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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分析了高校图书馆“流阅一体化”后读者权利越位的不良行为及其形成原因,并提出了加强读者权利越位管理的措施与建议。
关键词:高校图书馆;学生读者;权利越位
中图分类号:G25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4428(2010)10-19-02
高校图书馆是大学生学习知识的场所,是高校教师进行教学与科研的重要基地。作为文献信息中心,高校图书馆被誉为“大学的心脏”,肩负着为广大读者提供优质的文献服务和舒适的学习环境的重大责任。因此,建设和谐图书馆环境,完善图书馆的功能,使图书馆更好地为师生服务,一直是各高校致力于解决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高校规模的不断扩展,高校图书馆读者流量也在不断增加。为了最大限度的为读者使用图书馆提供便利,许多高校图书馆改变了传统的“借阅分离”服务模式,实行“流阅一体化”开放式的服务管理模式。这种“以人为本”的开放服务模式节省了读者的时间,提高了图书馆文献的利用率,读者利用图书馆的自由度大大增加,其读者权利也得到了更好的保证。然而高校图书馆的开放在提高读者自由度的同时,也导致了一些读者权利越位等不良行为的出现,如占座、带食品入库、不合理使用图书、违规为手机或者MP3充电等。这些不良行为问题虽小,但如果不进行有效治理,既不利于大学生良好道德品质的培育以及综合素质的形成,同时也不同程度的破坏了图书馆的借阅环境,侵犯了其他读者的权益与自由,妨碍了高校和谐图书馆的建设。因此,高校图书馆应重视对读者权利越位行为的管理,对大学生读者的不良行为进行控制与纠正。
一、高校图书馆读者权利越位的表现形式
读者权利的越位是指读者在图书馆阅览时其行为超出了读者权利之外,或者未能遵守图书馆的规章制度、履行读者义务的不文明行为。读者权利越位的行为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形式。
1、占座
图书馆硬件设施较好,文化氛围浓厚,许多学生不仅喜欢到图书馆查阅文献资料,而且还经常到图书馆自习,特别是在考试期间这一现象更为突出。图书馆阅览室座位虽多,但相比到馆学生人数差距还是很大,因此,很多学生喜欢用书包或者学习资料占座,这妨碍了其他学生正常入座,经常导致很多座位无人同时又有很多学生找不到座位的现象发生。
2、带食品入库
许多学生到图书馆自习喜欢将零食或者其他食品带入图书馆,虽然图书馆工作人员经常巡查,但有些学生出于方便考虑,还是会和工作人员打游击,难以彻底禁止。这不仅影响了图书馆的公共环境卫生,而且也可能引发虫害、鼠害,损害图书。
3、不合理使用图书
有些读者到阅览室后不顾图书馆的取阅规定,会事先将喜欢看的杂志全部找到,拿到座位上。还有人为了省事,或担心再次取阅时被其他同学拿走,在离开座位时将图书藏在书桌抽屉或某个隐蔽的地方,妨碍了其他学生阅读。另外,如果学生当时不能将杂志或者图书及时归位,时间长了,就会形成“死书”。学生这种不合理占用图书资源的行为会侵犯其他学生利用图书的权利。除了超量取阅报刊、杂志外,有些读者还没有形成良好的借阅习惯,在书库内不仔细查看各类图书文献的排列标识,也不咨询图书馆工作人员,在书库内查找文献资料不使用或不按规定使用代书板,或随意乱放图书,最终形成图书的“乱架”。
4、违规充电
有些学生为了方便,经常在图书馆给手机、MP3等电器充电,从而影响了图书馆的用电安全。
以上由于图书馆读者权利越位所引起的不良行为与拥有“高雅知识殿堂”之称的高校图书馆极不相称,是阻碍和谐图书馆建设的不和谐因素。
二、高校图书馆读者权利越位的原因分析
1、部分大学生读者的思想品德修养水平不高
尽管素质教育在我国已提倡多年,但高考指挥棒还是决定了应试教育在我国占据着主导地位。应试教育的缺陷之一就在于学校与家庭在学生教育中往往片面追求分数而忽视了对学生思想品德的教育与品德修养的培养,再加上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与侵蚀,使得部分学生的道德修养与道德品质低下,缺少公德意识,表现在高校图书馆就是以自我为中心,不遵守公共环境秩序,不尊重图书馆工作人员及其劳动成果,不顾及其他读者的利益,也不愿服从图书馆的日常管理。
2、图书馆对大学生的宣传教育不到位
向读者宣传图书馆的使用及规章制度既是图书馆的义务,也是读者了解和认知图书馆的重要途径。然而出于种种原因,有些图书馆在新生入学时没有及时组织新生进行图书馆专题教育或者对于新生的入馆教育不够重视,导致部分读者对图书馆的设施、布局、规章制度等知之甚少,从而无意中违反了图书馆的相关规定,比如部分大学生看到可以在图书馆中通过插座使用笔记本电脑,就想当然地认为也可以在图书馆中对手机、MP3或其他电器充电。另外,部分高校图书馆管理规范的缺失或者对不良行为管理的力度较弱,也是读者权利越位的原因之一。
3、部分读者忽视了读者义务的履行
