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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消息 为了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过程中存在的登记数量较少、单户规模较小、发展不平衡等问题,江苏省工商局和省农林厅目前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发展工作的通知》,出台多项举措,合理降低登记门槛,其中包括允许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专业合作社的出资。《通知》要求各地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分类指导。对法律实施前设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必须指导其依法进行变更登记;对现有的具备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