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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探索建立由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制度构想,期待由此解决环境公益诉讼乏人问津的问题。然而检察院在环境公益诉讼中的身份的双重性不利于法院的独立审判。为了防止检察院的滥权,笔者以检察院在环境公益诉讼中的调查取证工作为切入点。探讨了检察院在环境公益诉讼中的调查取证工作之细化规定,提出了完善的对策及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