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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经济一体化和政治一体化已成为一股不可阻挡的趋势。为了融入全球化浪潮,我国亟须对公务员制度特别是公务员监督机制建设和完善。本文将从我国公务员监督机制在全球化背景下所面临的问题和建设路径选择来展开讨论。
关键词:全球化;中国公务员;监督机制
中图分类号:D922.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117(2011)07-0350-01
引言:全球化已经成为当今人类生活不可避免的一种潮流和趋势,全世界已然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全球化时代。对于中国而言,面对日益融入全球经济、全面与国际规则接轨的新形势下,积极推进公务员制度尤其是公务员监督机制的改革已经成为了一个刻不容缓的具有重大意义的课题。面临全球化时代为公务员制度带来的巨大冲击和极大挑战,政府如何顺应全球化的趋势,进一步完善我国公务员监督机制,正是本文的意图所在。
一、全球化语境下我國公务员监督机制存在的问题
(一)公务员监督机制的法律不健全。法律法规的不健全,是我国融入全球化浪潮中面临的严重问题。2006年1月1日颁布实施的《国家公务员法》是我国公务员管理的主要法律依据,虽然其标志着我国公务员制度的法制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但其自身存在的限制性不足以解决公务员管理中的诸多问题。相较西方发达国家大量严格、完善的关于监督的立法,我国公务员监督机制的法制化任重而道远。
(二)独立的体制外专职监督机构缺失。为了防范和克服吏治腐败,在西方发达国家均有设立独立的外部监督、仲裁机构,例如,在英国有议会行政监察专员,美国有总审计署、独立检察官、行政监察专员等,法国有行政法院作为仲裁机构,管理人事诉讼,监督人事行政。目前,我国没有独立的监督机构来对公务员进行监督。
(三)监督主体不完善
1、内部监督主体责权不相称。一些具有法定的监督权限的监督机构无法或者只能部分行使其职能。如《行政监察法》规定,监察机关作为人民政府行使监察职能的机关,可以依据法律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及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进行监督。但事实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监察机关监督的对象只包括:本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及其国家人员;本级人民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员、下级人民政府及其领导人员。它必须同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及上级监察机关负责并汇报工作,仅在业务上以上级监察机关为主。这就可能导致某一级政府的主要官员因上级监察部门天高皇帝远,本级监察部门又因是其下属而难以监督。
2、外部监督主体力度不足。现实中常常出现重视内部监督,忽视外部监督;重视行政监督,忽视群众监督。人大作为监督主体对公务员的监督很有限,政协对公务员的监督也只停留在工作观察和提建议而已。特别是作为行政监督最大主体的人民群众监督,常常由于对其监督权力缺乏明确具体的法律和制度保障,使得群众监督主体的监督权成为一纸空头支票,难以真正起到对公务员监督的作用。
3、监督主体无人监督。当我们将目光聚焦在如何有效实施公务员监督,却忽视了对监督主体的监督措施。近年来,各地纷纷曝出各监察机关、审计部门的腐败丑闻。作为承担对公务员的监督职责的监督主体,对其如果不履行或不充分履行监督职责如何处理并没有相关措施和监督机构。
二、全球化语境下我国公务员监督机制建设的路径选择
(一)完善公务员监督法制建设。纵观发达国家公务员监督现状,无不有完善的法制作为后盾。我国也应进一步推进公务员监督机制的法制化。加快《公务员监督法》的立法,使我们的监察部门在监督过程中有法可依。同时也应尽快制定一部适合我国国情的反腐败法,为反腐工作提供法律依据和程序性保障。除此之外,还要尽快建立健全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引咎辞职制度、公务员收受礼品制度等。
(二)建立独立权威的监督机构。各国的历史经验表明,建立体制外专职的具有高度权威性的、高度独立化的公务员监督机构是最有效的监督方法。该机构只对最高权力机关或行政机关负责,而不必受其他部门的制约。相反它却具有监督任何行政部门任何人的权力。同时,机构的人员编制、录用和预算也是独立于其他行政系统之外的。
(三)建立广泛社会监督机制。一是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政务公开是全球化时代的必然要求,透明公开也是WTO的一项重要原则。2008年5月1日施行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使政府信息公开逐步走向规范化,但还需进一步加强法律强制作用,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法。二是完善来访举报制度。公民监督是社会监督中最重要也是最普遍的。但是从实际中来看,敢于举报和监督公务员尤其是领导干部的群众极少,举报后能够得到回复以及保护以免遭打击报复的更是少之又少。因此为了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完善来访举报制度是关键。
(四)发挥大众传媒舆论监督作用。在西方大众传媒被奉为“第四种权力”,其影响力和效果是任何行政机关都不敢小觑的力量。随着全球化进程的推进,引入网络化监督平台是关键。最新数据报道中国网民规模已达4.77亿,从将“史上最牛房管局长”周久耕拉下马,到“躲猫猫”事件真相大白,中国网民舆论监督成效非凡。因此强化网络监督是新时期对舆论监督的新要求。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可以借鉴英国政府在线开辟的“公民空间”的经验,建立公务员监督网站。
结束语:在我们大力构建服务型政府、倡导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紧跟全球化趋势与国际规则全面接轨的新形势下,建立健全我国公务员监督机制不仅是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的要求,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需要,也是全球化新时期不可改变的趋势。
作者单位: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作者单位:
[1]塞缪尔.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M].北京:华夏出版社,1988.
[2]胡象明.全球化背景下中国行政管理面临的十大挑战[J].探索.2006,1.
[3]叶战备.论完善对权力的舆论监督[J].中国行政管理.2005,3.
