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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生活垃圾处理不当导致全社会的经济发展严重滑坡,生活垃圾的处理已经上升为环境治理的重大问题。生活垃圾一天天增加,可是简陋狭隘的垃圾处理厂和破旧的设施却跟不上垃圾量的步伐,面对着严重的威胁和挑战。由此可知,生活垃圾的处理无疑需要国民具有更加强大的环境保护意识,同时,经济上要加大力度,可以拥有更加先进的垃圾处理器,健全环境保护设施。只有垃圾处理科技水平跟上了时代潮流,生活垃圾无害化才得以保证。
关键词:生活垃圾;处理方法;规划
一、城市生活垃圾的单一处理方式
目前,城市生活垃圾的单一处理方式主要有填埋、焚烧和堆肥三种,它们在实施的过程中都存在着一些问题。
1、填埋法
填埋法因其建设投资少、处理垃圾量大、土地可得到恢复利用等特点,且作为生活垃圾的最终处置方式,目前仍然是中国乃至世界上大多数城市解决生活垃圾问题的主要方式。该方式实施中遇到的问题主要是防渗和解决填埋气污染,使垃圾填埋场的建设符合卫生规范,从而使对环境的污染降至最低。当前仍存在一些问题:可燃物得不到利用;渗出液处理难度大或处理成本很高;占用大量土地。
2、焚烧法
焚烧法是将城市生活垃圾进行高温处理的方法,与填埋法相比,它具有占地小、场地选择易、处理时间短、减量化显著(减重一般达70%,减容一般达90%)、无害化较彻底,以及可回收垃圾余热等优点,近20 年来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在我国,继深圳建成第一座垃圾焚烧场以来,目前,北海、厦门、广州、上海、北京、太原等城市也都在建设或计划建设垃圾焚烧厂。但是该处理方式也存在以下问题:一次性投资较高;焚烧尾气的二次污染处理工艺复杂、操作和控制的技术要求高。
3、堆肥法
堆肥法是对垃圾中可生物降解的有机物进行处理和利用的有效方式。目前我国生活垃圾采用堆肥处理方式遇到的问题主要是:进场垃圾的成分难以控制;垃圾堆肥产品的销路不畅。其根本原因在于我国垃圾的源头分类工作做得较差。总之,对于组成成分复杂的生活垃圾,单一处理方式均有其局限性,或仅对特定类型的垃圾才有效。焚烧法比较适用于经济较发达、垃圾热值较高、土地较少的地區;垃圾堆肥比较适用于垃圾成分中有机质含量较高的地区;卫生填埋是垃圾的最终处理方法,是垃圾处理方案中必不可少的一环,它主要适用于处置无机物含量高的垃圾。
二、综合处理
所谓综合处理,就是将堆肥、焚烧、填埋三种方法有机结合、综合成一体的垃圾处理方式。该方式的基本思路是:先将垃圾进行初步筛分,去除其中的灰分或不可堆肥的无机质用做填埋或生产建材;然后对筛上物进行严格的分拣,回收可循环利用的物质,有机质运至发酵仓进行高温堆肥,可燃物运去焚烧,焚烧所产生的热量用于堆肥的烘干和复合肥的造粒。实现这种思路的措施就是建造垃圾综合处理厂。
可见垃圾综合处理是集中了填埋、焚烧和堆肥的优点的一种生活垃圾处理方式,它解决了各单一处理的缺点。比如,采用综合处理与单纯填埋处理方式相比,可腐有机物与可燃有机物得到了利用,源回收利用差,占用大量土地的缺点;与单纯焚烧处理方式相比,综合处理由于焚烧量减少使得焚烧方便,二次污染少,焚烧设备寿命长;与单纯堆肥处理方式相比,采用综合处理后堆肥的垃圾成分得到了合理控制,使肥质有了良好的保证。所以其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大大高于单一处理方式。从经济效益来看,综合处理的建厂投资少,运转费用低,生产肥料的赢利可维持整个处理厂的运转,在肥料销售好的情况下还略有赢利,同时其焚烧炉寿命延长。
三、实现垃圾源头分类的城市规划应对措施
1、统筹规划,改革城市垃圾管理体制
城市垃圾从产生到弃置的过程,始终是与商品生产、加工、流通分配、消费整个过程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垃圾源头分类涉及城市管理的多个部门,各自的部门利益诉求各不相同,如果不打破政出多门、条块分割的城市管理体制,要建立一套完整的垃圾源头分类、综合处理的统一体系将会是极其困难的。这就要求在城市规划中创新城市垃圾管理体制。
2、制定垃圾分类存放、分类
收集、分类处理制度垃圾处理是一种上下游产业紧密衔接的产业链。规划制定垃圾分类制度时,必须同时规划制定分类收集制度和垃圾分类处理制度。垃圾分类收集是垃圾源头分类的下一紧密环节,同样,垃圾分类处理是垃圾分类收集的下一环节。垃圾分类为垃圾分类收集提供了可能,垃圾分类收集为垃圾分类处理提供了稳定的来源保证,反过来,垃圾分类处理也为垃圾分类收集提供了可靠的后续服务保证。三者相辅相成,不可或缺。针对我国实际国情,城市规划部门应会同其他有关部门,尽快制定垃圾分类的划分标准,使垃圾分类有据可循。规划在机关、学校、工矿企事业单位等公共场所设置能够分类收集垃圾的容器。对居住小区内的生活垃圾,规划制定分类收集制度,制定详细操作细则和工作程序,避免将居民已分类存放完毕的垃圾混装运输。
