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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参与编剧了45部以上影视剧
他有一支“编剧别动队”,致力于“传道授业解惑”
他是余飞
在这里,他秣马厉兵
预知编剧技巧和影视行业“那些事儿”
且看“飞说不可”
编剧的杜鹃窝
杜鹃最为人熟知的特性是孵卵寄生性。这种特性见于杜鹃亚科的所有种类和地鹃亚科的3个种类,即产卵于某些种鸟的巢中,靠养父母孵化和育雏。杜鹃亚科的47种有不同的适应性以增加幼雏的成活率,如杜鹃的卵形似寄主的卵(拟态),因此减少寄主将它抛弃的机会;杜鹃成鸟会移走寄主的一个或更多的卵,以免被寄主看出卵数的增加,又减少了寄主幼雏的竞争;杜鹃幼雏会将同巢的寄主的卵和幼雏推出巢外。某些杜鹃的外形和行为类似鹰属(Accipiter),寄主见之害怕,杜鹃从而能不受干扰地接近寄主的巢。因此许多人给杜鹃安上了“恶鸟”的称谓。
这种恶鸟的恶行,最重要的是两点:第一是夺取他人的劳动,第二是把别人当傻瓜,利用别人天生的善良本性进行欺骗。
任何一个圈子中,可能都有类似靠欺骗手段不劳而获的坏人,在编剧圈中也不例外。
属杜鹃的编剧
基于由来已久的各种原因,当前我国靠写字为生的人中间,编剧可能是赚钱比较多、比较快的群体。编剧中的顶尖者,可以拿到几十万一集,相当于一个字几十块钱。更有佼佼者甚至可以拿剧本投资成为股东分享利润。如今影视公司谋求上市的不少,不少编剧也因此搭上了顺风车,成为影视公司的股东,分享上市之后少则十数倍、多则六七十倍的市盈率,一跃而成为传说中的土豪。
另外一个现象是,基于我国巨大的人口基数,喜欢舞文弄墨写点东西的人的绝对数字是很大的。有人统计,全国自称是编剧的人,少说也有几十万。而中国电视剧编剧工作委员会的最新统计表明,其登记在册的会员已经超过500人以上,也就是说,这500人都是至少有一部戏在全国卫视播出或者有两部戏在地方卫视播出的创作者——十几亿人中间,仅仅只有这么点人能成为会员,不得不说,这个协会的门槛还是挺高的。另外,个人猜测,那传说中几十万自称编剧的人,一定也是想获得这个入会资格的,因为这意味着他们拥有了署名的播出作品。拥有了署名的作品,就算正式进入了编剧这个行当,就有可能随着自己作品的增多,稿酬、资历和名气不断增长,逐渐成为上述的“土豪”。
可是,由一个业余写手变成一个职业编剧,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先天的天赋和后天的努力,长期的知识和生活的积累,专业的培训或跟随专业人员实习,这些都是必不可少的功课。甚至如何做人做事:是否会察颜观色,是否会把握机会,是否会与人相处等等,都是有讲究的。所以,想从一个写作爱好者进入这个职业领域,付出是非常巨大的。而且,即使有了非常巨大的付出,如果缺少其中某一种或某几种素质,很可能努力许久之后还是功败垂成。
另外,即使有了一两部不错的作品,编剧也还面临着风险:只要你几年没有作品,或者连着出几部烂作品,你以前的成绩照样可能会被人一笔勾销,你的名字会被资方和电视台列入黑名单,有可能永不叙用。
所以,编剧是一种一直战斗到死的工作。有人说,我写几部就不写了,干别的去,不还是可以保全自己的名节吗?当然不是,你想保持编剧的名节,就得继续干编剧。如果你干别的去了,作为编剧的你就已经死了,就不是编剧了;如果你还想说你是编剧,那就要一直出作品,出好作品。
