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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道路建好再挖,挖好再修,已成为现代城市建设的一大通病,这不仅影响城市景观,也大大减低了道路的通行率,而建设地下的共同弱电管线能有效避免这一现象的出现,同时能节约城市地下空间资源。
一、调研对象和范围
城市道路地下管线可分为管和线两大部分,前者指给水、排水、燃气、供热等管道;后者指电力、移动、联通等线路,这部分又可以分为强电和弱电。强电主要指电力线路,其他称为弱电线路。本次调研的对象主要是由移动、联通、电信、中广有线等弱电管线。
本次调研的范围为北至钱陶公路、东至镜水路、南至104国道、西至柯华路的地下弱电管线。
二、弱电管线的现状和主要问题
经过本次调研,我区地下弱电管线的产权单位分别由下列几家单位组成,移动管线由浙江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绍兴县分公司所有;联通管线由中国联通绍兴县分公司所有;电信管线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县分公司所有;中广有线管线由中广有线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绍兴县分公司所有。这些管线单位都有不同的法人主体,都经营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可谓各自为政,互不干涉。
(一)、弱电管线管理法规体系不健全
经查,目前尚未出台国家层面建设地下共同弱电管线的法律法规,柯桥区对地下共同弱电管的建设和管理既没有相应的政策,也没有专业的、综合的管线规划,这就导致了要求各弱电管线单位合并建设缺少法律和规划上的依据。
(二)、弱电管线管理体制不完善
高效的地下管线管理体制要以“综合研究、综合决策、综合协调”为基本定位,以“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为原则,但是现在柯桥区地下弱电管线有四家单位,各自为政,缺乏统一规划、分工和管理。在现实中,成立一家统筹各弱电管线的部门来完善弱电管线管理体制,无疑会增加财政经费,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
(三)、弱电管线建设无序,重复建设严重
地下管线的投资计划不同步,重复开挖多,“拉链马路”现象时有发生集中反映了柯桥区对管线的建设缺乏统一协调。柯桥区地下弱电管线单位实行自家管线自家建设和维护,而且每家管线单位都有自家的施工队,导致同一条道路今天移动管线来施工,明天联通管线又在同一条道路上敷设。这种重复式的劳动不仅造成了地下空间的拥挤,也给后期管线维护带来极大的麻烦。
(四)、弱电管线敷设混乱、安全事故频发
一般情况下,管线布置原则是:道路北侧和西侧布置天然气,弱电管线;道路南侧和东侧布置强电、给水管线;道路中间布置雨水或污水管线。因此移动、联通、电信、中广有线四家管线的管位一般都要求敷设在道路的西侧和北侧,从调研结果看,弱电管线不仅布置在道路的北侧与西侧,甚至连道路的东侧与南侧也有布置,占用了其他管线的位置,导致敷设混乱,“打架”现象时有发生。
经过本次调研,我们发现柯桥区地下弱电管线已建设到位(見表1),大大促进了柯桥区的通信事业发展,但恰恰说明了大多数道路已被弱电管线这张蜘蛛网所笼罩,占据了很多地下空间。在工程建设和地下管线铺设施工中经常出现挖断管线,造成停水、停气和停电等中断事故,影响城市生产和居民生活。
调研范围内地下城市弱电管线分布情况表(表1)
道路名称 道路
条数
弱电管线
敷设到位 钱陶公路、裕民路、兴越路、群贤路、
山阴路、鉴湖路、万商路、青峰路、
104国道、柯华路、育才路、笛扬路、
金柯桥大道、湖西路、百舸路 15
弱电管线
部分敷设 华宇路、云集路、耶溪路、绿洲路、
湖中路、湖东路、双梅路、镜水路 8
无弱电管线 无 0
三、建好共同弱电管的几点想法
(一)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
要破解制约地下管线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不够健全的瓶颈,针对地下管线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按照立法权限和程序,全力构建较为完善的地下管线管理地方法规规章体系,使地下管线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柯桥区要参考国内同类城市的管理经验,出台柯桥区地下管线管理方面的相关文件,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使各项管理活动基本做到有章可循。
(二)逐步完善地下管线工程综合规划
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和管线建设单位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编制《柯桥区城市地下管线综合规划》作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的指导方针,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修改规划,并严格按规划进行工程建设。特别是在规划共同弱电管时,要根据远期的城市发展,预留管位,防止出现一条道路上出现不同的共同弱电管。