3、制定垃圾分类回收、加工、再利用环节的优惠鼓励政策和管理办法
依靠规划立法、通过多种经济手段来引导和约束企业行为、公众行为,依靠企业行为推进垃圾资源化。通过“污染者付费、回收利用者得利、政府政策扶持”等利益分配机制的驱动来培育和发展贯穿于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全过程的垃圾处理产业链。垃圾产业化除能获得经济效益外,还有极大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也为剩余劳动力开辟了一条新的就业道路。与此同时,政府必须严格执行监管制度,加强对垃圾分类回收、加工、再利用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坚决杜绝违规利用垃圾(类似“地沟油”“黑心棉”等)事件的发生。
4、要加大垃圾分类的资金投入,加强宣传、转变居民观念
为解决垃圾问题,我国投入了大量的资金,然而由于认识上的不足,95%的资金都投入到了垃圾的末端处理环节上,而对垃圾源头治理的投入则少得可怜。反观对垃圾治理已有深刻认识的欧洲国家,如挪威、瑞典和丹麦等,在他们用于垃圾处理的总费用支出中,只有1/3用到末端處理、收集、运输上,另外2/3 则是用在管理和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方面。要快速推进垃圾源头分类的工作,必须实行资金倾斜,将有限的资金用到最需要的地方上去。另外,我国的居民现在还缺乏垃圾分类的意识,应制定具体宣传行动,通过多种媒体和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加快人们对垃圾源头分类的深刻认识。只有加强宣传,人人认识到垃圾源头分类的重大意义,垃圾源头分类才能真正开展起来。
结束语
总之,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是城市良性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之一,是一项需要政府扶持,全民参与的系统工程。此项工作的关键环节是要取得公众的广泛认同和积极参与。从源头抓起,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一定会走上一个健康发展的轨道。
参考文献
[1]黎柳燕.刍谈实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对策[J].科技视界.2012(17)
[2]黄敏姿.广州市政府垃圾处理政策之十年演变[J].中国市场.2011(15)
(作者单位:齐齐哈尔市垃圾处理公司)
关键词:生活垃圾;处理方法;规划
一、城市生活垃圾的单一处理方式
目前,城市生活垃圾的单一处理方式主要有填埋、焚烧和堆肥三种,它们在实施的过程中都存在着一些问题。
1、填埋法
填埋法因其建设投资少、处理垃圾量大、土地可得到恢复利用等特点,且作为生活垃圾的最终处置方式,目前仍然是中国乃至世界上大多数城市解决生活垃圾问题的主要方式。该方式实施中遇到的问题主要是防渗和解决填埋气污染,使垃圾填埋场的建设符合卫生规范,从而使对环境的污染降至最低。当前仍存在一些问题:可燃物得不到利用;渗出液处理难度大或处理成本很高;占用大量土地。
2、焚烧法
焚烧法是将城市生活垃圾进行高温处理的方法,与填埋法相比,它具有占地小、场地选择易、处理时间短、减量化显著(减重一般达70%,减容一般达90%)、无害化较彻底,以及可回收垃圾余热等优点,近20 年来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在我国,继深圳建成第一座垃圾焚烧场以来,目前,北海、厦门、广州、上海、北京、太原等城市也都在建设或计划建设垃圾焚烧厂。但是该处理方式也存在以下问题:一次性投资较高;焚烧尾气的二次污染处理工艺复杂、操作和控制的技术要求高。
3、堆肥法
堆肥法是对垃圾中可生物降解的有机物进行处理和利用的有效方式。目前我国生活垃圾采用堆肥处理方式遇到的问题主要是:进场垃圾的成分难以控制;垃圾堆肥产品的销路不畅。其根本原因在于我国垃圾的源头分类工作做得较差。总之,对于组成成分复杂的生活垃圾,单一处理方式均有其局限性,或仅对特定类型的垃圾才有效。焚烧法比较适用于经济较发达、垃圾热值较高、土地较少的地區;垃圾堆肥比较适用于垃圾成分中有机质含量较高的地区;卫生填埋是垃圾的最终处理方法,是垃圾处理方案中必不可少的一环,它主要适用于处置无机物含量高的垃圾。
二、综合处理
所谓综合处理,就是将堆肥、焚烧、填埋三种方法有机结合、综合成一体的垃圾处理方式。该方式的基本思路是:先将垃圾进行初步筛分,去除其中的灰分或不可堆肥的无机质用做填埋或生产建材;然后对筛上物进行严格的分拣,回收可循环利用的物质,有机质运至发酵仓进行高温堆肥,可燃物运去焚烧,焚烧所产生的热量用于堆肥的烘干和复合肥的造粒。实现这种思路的措施就是建造垃圾综合处理厂。
