,一旦失去土地又得不到合理的补偿和安置,农民就成为没有根基的柳絮。以生命反抗暴力征地,就成为他们不得已的选择。
当然,随着时间推移,征地拆迁的剧情也在发生着某些变化。既然一些地方政府不守法在先,少数群众也就“以吏为师”,对拆迁补偿漫天要价。“拆掉一棵树索要16万”、“一碗水被要一个湖的价”,类似的新闻常常见诸报端。再加上一些“钉子户”的极端行为容易博得舆论同情,即便他们的诉求有不合理之处,当地政府迫于压力也往往曲意从之,由此形成的“示范效应”鼓励更多农民步其后尘,导致极端行为愈演愈烈,使得征地拆迁中的矛盾更趋复杂,很难用道德标准进行简单评判。
理顺地方政府、开发商和农民之间的利益关系,妥善解决征地拆迁中的复杂矛盾,需要把“法律”作为最高准绳。政府部门要在法律框架内征地,农民也应在法律框架内维权。对政府部门而言,如果征地补偿和就业安置都按照法律规定落到实处,征地遇到的阻力是否就能化于无形?如果遇到征地农民的不同意见,多一些法律框架内的与民协商,而不是动辄诉诸暴力,是不是就可以避免官民冲突,进而防止农民出现极端行为?从这个意义而言,在征地拆迁中,合法是必须坚守的底线,暴力是不可触碰的红线。
在法律框架内解决拆迁矛盾,已有成功先例。去年12月1日,浙江温岭“最牛钉子户”房屋被依法拆除。这说明,在法律框架内协商解决,付出的治理成本比动用暴力小得多。
国土资源部的“紧急文件”释放出了对农民的善意和暖意,但一纸文件能否管住推土机的轰鸣,能否遏制一些地方的政绩冲动,还要看这个文件能否转化为真正的执行力。对此,我们拭目以待。
国土资源部这一“紧急通知”,有其强烈的现实针对性。这些年,我们见证了“钉子户”成为风靡网络的热词,耳闻了“拆迁自焚”的悲剧屡屡上演,目睹了拆迁工地上频频出现的官民对立。今年3月下旬以来,在河南中牟和湖北巴东,甚至相继出现农民被企业施工车碾压致死的人间悲剧。征地拆迁引爆的事端,已经成为一些地区主要的社会矛盾来源。现在,一纸紧急通知,就是要以“重拳方有效,重典才治乱”的决心来杜绝暴力征地、强行拆迁。
平心而论,置身于快速发展的当今中国,征地拆迁是新型城镇化的必然需求,不能回避也不容回避。发展规划,需要土地作为空间载体;城市扩张,更需土地承载新增人口。征地拆迁越不过、绕不开,在这种情况下,更需审视其间暴力因素的出现,寻找破解之方。
征地冲突不断,归根结底因利益而起;拆迁矛盾重重,追根溯源还是利益关系没有理顺。在政府部门、开发商与农民这三方利益主体中,农民处于最弱势的地位。对农民而言,如果失去土地可以换来符合法律标准的征地补偿和就业安置,那么,征地拆迁未尝不是一种理性选择。
然而,实际情况常常事与愿违。在一些地方,政府部门以公共利益征地,低价买进;转手即以商业利益卖地,高价售出。这中间的巨额差价就是土地财政的主要构成。还有些地方,征地完成了,项目动工了,推土机启动了,却迟迟不兑现一开始的补偿承诺,至于就业安置,更是成了一个江湖上的传说。
更可怕的是,巨大的土地财政、膨胀的政绩冲动,推动一些地方政府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藐视法律程序,这无疑是暴力拆迁层出不穷的主要原因。一些人忘记了土地不仅是农民的收入来源,更是农民的全部保障和退路,一旦失去土地又得不到合理的补偿和安置,农民就成为没有根基的柳絮。以生命反抗暴力征地,就成为他们不得已的选择。
当然,随着时间推移,征地拆迁的剧情也在发生着某些变化。既然一些地方政府不守法在先,少数群众也就“以吏为师”,对拆迁补偿漫天要价。“拆掉一棵树索要16万”、“一碗水被要一个湖的价”,类似的新闻常常见诸报端。再加上一些“钉子户”的极端行为容易博得舆论同情,即便他们的诉求有不合理之处,当地政府迫于压力也往往曲意从之,由此形成的“示范效应”鼓励更多农民步其后尘,导致极端行为愈演愈烈,使得征地拆迁中的矛盾更趋复杂,很难用道德标准进行简单评判。
理顺地方政府、开发商和农民之间的利益关系,妥善解决征地拆迁中的复杂矛盾,需要把“法律”作为最高准绳。政府部门要在法律框架内征地,农民也应在法律框架内维权。对政府部门而言,如果征地补偿和就业安置都按照法律规定落到实处,征地遇到的阻力是否就能化于无形?如果遇到征地农民的不同意见,多一些法律框架内的与民协商,而不是动辄诉诸暴力,是不是就可以避免官民冲突,进而防止农民出现极端行为?从这个意义而言,在征地拆迁中,合法是必须坚守的底线,暴力是不可触碰的红线。
在法律框架内解决拆迁矛盾,已有成功先例。去年12月1日,浙江温岭“最牛钉子户”房屋被依法拆除。这说明,在法律框架内协商解决,付出的治理成本比动用暴力小得多。
国土资源部的“紧急文件”释放出了对农民的善意和暖意,但一纸文件能否管住推土机的轰鸣,能否遏制一些地方的政绩冲动,还要看这个文件能否转化为真正的执行力。对此,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