(三)完善弱电管线建设制度
在实际建设中,须实行统一建设,统一实施市政管廊,具体可分三种建设模式。
(1)、对于城市新建道路,建设单位要把建设共同弱电管线作为新建道路的组成部分(如图1),对于各弱电管线单位单独建设的,一律否决。
(2)、对于弱电管线未铺设全面的道路,在改造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建设一定孔位的共同弱电管线,不再单独建设弱电管线,已有的弱电管线根据实际情况可以保留或并入共同弱电管线(如图2)。
(3)、对于各弱电管线已敷设到位的道路,为了不浪费原有管位,建议保持原状。
在今后的弱电管线建设中,规划部门对于单独建设弱电管线的项目一律不批,道路主管部门对于单独建设弱电管线的项目一律拒之门外。
(四)完善共同弱电管线的建设单位制
有了以上建设共同弱电管线的规章和制度后,由谁来建设、维护是实现这一想法的关键。根据调查现在建设、维护城市共同弱电管线主要有以下三种方式。
第一种方式由政府投资建设、维护。一般由政府性的投资建设公司根据道路建设与改造计划,结合弱电管线单位的要求建设实施的。建成后分配或租售给各弱电管线单位,预留的管孔作为国有资产,按规定出售。该方案的投资主体是国有性质,其优点是便于管理,可以完全按照计划实施,但不足之处也很明显,政府由此而承受着投资和维护两方面的负担。
第二种方式由各管线单位合并出资建设。根据政府部门的道路建设和改造计划,或者管线建设年度建设计划,各管线单位协商合作,共同作为投资方建设地下弱电管。该方案虽然避免了投资及维护的顾虑,但管理松散,实施难度大,各管线单位难免为了各自的利益恢复各自为政的现状。
第三种方式由政府负责监管,专业的管线单位投资建设和维护。由区政府在全社会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取具有一定资质和信誉的共同弱电管线单位。该单位按照道路建设与改造计划,结合各管线单位的要求,组织现状管线调查协调,并与相关管线单位签订合同,确定管孔数量,收取一定比例的工程预付款,或与道路建设和改造一并报批,或在已建道路上编制施工图报批实施。竣工后按事先约定卖给各管线单位,并负责共同弱电管的日常维护。该方案力图避免方案一、二中的缺陷,不仅节约了管线建设成本,而且大大降低了各管线单位的建设和维护开支。第三种方式绍兴市越城区的弱电管线已经由绍兴市信息管网有限公司在统一建设和维护,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我们可以予以借鉴。
希望通过此次的调研,能够以点带面,带动柯桥区建设共同弱电管,减少地下管线重复建设、节约地下空间资源。
一、调研对象和范围
城市道路地下管线可分为管和线两大部分,前者指给水、排水、燃气、供热等管道;后者指电力、移动、联通等线路,这部分又可以分为强电和弱电。强电主要指电力线路,其他称为弱电线路。本次调研的对象主要是由移动、联通、电信、中广有线等弱电管线。
本次调研的范围为北至钱陶公路、东至镜水路、南至104国道、西至柯华路的地下弱电管线。
二、弱电管线的现状和主要问题
经过本次调研,我区地下弱电管线的产权单位分别由下列几家单位组成,移动管线由浙江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绍兴县分公司所有;联通管线由中国联通绍兴县分公司所有;电信管线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县分公司所有;中广有线管线由中广有线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绍兴县分公司所有。这些管线单位都有不同的法人主体,都经营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可谓各自为政,互不干涉。
(一)、弱电管线管理法规体系不健全
经查,目前尚未出台国家层面建设地下共同弱电管线的法律法规,柯桥区对地下共同弱电管的建设和管理既没有相应的政策,也没有专业的、综合的管线规划,这就导致了要求各弱电管线单位合并建设缺少法律和规划上的依据。
(二)、弱电管线管理体制不完善
高效的地下管线管理体制要以“综合研究、综合决策、综合协调”为基本定位,以“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为原则,但是现在柯桥区地下弱电管线有四家单位,各自为政,缺乏统一规划、分工和管理。在现实中,成立一家统筹各弱电管线的部门来完善弱电管线管理体制,无疑会增加财政经费,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
(三)、弱电管线建设无序,重复建设严重
地下管线的投资计划不同步,重复开挖多,“拉链马路”现象时有发生集中反映了柯桥区对管线的建设缺乏统一协调。柯桥区地下弱电管线单位实行自家管线自家建设和维护,而且每家管线单位都有自家的施工队,导致同一条道路今天移动管线来施工,明天联通管线又在同一条道路上敷设。这种重复式的劳动不仅造成了地下空间的拥挤,也给后期管线维护带来极大的麻烦。
(四)、弱电管线敷设混乱、安全事故频发