可见垃圾综合处理是集中了填埋、焚烧和堆肥的优点的一种生活垃圾处理方式,它解决了各单一处理的缺点。比如,采用综合处理与单纯填埋处理方式相比,可腐有机物与可燃有机物得到了利用,源回收利用差,占用大量土地的缺点;与单纯焚烧处理方式相比,综合处理由于焚烧量减少使得焚烧方便,二次污染少,焚烧设备寿命长;与单纯堆肥处理方式相比,采用综合处理后堆肥的垃圾成分得到了合理控制,使肥质有了良好的保证。所以其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大大高于单一处理方式。从经济效益来看,综合处理的建厂投资少,运转费用低,生产肥料的赢利可维持整个处理厂的运转,在肥料销售好的情况下还略有赢利,同时其焚烧炉寿命延长。
三、实现垃圾源头分类的城市规划应对措施
1、统筹规划,改革城市垃圾管理体制
城市垃圾从产生到弃置的过程,始终是与商品生产、加工、流通分配、消费整个过程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垃圾源头分类涉及城市管理的多个部门,各自的部门利益诉求各不相同,如果不打破政出多门、条块分割的城市管理体制,要建立一套完整的垃圾源头分类、综合处理的统一体系将会是极其困难的。这就要求在城市规划中创新城市垃圾管理体制。
2、制定垃圾分类存放、分类
收集、分类处理制度垃圾处理是一种上下游产业紧密衔接的产业链。规划制定垃圾分类制度时,必须同时规划制定分类收集制度和垃圾分类处理制度。垃圾分类收集是垃圾源头分类的下一紧密环节,同样,垃圾分类处理是垃圾分类收集的下一环节。垃圾分类为垃圾分类收集提供了可能,垃圾分类收集为垃圾分类处理提供了稳定的来源保证,反过来,垃圾分类处理也为垃圾分类收集提供了可靠的后续服务保证。三者相辅相成,不可或缺。针对我国实际国情,城市规划部门应会同其他有关部门,尽快制定垃圾分类的划分标准,使垃圾分类有据可循。规划在机关、学校、工矿企事业单位等公共场所设置能够分类收集垃圾的容器。对居住小区内的生活垃圾,规划制定分类收集制度,制定详细操作细则和工作程序,避免将居民已分类存放完毕的垃圾混装运输。
3、制定垃圾分类回收、加工、再利用环节的优惠鼓励政策和管理办法
依靠规划立法、通过多种经济手段来引导和约束企业行为、公众行为,依靠企业行为推进垃圾资源化。通过“污染者付费、回收利用者得利、政府政策扶持”等利益分配机制的驱动来培育和发展贯穿于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全过程的垃圾处理产业链。垃圾产业化除能获得经济效益外,还有极大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也为剩余劳动力开辟了一条新的就业道路。与此同时,政府必须严格执行监管制度,加强对垃圾分类回收、加工、再利用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坚决杜绝违规利用垃圾(类似“地沟油”“黑心棉”等)事件的发生。
4、要加大垃圾分类的资金投入,加强宣传、转变居民观念
为解决垃圾问题,我国投入了大量的资金,然而由于认识上的不足,95%的资金都投入到了垃圾的末端处理环节上,而对垃圾源头治理的投入则少得可怜。反观对垃圾治理已有深刻认识的欧洲国家,如挪威、瑞典和丹麦等,在他们用于垃圾处理的总费用支出中,只有1/3用到末端處理、收集、运输上,另外2/3 则是用在管理和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方面。要快速推进垃圾源头分类的工作,必须实行资金倾斜,将有限的资金用到最需要的地方上去。另外,我国的居民现在还缺乏垃圾分类的意识,应制定具体宣传行动,通过多种媒体和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加快人们对垃圾源头分类的深刻认识。只有加强宣传,人人认识到垃圾源头分类的重大意义,垃圾源头分类才能真正开展起来。
结束语
总之,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是城市良性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之一,是一项需要政府扶持,全民参与的系统工程。此项工作的关键环节是要取得公众的广泛认同和积极参与。从源头抓起,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一定会走上一个健康发展的轨道。
参考文献
[1]黎柳燕.刍谈实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对策[J].科技视界.2012(17)
[2]黄敏姿.广州市政府垃圾处理政策之十年演变[J].中国市场.2011(15)
(作者单位:齐齐哈尔市垃圾处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