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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11号令)精神,为更好地服务煤矿企业和适应安全生产发展的需要,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保驾护航,为云南煤矿监察监管部门的监察监管工作提供决策依据,2009年2月,经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批准在云南煤矿安全技术中心成立了云南煤矿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简称云南煤矿注安事务所)。自成立以来,云南煤矿注安事务所充分发挥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功能,积极主动地为中小煤矿企业服务,为云南煤炭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弥补了中小煤矿企业安全管理和技术工作上的空白,为注册安全工程师拓展社会化服务空间、发挥作用探索了一条有效的途径。云南煤矿注安事务所已逐步成为了云南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力量和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骨干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