[4]李和中.西方国家公务员监控系统及其借鉴[J].中国行政管理.2004,10.
关键词:全球化;中国公务员;监督机制
中图分类号:D922.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117(2011)07-0350-01
引言:全球化已经成为当今人类生活不可避免的一种潮流和趋势,全世界已然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全球化时代。对于中国而言,面对日益融入全球经济、全面与国际规则接轨的新形势下,积极推进公务员制度尤其是公务员监督机制的改革已经成为了一个刻不容缓的具有重大意义的课题。面临全球化时代为公务员制度带来的巨大冲击和极大挑战,政府如何顺应全球化的趋势,进一步完善我国公务员监督机制,正是本文的意图所在。
一、全球化语境下我國公务员监督机制存在的问题
(一)公务员监督机制的法律不健全。法律法规的不健全,是我国融入全球化浪潮中面临的严重问题。2006年1月1日颁布实施的《国家公务员法》是我国公务员管理的主要法律依据,虽然其标志着我国公务员制度的法制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但其自身存在的限制性不足以解决公务员管理中的诸多问题。相较西方发达国家大量严格、完善的关于监督的立法,我国公务员监督机制的法制化任重而道远。
(二)独立的体制外专职监督机构缺失。为了防范和克服吏治腐败,在西方发达国家均有设立独立的外部监督、仲裁机构,例如,在英国有议会行政监察专员,美国有总审计署、独立检察官、行政监察专员等,法国有行政法院作为仲裁机构,管理人事诉讼,监督人事行政。目前,我国没有独立的监督机构来对公务员进行监督。
(三)监督主体不完善
1、内部监督主体责权不相称。一些具有法定的监督权限的监督机构无法或者只能部分行使其职能。如《行政监察法》规定,监察机关作为人民政府行使监察职能的机关,可以依据法律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及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进行监督。但事实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监察机关监督的对象只包括:本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及其国家人员;本级人民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员、下级人民政府及其领导人员。它必须同时向本级人民政府及上级监察机关负责并汇报工作,仅在业务上以上级监察机关为主。这就可能导致某一级政府的主要官员因上级监察部门天高皇帝远,本级监察部门又因是其下属而难以监督。
2、外部监督主体力度不足。现实中常常出现重视内部监督,忽视外部监督;重视行政监督,忽视群众监督。人大作为监督主体对公务员的监督很有限,政协对公务员的监督也只停留在工作观察和提建议而已。特别是作为行政监督最大主体的人民群众监督,常常由于对其监督权力缺乏明确具体的法律和制度保障,使得群众监督主体的监督权成为一纸空头支票,难以真正起到对公务员监督的作用。
3、监督主体无人监督。当我们将目光聚焦在如何有效实施公务员监督,却忽视了对监督主体的监督措施。近年来,各地纷纷曝出各监察机关、审计部门的腐败丑闻。作为承担对公务员的监督职责的监督主体,对其如果不履行或不充分履行监督职责如何处理并没有相关措施和监督机构。
二、全球化语境下我国公务员监督机制建设的路径选择
(一)完善公务员监督法制建设。纵观发达国家公务员监督现状,无不有完善的法制作为后盾。我国也应进一步推进公务员监督机制的法制化。加快《公务员监督法》的立法,使我们的监察部门在监督过程中有法可依。同时也应尽快制定一部适合我国国情的反腐败法,为反腐工作提供法律依据和程序性保障。除此之外,还要尽快建立健全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引咎辞职制度、公务员收受礼品制度等。
(二)建立独立权威的监督机构。各国的历史经验表明,建立体制外专职的具有高度权威性的、高度独立化的公务员监督机构是最有效的监督方法。该机构只对最高权力机关或行政机关负责,而不必受其他部门的制约。相反它却具有监督任何行政部门任何人的权力。同时,机构的人员编制、录用和预算也是独立于其他行政系统之外的。
(三)建立广泛社会监督机制。一是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政务公开是全球化时代的必然要求,透明公开也是WTO的一项重要原则。2008年5月1日施行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使政府信息公开逐步走向规范化,但还需进一步加强法律强制作用,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法。二是完善来访举报制度。公民监督是社会监督中最重要也是最普遍的。但是从实际中来看,敢于举报和监督公务员尤其是领导干部的群众极少,举报后能够得到回复以及保护以免遭打击报复的更是少之又少。因此为了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完善来访举报制度是关键。
(四)发挥大众传媒舆论监督作用。在西方大众传媒被奉为“第四种权力”,其影响力和效果是任何行政机关都不敢小觑的力量。随着全球化进程的推进,引入网络化监督平台是关键。最新数据报道中国网民规模已达4.77亿,从将“史上最牛房管局长”周久耕拉下马,到“躲猫猫”事件真相大白,中国网民舆论监督成效非凡。因此强化网络监督是新时期对舆论监督的新要求。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可以借鉴英国政府在线开辟的“公民空间”的经验,建立公务员监督网站。
结束语:在我们大力构建服务型政府、倡导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紧跟全球化趋势与国际规则全面接轨的新形势下,建立健全我国公务员监督机制不仅是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的要求,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需要,也是全球化新时期不可改变的趋势。
作者单位: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作者单位:
[1]塞缪尔.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M].北京:华夏出版社,1988.
[2]胡象明.全球化背景下中国行政管理面临的十大挑战[J].探索.2006,1.
[3]叶战备.论完善对权力的舆论监督[J].中国行政管理.2005,3.
[4]李和中.西方国家公务员监控系统及其借鉴[J].中国行政管理.20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