这个难度是非常大的。尤其是在年龄变大后,体力、精力双双下滑之时,还要保持作品的质与量,必须永远较劲,一生不得安宁。
当编剧难,当好编剧更难,一辈子维持好编剧的名声难上加难,所以,有些天赋一般又不想努力受累的人,经过惨烈的自我奋斗之后,渐渐开始想走另一条捷径来解决这个问题。当他们觉得自己无力冲向顶峰或无力承受重负之时,开始从另一种角度来经营自己奇特的编剧生涯:把最难的事情让别人先做,他们在关键时刻现身,理直气壮地将他人的成果据为己有。
这就非常像前文提到的那种叫做杜鹃的鸟,它们生下蛋之后自己不孵,而是把蛋放到别的倒霉鸟的窝里让别人帮它孵。小杜鹃在“干妈”的抚养之下渐渐长大,它会找时间把“干妈”的亲生孩子干掉以便于自己争取到更多的粮食。就这样长大之后,小杜鹃当然会回到自己的种群,对曾经哺育它的“干妈”根本不会说声“谢”字。
所以,这种属杜鹃的编剧,很可能真的像杜鹃一样,明知道自己无法完成某个项目,但垂涎于项目带来的丰厚名利,于是就开始使出杜鹃妈妈那一招了。
杜鹃编剧的运作模式
首先,对项目进行包装是非常必要的。杜鹃编剧可能会自己想个点子,也可能是掏钱买一个项目——比如说一本畅销书之类的,总之是要有一个所谓的“IP”。有了这么个东西之后,再将它包装成一个非常有前途的项目,这样向上会蒙蔽甲方来投资,向下会蒙蔽乙方(编剧)来参与。
当然,这种说法要排除职业的策划人。职业策划人虽然也会将一个项目说得天花乱坠来打动甲方或编剧的心,但他们本身并没有攫取编剧成果的居心。他们只是想促成编剧与甲方之间的合作,即使合作出现问题,他们自己也不会上手写剧本,只会再去寻找新的编剧来继续完成这个项目。
而作为杜鹃编剧,他们一开始就想好了模式,无论后来的编剧如何优秀,他们总会在其中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
一般来讲,他们不会请非常强势的大牌编剧来参与,因为即使请了,人家也不一定来。大牌编剧之所以成为大牌,除了创作能力之外,运作能力一般也非常强,对法律方面的问题懂得比较多,职业经验非常丰富,一看合同上有“讲究”——比如杜鹃编剧拥有某种无法更改的特权等等,马上就会敬而远之。
而一般编剧或新手编剧往往就容易上当,当杜鹃编剧来告诉他:我这儿有一个甜活儿,故事大纲有了,投资方非常欣赏,电视台抢着要,还是个有获奖潜力的项目,如果你接了,会名利双收……云云。 这些好话都说在酒酣耳热之时,但这些好话的前提往往被他们轻描淡写甚至刻意忽略不提。前提是什么?就是联合编剧署名,或者第一编剧署名,或者他们有权运作项目的版权。
杜鹃编剧有了这个前提之后,无论后面出现什么情况,他们都立于不败之地。如果合作编剧写得不好,那不用说,甲方自然会让对方走人,都不用麻烦他们;如果写得好,一帆风顺,杜鹃编剧已经占据了最有利的地形:这个项目是我拿来的,我已经在合同里说好了要署第一编剧或总编剧之类的职务。
更因为杜鹃编剧非常注重宣传,甚至以前还有过非常成熟的作品,这时候往外宣称自己又有了某个作品,名字还排在前面,往往说着说着就变成几乎是排他署名的作品了。合作编剧这时候还不能说什么,因为人家也给你署了名,事情是人家张罗的,原创权或项目初始版权在人家那里,你也只能认了。
中国人既讲面子,又讲人情,还讲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合作编剧这个时候可能知道自己吃亏了,但出于多方考虑,往往也还是默不作声,甚至假装非常欣喜,继续与杜鹃编剧保持合作,以便获得对方下一轮项目有可能带来的机会——如果自己不够强大,或者即使创作能力强大但运作能力一般,也可能会逆来顺受,继续上演这种代孕悲剧。
