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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周易》古经是研究古汉语的宝贵资料,当然包括对其语法现象的研究考察。通过考察其中的数量词,可以观察当时相关的文化背景及句法功能的特点。
关键词:周易 数量词
《周易》古经字数并不多,但是其中蕴含了富有价值的语法现象,前人研究主要集中在介词、动词等方面,其中也有对词类系统整体的概括研究,而研究词类必然也应对《周易》数量词进行分析考察。本文通过对《周易》数量词进行分类解读,总结其中的语法现象和规律,探讨这一时期数量词应用上的特点和变化。
本文结合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的方法做分类总结。经过统计,《周易》数量词共计31种,使用频率共计82次(表示爻的次序的数词只算一次),其中,卦辞中14次,爻辞中68次。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表示爻的次序的“初九” 、“九二”、“九三”、“九四”、“九五”、“上九”、“初六”、“六二”、“六三”、“六四”、“六五”、“上六”以及“用九”、“用六”中的“九”和“六”是阳爻与阴爻的标志,本文不算作数词。
一、数词
数词指的是起计数作用的词。《周易》数词种类共计21种,使用频率共53次,其中,“三”的使用频率最高,达到23次。数词在《周易》中经常单独使用,也可与量词结合使用表示数量。
(一)数词的分类
1.基数词。这类数词表示的是数目的多少。《周易》中出现的基数词有“一”“二”“三”“四”“五”“七”“八”“九”“十”“旬”等。大致可以分为四类:
(1)个位数形式:指的是小于十的表数形式。《周易》中有“一”“二”“三”“四”“五”“七”“八”“九”等。例如:
《旅·六五》:射雉,一矢亡,终以誉命。
《震·六二》:震来厉,亿丧贝,跻于九陵,勿逐,七日得。
(2)段位数形式:指的是起划段作用的表数形式。《周易》中有“十”。还有表示“十天”含义的“旬”。例如:
《屯·六二》:屯如飦如,乘马班如,匪寇婚媾,女子贞不字,十年乃字。
《丰·初九》:遇其配主,虽旬无咎,往有尚。
(3)多位数的表示:《周易》中只出现“三百”一种,这是个位表数形式出现在段位表数形式之前的现象。例如:
《讼·九二》:不克讼,归而逋其邑人三百户,无眚。
(4)复数的表示:汉语词的本身没有复数的形态变化,复数用某些形容词来表示,如“群”,表示人的多数。例如:
《涣·六四》:涣其群,元吉。涣有丘,匪夷所思。
2.序数词
这类数词是表示次序的。大致可以分为两大类:
(1)利用基数词表达的。
1)《周易》中有“二”“三”“四”“五”,用来表示自下而上的爻的次序。例如:
《乾·九二》:见龙在田,利见大人。
《坤·六五》:黄裳元吉。
2)用在“月”的前面,表示第几月。例如:
《临》:元,亨,利,贞。至于八月,有凶。
(2)特殊形式。
1)用天干记日的形式。即用甲、乙、丙、丁、午、己、庚、辛、壬、癸十天干来记日子的方法。例如:
《蛊》:元,亨,利涉大川。先甲三日,后甲三日。
2)把一个月分成几个部分,古历每月十六日为“既望”,即《周易》中的“几望”。例如:
《中孚·六四》:月几望,马匹亡,无咎。
3)表示“第一”的“初”,表示“第二”的“再”,以及表示“末尾”的“终”。例如:
《蒙》:亨,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初筮告,再三渎,渎则不告。利贞。
(二)数词的语法功能
1.用作定语。主要有两种形式:
(1)数词+名词。在这种结构中,数词作定语,修饰后面的名词。例如:
《损·六三》:三人行则损一人,一人行则得其友。
《解·九二》:田获三狐,得黄矢,贞吉。
(2)名词+数词+量词。这种结构中,数词与量词结合使用,一起作名词的定语。例如:
《需·上六》:入地穴,有不速之客三人来,敬之终吉。
2.用作状语,出现在动词前面。例如:
《晋》:康侯,用锡马蕃庶,昼日三接。
《革·九三》:征凶,贞厉,革言三就,有孚。
(三)《周易》中的数词“三”
前文已经提到过,《周易》中出现最多的数词是“三”。事实上,《周易》的整个符号体系也是建立在“三”及其倍数基础之上的。《周易》共有六十四卦,每卦六爻,阴卦用“六”表示,阳卦用“九”来表示,“六”和“九”都是“三”的倍数,通过这六九变爻、相互移易来显示变化无穷的万千事物。
《周易》中的“三”虽然都是起到表示数目或者序列的作用,但是在计数的具体意义上存在不同,大致表现在两个方面,即实指和虚指的不同。数词“三”在《周易》中共出现23次,其中,14次表示的是确切意义“三”,例如:
《乾·九三》:君子终日乾乾,夕惕若厉,无咎。(此处是乾卦第三爻之三。)