一般情况下,管线布置原则是:道路北侧和西侧布置天然气,弱电管线;道路南侧和东侧布置强电、给水管线;道路中间布置雨水或污水管线。因此移动、联通、电信、中广有线四家管线的管位一般都要求敷设在道路的西侧和北侧,从调研结果看,弱电管线不仅布置在道路的北侧与西侧,甚至连道路的东侧与南侧也有布置,占用了其他管线的位置,导致敷设混乱,“打架”现象时有发生。
经过本次调研,我们发现柯桥区地下弱电管线已建设到位(見表1),大大促进了柯桥区的通信事业发展,但恰恰说明了大多数道路已被弱电管线这张蜘蛛网所笼罩,占据了很多地下空间。在工程建设和地下管线铺设施工中经常出现挖断管线,造成停水、停气和停电等中断事故,影响城市生产和居民生活。
调研范围内地下城市弱电管线分布情况表(表1)
道路名称 道路
条数
弱电管线
敷设到位 钱陶公路、裕民路、兴越路、群贤路、
山阴路、鉴湖路、万商路、青峰路、
104国道、柯华路、育才路、笛扬路、
金柯桥大道、湖西路、百舸路 15
弱电管线
部分敷设 华宇路、云集路、耶溪路、绿洲路、
湖中路、湖东路、双梅路、镜水路 8
无弱电管线 无 0
三、建好共同弱电管的几点想法
(一)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
要破解制约地下管线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不够健全的瓶颈,针对地下管线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按照立法权限和程序,全力构建较为完善的地下管线管理地方法规规章体系,使地下管线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柯桥区要参考国内同类城市的管理经验,出台柯桥区地下管线管理方面的相关文件,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使各项管理活动基本做到有章可循。
(二)逐步完善地下管线工程综合规划
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和管线建设单位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编制《柯桥区城市地下管线综合规划》作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的指导方针,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修改规划,并严格按规划进行工程建设。特别是在规划共同弱电管时,要根据远期的城市发展,预留管位,防止出现一条道路上出现不同的共同弱电管。
(三)完善弱电管线建设制度
在实际建设中,须实行统一建设,统一实施市政管廊,具体可分三种建设模式。
(1)、对于城市新建道路,建设单位要把建设共同弱电管线作为新建道路的组成部分(如图1),对于各弱电管线单位单独建设的,一律否决。
(2)、对于弱电管线未铺设全面的道路,在改造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建设一定孔位的共同弱电管线,不再单独建设弱电管线,已有的弱电管线根据实际情况可以保留或并入共同弱电管线(如图2)。
(3)、对于各弱电管线已敷设到位的道路,为了不浪费原有管位,建议保持原状。
在今后的弱电管线建设中,规划部门对于单独建设弱电管线的项目一律不批,道路主管部门对于单独建设弱电管线的项目一律拒之门外。
(四)完善共同弱电管线的建设单位制
有了以上建设共同弱电管线的规章和制度后,由谁来建设、维护是实现这一想法的关键。根据调查现在建设、维护城市共同弱电管线主要有以下三种方式。
第一种方式由政府投资建设、维护。一般由政府性的投资建设公司根据道路建设与改造计划,结合弱电管线单位的要求建设实施的。建成后分配或租售给各弱电管线单位,预留的管孔作为国有资产,按规定出售。该方案的投资主体是国有性质,其优点是便于管理,可以完全按照计划实施,但不足之处也很明显,政府由此而承受着投资和维护两方面的负担。
第二种方式由各管线单位合并出资建设。根据政府部门的道路建设和改造计划,或者管线建设年度建设计划,各管线单位协商合作,共同作为投资方建设地下弱电管。该方案虽然避免了投资及维护的顾虑,但管理松散,实施难度大,各管线单位难免为了各自的利益恢复各自为政的现状。
第三种方式由政府负责监管,专业的管线单位投资建设和维护。由区政府在全社会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取具有一定资质和信誉的共同弱电管线单位。该单位按照道路建设与改造计划,结合各管线单位的要求,组织现状管线调查协调,并与相关管线单位签订合同,确定管孔数量,收取一定比例的工程预付款,或与道路建设和改造一并报批,或在已建道路上编制施工图报批实施。竣工后按事先约定卖给各管线单位,并负责共同弱电管的日常维护。该方案力图避免方案一、二中的缺陷,不仅节约了管线建设成本,而且大大降低了各管线单位的建设和维护开支。第三种方式绍兴市越城区的弱电管线已经由绍兴市信息管网有限公司在统一建设和维护,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我们可以予以借鉴。
希望通过此次的调研,能够以点带面,带动柯桥区建设共同弱电管,减少地下管线重复建设、节约地下空间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