如何不掉进杜鹃窝
也有无法忍受杜鹃编剧的例子,比如说,合作编剧在创作过程中,发现杜鹃编剧的项目有重大问题,但因为已经签了不平等合同,还得继续写下去。但要写下去,必须对此前的项目进行颠覆性的修改,也就是说,根本就是要重写另外一个东西。在这种情况下,任何一个编剧都会有情绪波动的,因为没有谁会愿意自己完全新写一个作品,却要将名与利全都和他人分享。
但是,这种时候往往已经晚了。无论如何,你已经签了合同,即使写的完全不是那个东西也没用——你可以按原合同履行继续写那个东西——问题是你觉得不好的项目是很难写得下去的,长达几十集数十万字的剧本,可不是你一咬牙就能写出来的。
所以,很多时候,明知道自己已经上了当了,一个字也没用别人的,但还得让杜鹃编剧的名字署在自己前面或上面。而作为杜鹃编剧,当他人点灯熬油拼命创作的时候,他可能前期的项目转让费用已经到手,署名不可能出问题(出问题他有权拿回版权),大可以身心愉快游山玩水,向媒体或“红颜知己”“客观”地讲述自己新作的创作过程,以获得更大的愉悦。闲来无事之时,还可以打开邮箱,对甲方发来的合作编剧剧本评头论足,警告对方不可以忘了“我这个项目本来是想干什么”,以便维护自己的绝对知识产权。
作为编剧,必须要有原创能力。有了原创能力,就不会轻易掉进杜鹃编剧设定的陷阱里去成为代孕妈妈。作为编剧,有了原创能力之后,还必须有保质保量完成它的能力,否则,自己就会无意中成为杜鹃编剧。
另外,必须要说的是,目前几位编剧组建工作室合作创作已经成为一种趋势,这里面也有只负责提创意或把关而不直接写剧本的,这种情况并不属于杜鹃编剧。这种工作室模式之下,所有人的分工和利益早就实打实地说过了,并没有某人利用暗箱操作攫取他人劳动成果的性质。
杜鹃编剧最大的特点是利用欺骗手段获得他人的劳动,如果没有欺骗,这个命名就不成立。
他有一支“编剧别动队”,致力于“传道授业解惑”
他是余飞
在这里,他秣马厉兵
预知编剧技巧和影视行业“那些事儿”
且看“飞说不可”
编剧的杜鹃窝
杜鹃最为人熟知的特性是孵卵寄生性。这种特性见于杜鹃亚科的所有种类和地鹃亚科的3个种类,即产卵于某些种鸟的巢中,靠养父母孵化和育雏。杜鹃亚科的47种有不同的适应性以增加幼雏的成活率,如杜鹃的卵形似寄主的卵(拟态),因此减少寄主将它抛弃的机会;杜鹃成鸟会移走寄主的一个或更多的卵,以免被寄主看出卵数的增加,又减少了寄主幼雏的竞争;杜鹃幼雏会将同巢的寄主的卵和幼雏推出巢外。某些杜鹃的外形和行为类似鹰属(Accipiter),寄主见之害怕,杜鹃从而能不受干扰地接近寄主的巢。因此许多人给杜鹃安上了“恶鸟”的称谓。
这种恶鸟的恶行,最重要的是两点:第一是夺取他人的劳动,第二是把别人当傻瓜,利用别人天生的善良本性进行欺骗。
任何一个圈子中,可能都有类似靠欺骗手段不劳而获的坏人,在编剧圈中也不例外。
属杜鹃的编剧
基于由来已久的各种原因,当前我国靠写字为生的人中间,编剧可能是赚钱比较多、比较快的群体。编剧中的顶尖者,可以拿到几十万一集,相当于一个字几十块钱。更有佼佼者甚至可以拿剧本投资成为股东分享利润。如今影视公司谋求上市的不少,不少编剧也因此搭上了顺风车,成为影视公司的股东,分享上市之后少则十数倍、多则六七十倍的市盈率,一跃而成为传说中的土豪。
