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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世界各地,公司的管理职责作为开明经营的一个原则正日益受到认可。一个公司或企业不再仅被视为一个可以任由其所有者和管理者为所欲为的孤立自主的个体。公司具有双重角色:一方面,要为其股东提供优越的回报;另一方面,它同时也要承担对经济、社会与环境的责任。在更完备的"综合财务报表"中体现出的向"第四代领导力"(即互惠管理)的过渡等理念,正在加快主流观点接受这一核心假设,即公司价值观与社会公益能够其同提供一条通往可持续发展的未来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