《需·上六》:入地穴,有不速之客三人来,敬之终吉。(《程传》言“谓下之三阳”,此处即“三阳”之三。)
《比·九五》:显比,王用三驱,失前禽,邑人不诫,吉。(此处是三面之三。)
《蛊》:元亨,利涉大川,先甲三日,后甲三日。(此处是甲日前三天或后三天之三。)
《巽·六四》:悔亡,田获三品。(《周易本义》言“‘三品’者,一为乾豆,一为宾客,一为充庖。”《程传》亦言“三品:一为乾豆,一供宾客与充庖,一颁徒御。”故此处指“三品”之三。)
而9次表示的是虚数意义,即“多、久”的意思。例如: 《讼·上九》:或锡之鞶带,终朝三褫之。(邱氏富国曰:“然一日‘三褫’,辱亦甚矣”。)
《师·九二》:在师中,吉,无咎,王三锡命。(《程传》言“既处之尽其善,则能成功而安天下,故王锡宠命至于三也。凡事至于三者,极也。”)
《晋》:康侯用锡马蕃庶,昼日三接。(《周易本义》言“占者有是三者,则亦当有是宠也。”《程传》亦言“昼日之中,至于三接,言宠遇之至也。”)
通过对数词“三”的归纳分析,我们看到古人善于且乐于运用“三”这个数词,这与古人的原始思维是有关系的。古人首先认识到“一”和“二”,后来运用“三”来表示比“一”、“二”都要大的数,甚至进一步使“三”承担了“多数”的表义功能,而当人们的认识超出“三”到了“四”“五”“六”“七”“八”“九”之后,还是由于之前的习惯,继续用“三”表示“多、久”的意义,而其他比“三”大的数字则更多用在确切的表达上。随着时代发展,后来“九”、“十二”等数字也被用来指代“多数”义。
二、量词
量词是表示计量单位的词。《周易》量词种类共计10种,使用频率共计29次。量词在《周易》中一般与数词结合使用。
(一)量词的分类
《周易》中只有物量词。大致可以分为六类:
1.表示时间的量词。这类量词占的比重最大,其中包括“年”“月”“日”“岁”等。例如:
《颐·六三》:拂颐,贞凶,十年勿用,无攸利。
《困·初六》:臀困于株木,入于幽谷,三岁不觌。
2.个体单位量词。有“品”。例如:
《巽·六四》:悔亡,田获三品。
3.集体单位量词。有“束”、“户”。例如:
《贲·六五》:贲于丘园,束帛戋戋,吝,终吉。
《讼·九二》:不克讼,归而逋其邑人三百户,无眚。
4.货币单位量词。有“朋”。例如:
《损·六五》:或益之十朋之龟,弗克违,元吉。
5.容器量词。有“簋”。例如:
《损》:有孚,元吉,无咎,可贞,利有攸往。曷之用?二簋可用享。
6.借用量词。有“车”。例如:
《睽·上九》:睽孤,见豕负涂,载鬼一车,先张之弧,后说之弧。匪寇婚媾,往遇雨则吉。
(二)量词的语法功能
《周易》中量词与数词是结合使用的,此处分析的是数量词的语法功能,主要有以下四种情况:
1.数词+量词。数量词单独充当句子成分。例如:
《巽·六四》:悔亡,田获三品。
2.数词+量词+动词。数量词作状语。
《同人·九三》:伏戎于莽,升其高陵,三岁不兴。
3.名词+数词+量词。数量词充当名词的后置定语,也有人认为数量词作名词的补足语,起到补充说明的作用,但本文认可后置定语的看法。定语后置现象在甲骨刻辞中便已普遍存在,《周易》中有三例。例如:
《讼·九二》:不克讼,归而逋其邑人三百户,无眚。
4.数词+量词+名词。数量词充当名词的定语。例如:
《益·六二》:或益之十朋之龟,弗克违,永贞吉,王用享于帝,吉。
三、小结
本文对《周易》数量词进行归纳,可以结合汉语史相关材料进行对照比较。据达正岳在《上古汉语数量词研究》中的统计分析,上古汉语数词达到26个,“记数时使用连词‘又’或‘有’”,量词共计161个,种类繁多,上古典籍中尚未出现动量词,“数词加量词置于名词之前的用法虽然周代已经萌芽,但直到两汉仍不常见,占优势的仍为置于名词之后的用法”。前置用法的广泛化到很晚时期才完成。据前文分析,《周易》数量词的面貌也基本与其观点相符。《周易》数量词中,数词只有基数词和序数词两类,基数词已经出现了“一”“二”“三”“四”“五”“七”“八”“九”“十”“旬”等,个位数占多数,多位数只出现一次。但是计数时未见使用连词“又”或“有”的现象。序数词则主要由基数词来承担,有少量其他表示次序的特殊形式。数词在句中主要充当定语和状语。数词“三”体现了古人的原始思维。量词的种类比较丰富,但是数量不多,未见动量词,数量词结合使用可以在句中单独充当句子成分或者充当定语,多见定语的后置用法。
综上,虽然《周易》中的数量词不管在总数还是种类方面都不算丰富,但是通过整理分析可以明晰客观地反映当时数量词使用的大致情况,如果能够结合其他方面的考察,相信会对数量词历时研究的某些问题提出一些新的思路。
参考文献
[1] 张玉金.西周汉语语法研究[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
[2] 刘大钧,林忠军.周易经传白话解[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
[3] 程颐.周易程氏传[M].北京:中华书局,2011.