另外一个现象是,基于我国巨大的人口基数,喜欢舞文弄墨写点东西的人的绝对数字是很大的。有人统计,全国自称是编剧的人,少说也有几十万。而中国电视剧编剧工作委员会的最新统计表明,其登记在册的会员已经超过500人以上,也就是说,这500人都是至少有一部戏在全国卫视播出或者有两部戏在地方卫视播出的创作者——十几亿人中间,仅仅只有这么点人能成为会员,不得不说,这个协会的门槛还是挺高的。另外,个人猜测,那传说中几十万自称编剧的人,一定也是想获得这个入会资格的,因为这意味着他们拥有了署名的播出作品。拥有了署名的作品,就算正式进入了编剧这个行当,就有可能随着自己作品的增多,稿酬、资历和名气不断增长,逐渐成为上述的“土豪”。
可是,由一个业余写手变成一个职业编剧,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先天的天赋和后天的努力,长期的知识和生活的积累,专业的培训或跟随专业人员实习,这些都是必不可少的功课。甚至如何做人做事:是否会察颜观色,是否会把握机会,是否会与人相处等等,都是有讲究的。所以,想从一个写作爱好者进入这个职业领域,付出是非常巨大的。而且,即使有了非常巨大的付出,如果缺少其中某一种或某几种素质,很可能努力许久之后还是功败垂成。
另外,即使有了一两部不错的作品,编剧也还面临着风险:只要你几年没有作品,或者连着出几部烂作品,你以前的成绩照样可能会被人一笔勾销,你的名字会被资方和电视台列入黑名单,有可能永不叙用。
所以,编剧是一种一直战斗到死的工作。有人说,我写几部就不写了,干别的去,不还是可以保全自己的名节吗?当然不是,你想保持编剧的名节,就得继续干编剧。如果你干别的去了,作为编剧的你就已经死了,就不是编剧了;如果你还想说你是编剧,那就要一直出作品,出好作品。
这个难度是非常大的。尤其是在年龄变大后,体力、精力双双下滑之时,还要保持作品的质与量,必须永远较劲,一生不得安宁。
当编剧难,当好编剧更难,一辈子维持好编剧的名声难上加难,所以,有些天赋一般又不想努力受累的人,经过惨烈的自我奋斗之后,渐渐开始想走另一条捷径来解决这个问题。当他们觉得自己无力冲向顶峰或无力承受重负之时,开始从另一种角度来经营自己奇特的编剧生涯:把最难的事情让别人先做,他们在关键时刻现身,理直气壮地将他人的成果据为己有。
这就非常像前文提到的那种叫做杜鹃的鸟,它们生下蛋之后自己不孵,而是把蛋放到别的倒霉鸟的窝里让别人帮它孵。小杜鹃在“干妈”的抚养之下渐渐长大,它会找时间把“干妈”的亲生孩子干掉以便于自己争取到更多的粮食。就这样长大之后,小杜鹃当然会回到自己的种群,对曾经哺育它的“干妈”根本不会说声“谢”字。
所以,这种属杜鹃的编剧,很可能真的像杜鹃一样,明知道自己无法完成某个项目,但垂涎于项目带来的丰厚名利,于是就开始使出杜鹃妈妈那一招了。
杜鹃编剧的运作模式
首先,对项目进行包装是非常必要的。杜鹃编剧可能会自己想个点子,也可能是掏钱买一个项目——比如说一本畅销书之类的,总之是要有一个所谓的“IP”。有了这么个东西之后,再将它包装成一个非常有前途的项目,这样向上会蒙蔽甲方来投资,向下会蒙蔽乙方(编剧)来参与。
当然,这种说法要排除职业的策划人。职业策划人虽然也会将一个项目说得天花乱坠来打动甲方或编剧的心,但他们本身并没有攫取编剧成果的居心。他们只是想促成编剧与甲方之间的合作,即使合作出现问题,他们自己也不会上手写剧本,只会再去寻找新的编剧来继续完成这个项目。
而作为杜鹃编剧,他们一开始就想好了模式,无论后来的编剧如何优秀,他们总会在其中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
一般来讲,他们不会请非常强势的大牌编剧来参与,因为即使请了,人家也不一定来。大牌编剧之所以成为大牌,除了创作能力之外,运作能力一般也非常强,对法律方面的问题懂得比较多,职业经验非常丰富,一看合同上有“讲究”——比如杜鹃编剧拥有某种无法更改的特权等等,马上就会敬而远之。