读者是图书馆使用的主体,因而读者权利的保护一直是图书馆在服务时非常注重的地方。许多国家的图书馆规章制度中都强调了对读者权利的保护,“读者第一”的服务理念已被世界各国图书馆界广为接受。然而,在强调读者权利保护的同时,也应该注重读者义务的履行。因为权利和义务相互依存,互为条件,二者是不可分割的有机统一整体,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不论是读者还是图书馆,如果只片面强调读者的权利而忽视了读者应该履行的义务,或者忽视了对读者不良行为的管理,就容易引发读者权利的越位与不良行为的发生。
4、馆员未能起到模范表率作用
图书馆工作人员的形象、工作作风、语言等会直接或间接影响大学生读者在图书馆的行为表现。因此,图书馆工作人员在工作岗位中应严格遵守图书馆的各项制度规定,关心读者,以自身的文明言行去影响学生,给读者作出示范、引导作用。但是有些图书馆工作人员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缺乏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修养,在工作岗位中未能忠于职守,服务态度差,对读者违规行为没有及时进行制止、处理,未能及时履行维护图书馆的公共秩序的职责,从而使得读者对权利越位行为习以为常。
三、高校图书馆读者权利越位的管理
1、重视对大学新生的入馆教育
大学新生入学前一般与图书馆接触较少,对图书馆的了解也很少,然而在大学阶段图书馆却是其重要的学习场所。因而在大学新生入学时应专门安排他们进行图书馆专门知识教育,要组织新生观看有关图书馆管理、借阅规则等规章制度方面的幻灯片、录像,并让图书馆工作人员详细讲解如何使用图书馆。大学新生的入馆教育不仅要让读者了解图书馆的馆藏文献,熟悉图书馆的各项规章制度,而且要教育新生爱惜图书,自觉维护图书馆的公共秩序,争做文明读者。
2、加强对大学生的宣传教育
图书馆对大学生的宣传教育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图书馆可以在网站主页上公开阅览室管理、借阅规则等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在馆内放置与图书馆管理有关的宣传手册,比如图书馆馆藏及分布,图书馆的使用方法,规章制度等,让学生可以随时查阅;可以在图书馆醒目位置张贴文明借阅的警示标语以及读者在图书馆应注意的事项,让学生一目了然、铭记在心;可以与读者交流与互动,增加大学生与图书馆之间的相互理解;可以开设大学生勤工俭学岗位,组织部分学生参与图书馆的书库管理,通过学生的参与、规劝、引导以及辐射作用,将大学生培养成严格自律的文明读者。
关键词:高校图书馆;学生读者;权利越位
中图分类号:G25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4428(2010)10-19-02
高校图书馆是大学生学习知识的场所,是高校教师进行教学与科研的重要基地。作为文献信息中心,高校图书馆被誉为“大学的心脏”,肩负着为广大读者提供优质的文献服务和舒适的学习环境的重大责任。因此,建设和谐图书馆环境,完善图书馆的功能,使图书馆更好地为师生服务,一直是各高校致力于解决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高校规模的不断扩展,高校图书馆读者流量也在不断增加。为了最大限度的为读者使用图书馆提供便利,许多高校图书馆改变了传统的“借阅分离”服务模式,实行“流阅一体化”开放式的服务管理模式。这种“以人为本”的开放服务模式节省了读者的时间,提高了图书馆文献的利用率,读者利用图书馆的自由度大大增加,其读者权利也得到了更好的保证。然而高校图书馆的开放在提高读者自由度的同时,也导致了一些读者权利越位等不良行为的出现,如占座、带食品入库、不合理使用图书、违规为手机或者MP3充电等。这些不良行为问题虽小,但如果不进行有效治理,既不利于大学生良好道德品质的培育以及综合素质的形成,同时也不同程度的破坏了图书馆的借阅环境,侵犯了其他读者的权益与自由,妨碍了高校和谐图书馆的建设。因此,高校图书馆应重视对读者权利越位行为的管理,对大学生读者的不良行为进行控制与纠正。
一、高校图书馆读者权利越位的表现形式
读者权利的越位是指读者在图书馆阅览时其行为超出了读者权利之外,或者未能遵守图书馆的规章制度、履行读者义务的不文明行为。读者权利越位的行为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形式。
1、占座
图书馆硬件设施较好,文化氛围浓厚,许多学生不仅喜欢到图书馆查阅文献资料,而且还经常到图书馆自习,特别是在考试期间这一现象更为突出。图书馆阅览室座位虽多,但相比到馆学生人数差距还是很大,因此,很多学生喜欢用书包或者学习资料占座,这妨碍了其他学生正常入座,经常导致很多座位无人同时又有很多学生找不到座位的现象发生。
2、带食品入库
许多学生到图书馆自习喜欢将零食或者其他食品带入图书馆,虽然图书馆工作人员经常巡查,但有些学生出于方便考虑,还是会和工作人员打游击,难以彻底禁止。这不仅影响了图书馆的公共环境卫生,而且也可能引发虫害、鼠害,损害图书。