而一般编剧或新手编剧往往就容易上当,当杜鹃编剧来告诉他:我这儿有一个甜活儿,故事大纲有了,投资方非常欣赏,电视台抢着要,还是个有获奖潜力的项目,如果你接了,会名利双收……云云。 这些好话都说在酒酣耳热之时,但这些好话的前提往往被他们轻描淡写甚至刻意忽略不提。前提是什么?就是联合编剧署名,或者第一编剧署名,或者他们有权运作项目的版权。
杜鹃编剧有了这个前提之后,无论后面出现什么情况,他们都立于不败之地。如果合作编剧写得不好,那不用说,甲方自然会让对方走人,都不用麻烦他们;如果写得好,一帆风顺,杜鹃编剧已经占据了最有利的地形:这个项目是我拿来的,我已经在合同里说好了要署第一编剧或总编剧之类的职务。
更因为杜鹃编剧非常注重宣传,甚至以前还有过非常成熟的作品,这时候往外宣称自己又有了某个作品,名字还排在前面,往往说着说着就变成几乎是排他署名的作品了。合作编剧这时候还不能说什么,因为人家也给你署了名,事情是人家张罗的,原创权或项目初始版权在人家那里,你也只能认了。
中国人既讲面子,又讲人情,还讲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合作编剧这个时候可能知道自己吃亏了,但出于多方考虑,往往也还是默不作声,甚至假装非常欣喜,继续与杜鹃编剧保持合作,以便获得对方下一轮项目有可能带来的机会——如果自己不够强大,或者即使创作能力强大但运作能力一般,也可能会逆来顺受,继续上演这种代孕悲剧。
如何不掉进杜鹃窝
也有无法忍受杜鹃编剧的例子,比如说,合作编剧在创作过程中,发现杜鹃编剧的项目有重大问题,但因为已经签了不平等合同,还得继续写下去。但要写下去,必须对此前的项目进行颠覆性的修改,也就是说,根本就是要重写另外一个东西。在这种情况下,任何一个编剧都会有情绪波动的,因为没有谁会愿意自己完全新写一个作品,却要将名与利全都和他人分享。
但是,这种时候往往已经晚了。无论如何,你已经签了合同,即使写的完全不是那个东西也没用——你可以按原合同履行继续写那个东西——问题是你觉得不好的项目是很难写得下去的,长达几十集数十万字的剧本,可不是你一咬牙就能写出来的。
所以,很多时候,明知道自己已经上了当了,一个字也没用别人的,但还得让杜鹃编剧的名字署在自己前面或上面。而作为杜鹃编剧,当他人点灯熬油拼命创作的时候,他可能前期的项目转让费用已经到手,署名不可能出问题(出问题他有权拿回版权),大可以身心愉快游山玩水,向媒体或“红颜知己”“客观”地讲述自己新作的创作过程,以获得更大的愉悦。闲来无事之时,还可以打开邮箱,对甲方发来的合作编剧剧本评头论足,警告对方不可以忘了“我这个项目本来是想干什么”,以便维护自己的绝对知识产权。
作为编剧,必须要有原创能力。有了原创能力,就不会轻易掉进杜鹃编剧设定的陷阱里去成为代孕妈妈。作为编剧,有了原创能力之后,还必须有保质保量完成它的能力,否则,自己就会无意中成为杜鹃编剧。
另外,必须要说的是,目前几位编剧组建工作室合作创作已经成为一种趋势,这里面也有只负责提创意或把关而不直接写剧本的,这种情况并不属于杜鹃编剧。这种工作室模式之下,所有人的分工和利益早就实打实地说过了,并没有某人利用暗箱操作攫取他人劳动成果的性质。
杜鹃编剧最大的特点是利用欺骗手段获得他人的劳动,如果没有欺骗,这个命名就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