3、不合理使用图书
有些读者到阅览室后不顾图书馆的取阅规定,会事先将喜欢看的杂志全部找到,拿到座位上。还有人为了省事,或担心再次取阅时被其他同学拿走,在离开座位时将图书藏在书桌抽屉或某个隐蔽的地方,妨碍了其他学生阅读。另外,如果学生当时不能将杂志或者图书及时归位,时间长了,就会形成“死书”。学生这种不合理占用图书资源的行为会侵犯其他学生利用图书的权利。除了超量取阅报刊、杂志外,有些读者还没有形成良好的借阅习惯,在书库内不仔细查看各类图书文献的排列标识,也不咨询图书馆工作人员,在书库内查找文献资料不使用或不按规定使用代书板,或随意乱放图书,最终形成图书的“乱架”。
4、违规充电
有些学生为了方便,经常在图书馆给手机、MP3等电器充电,从而影响了图书馆的用电安全。
以上由于图书馆读者权利越位所引起的不良行为与拥有“高雅知识殿堂”之称的高校图书馆极不相称,是阻碍和谐图书馆建设的不和谐因素。
二、高校图书馆读者权利越位的原因分析
1、部分大学生读者的思想品德修养水平不高
尽管素质教育在我国已提倡多年,但高考指挥棒还是决定了应试教育在我国占据着主导地位。应试教育的缺陷之一就在于学校与家庭在学生教育中往往片面追求分数而忽视了对学生思想品德的教育与品德修养的培养,再加上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与侵蚀,使得部分学生的道德修养与道德品质低下,缺少公德意识,表现在高校图书馆就是以自我为中心,不遵守公共环境秩序,不尊重图书馆工作人员及其劳动成果,不顾及其他读者的利益,也不愿服从图书馆的日常管理。
2、图书馆对大学生的宣传教育不到位
向读者宣传图书馆的使用及规章制度既是图书馆的义务,也是读者了解和认知图书馆的重要途径。然而出于种种原因,有些图书馆在新生入学时没有及时组织新生进行图书馆专题教育或者对于新生的入馆教育不够重视,导致部分读者对图书馆的设施、布局、规章制度等知之甚少,从而无意中违反了图书馆的相关规定,比如部分大学生看到可以在图书馆中通过插座使用笔记本电脑,就想当然地认为也可以在图书馆中对手机、MP3或其他电器充电。另外,部分高校图书馆管理规范的缺失或者对不良行为管理的力度较弱,也是读者权利越位的原因之一。
3、部分读者忽视了读者义务的履行
读者是图书馆使用的主体,因而读者权利的保护一直是图书馆在服务时非常注重的地方。许多国家的图书馆规章制度中都强调了对读者权利的保护,“读者第一”的服务理念已被世界各国图书馆界广为接受。然而,在强调读者权利保护的同时,也应该注重读者义务的履行。因为权利和义务相互依存,互为条件,二者是不可分割的有机统一整体,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不论是读者还是图书馆,如果只片面强调读者的权利而忽视了读者应该履行的义务,或者忽视了对读者不良行为的管理,就容易引发读者权利的越位与不良行为的发生。
4、馆员未能起到模范表率作用
图书馆工作人员的形象、工作作风、语言等会直接或间接影响大学生读者在图书馆的行为表现。因此,图书馆工作人员在工作岗位中应严格遵守图书馆的各项制度规定,关心读者,以自身的文明言行去影响学生,给读者作出示范、引导作用。但是有些图书馆工作人员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缺乏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修养,在工作岗位中未能忠于职守,服务态度差,对读者违规行为没有及时进行制止、处理,未能及时履行维护图书馆的公共秩序的职责,从而使得读者对权利越位行为习以为常。
三、高校图书馆读者权利越位的管理
1、重视对大学新生的入馆教育
大学新生入学前一般与图书馆接触较少,对图书馆的了解也很少,然而在大学阶段图书馆却是其重要的学习场所。因而在大学新生入学时应专门安排他们进行图书馆专门知识教育,要组织新生观看有关图书馆管理、借阅规则等规章制度方面的幻灯片、录像,并让图书馆工作人员详细讲解如何使用图书馆。大学新生的入馆教育不仅要让读者了解图书馆的馆藏文献,熟悉图书馆的各项规章制度,而且要教育新生爱惜图书,自觉维护图书馆的公共秩序,争做文明读者。
2、加强对大学生的宣传教育
图书馆对大学生的宣传教育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图书馆可以在网站主页上公开阅览室管理、借阅规则等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在馆内放置与图书馆管理有关的宣传手册,比如图书馆馆藏及分布,图书馆的使用方法,规章制度等,让学生可以随时查阅;可以在图书馆醒目位置张贴文明借阅的警示标语以及读者在图书馆应注意的事项,让学生一目了然、铭记在心;可以与读者交流与互动,增加大学生与图书馆之间的相互理解;可以开设大学生勤工俭学岗位,组织部分学生参与图书馆的书库管理,通过学生的参与、规劝、引导以及辐射作用,将大学生培养成严格自律的文明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