[4] 达正岳.上古汉语数量词研究[D].兰州:西北师范大学,2004.
关键词:周易 数量词
《周易》古经字数并不多,但是其中蕴含了富有价值的语法现象,前人研究主要集中在介词、动词等方面,其中也有对词类系统整体的概括研究,而研究词类必然也应对《周易》数量词进行分析考察。本文通过对《周易》数量词进行分类解读,总结其中的语法现象和规律,探讨这一时期数量词应用上的特点和变化。
本文结合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的方法做分类总结。经过统计,《周易》数量词共计31种,使用频率共计82次(表示爻的次序的数词只算一次),其中,卦辞中14次,爻辞中68次。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表示爻的次序的“初九” 、“九二”、“九三”、“九四”、“九五”、“上九”、“初六”、“六二”、“六三”、“六四”、“六五”、“上六”以及“用九”、“用六”中的“九”和“六”是阳爻与阴爻的标志,本文不算作数词。
一、数词
数词指的是起计数作用的词。《周易》数词种类共计21种,使用频率共53次,其中,“三”的使用频率最高,达到23次。数词在《周易》中经常单独使用,也可与量词结合使用表示数量。
(一)数词的分类
1.基数词。这类数词表示的是数目的多少。《周易》中出现的基数词有“一”“二”“三”“四”“五”“七”“八”“九”“十”“旬”等。大致可以分为四类:
(1)个位数形式:指的是小于十的表数形式。《周易》中有“一”“二”“三”“四”“五”“七”“八”“九”等。例如:
《旅·六五》:射雉,一矢亡,终以誉命。
《震·六二》:震来厉,亿丧贝,跻于九陵,勿逐,七日得。
(2)段位数形式:指的是起划段作用的表数形式。《周易》中有“十”。还有表示“十天”含义的“旬”。例如:
《屯·六二》:屯如飦如,乘马班如,匪寇婚媾,女子贞不字,十年乃字。
《丰·初九》:遇其配主,虽旬无咎,往有尚。
(3)多位数的表示:《周易》中只出现“三百”一种,这是个位表数形式出现在段位表数形式之前的现象。例如:
《讼·九二》:不克讼,归而逋其邑人三百户,无眚。
(4)复数的表示:汉语词的本身没有复数的形态变化,复数用某些形容词来表示,如“群”,表示人的多数。例如:
《涣·六四》:涣其群,元吉。涣有丘,匪夷所思。
2.序数词
这类数词是表示次序的。大致可以分为两大类:
(1)利用基数词表达的。
1)《周易》中有“二”“三”“四”“五”,用来表示自下而上的爻的次序。例如:
《乾·九二》:见龙在田,利见大人。
《坤·六五》:黄裳元吉。
2)用在“月”的前面,表示第几月。例如:
《临》:元,亨,利,贞。至于八月,有凶。
(2)特殊形式。
1)用天干记日的形式。即用甲、乙、丙、丁、午、己、庚、辛、壬、癸十天干来记日子的方法。例如:
《蛊》:元,亨,利涉大川。先甲三日,后甲三日。
2)把一个月分成几个部分,古历每月十六日为“既望”,即《周易》中的“几望”。例如:
《中孚·六四》:月几望,马匹亡,无咎。
3)表示“第一”的“初”,表示“第二”的“再”,以及表示“末尾”的“终”。例如:
《蒙》:亨,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初筮告,再三渎,渎则不告。利贞。
(二)数词的语法功能
1.用作定语。主要有两种形式:
(1)数词+名词。在这种结构中,数词作定语,修饰后面的名词。例如:
《损·六三》:三人行则损一人,一人行则得其友。
《解·九二》:田获三狐,得黄矢,贞吉。
(2)名词+数词+量词。这种结构中,数词与量词结合使用,一起作名词的定语。例如:
《需·上六》:入地穴,有不速之客三人来,敬之终吉。
2.用作状语,出现在动词前面。例如:
《晋》:康侯,用锡马蕃庶,昼日三接。
《革·九三》:征凶,贞厉,革言三就,有孚。
(三)《周易》中的数词“三”
前文已经提到过,《周易》中出现最多的数词是“三”。事实上,《周易》的整个符号体系也是建立在“三”及其倍数基础之上的。《周易》共有六十四卦,每卦六爻,阴卦用“六”表示,阳卦用“九”来表示,“六”和“九”都是“三”的倍数,通过这六九变爻、相互移易来显示变化无穷的万千事物。
《周易》中的“三”虽然都是起到表示数目或者序列的作用,但是在计数的具体意义上存在不同,大致表现在两个方面,即实指和虚指的不同。数词“三”在《周易》中共出现23次,其中,14次表示的是确切意义“三”,例如:
《乾·九三》:君子终日乾乾,夕惕若厉,无咎。(此处是乾卦第三爻之三。)
《需·上六》:入地穴,有不速之客三人来,敬之终吉。(《程传》言“谓下之三阳”,此处即“三阳”之三。)
《比·九五》:显比,王用三驱,失前禽,邑人不诫,吉。(此处是三面之三。)
《蛊》:元亨,利涉大川,先甲三日,后甲三日。(此处是甲日前三天或后三天之三。)
《巽·六四》:悔亡,田获三品。(《周易本义》言“‘三品’者,一为乾豆,一为宾客,一为充庖。”《程传》亦言“三品:一为乾豆,一供宾客与充庖,一颁徒御。”故此处指“三品”之三。)
而9次表示的是虚数意义,即“多、久”的意思。例如: 《讼·上九》:或锡之鞶带,终朝三褫之。(邱氏富国曰:“然一日‘三褫’,辱亦甚矣”。)
《师·九二》:在师中,吉,无咎,王三锡命。(《程传》言“既处之尽其善,则能成功而安天下,故王锡宠命至于三也。凡事至于三者,极也。”)
《晋》:康侯用锡马蕃庶,昼日三接。(《周易本义》言“占者有是三者,则亦当有是宠也。”《程传》亦言“昼日之中,至于三接,言宠遇之至也。”)
通过对数词“三”的归纳分析,我们看到古人善于且乐于运用“三”这个数词,这与古人的原始思维是有关系的。古人首先认识到“一”和“二”,后来运用“三”来表示比“一”、“二”都要大的数,甚至进一步使“三”承担了“多数”的表义功能,而当人们的认识超出“三”到了“四”“五”“六”“七”“八”“九”之后,还是由于之前的习惯,继续用“三”表示“多、久”的意义,而其他比“三”大的数字则更多用在确切的表达上。随着时代发展,后来“九”、“十二”等数字也被用来指代“多数”义。
二、量词
量词是表示计量单位的词。《周易》量词种类共计10种,使用频率共计29次。量词在《周易》中一般与数词结合使用。
(一)量词的分类
《周易》中只有物量词。大致可以分为六类:
1.表示时间的量词。这类量词占的比重最大,其中包括“年”“月”“日”“岁”等。例如:
《颐·六三》:拂颐,贞凶,十年勿用,无攸利。
《困·初六》:臀困于株木,入于幽谷,三岁不觌。
2.个体单位量词。有“品”。例如:
《巽·六四》:悔亡,田获三品。
3.集体单位量词。有“束”、“户”。例如:
《贲·六五》:贲于丘园,束帛戋戋,吝,终吉。
《讼·九二》:不克讼,归而逋其邑人三百户,无眚。
4.货币单位量词。有“朋”。例如:
《损·六五》:或益之十朋之龟,弗克违,元吉。
5.容器量词。有“簋”。例如:
《损》:有孚,元吉,无咎,可贞,利有攸往。曷之用?二簋可用享。
6.借用量词。有“车”。例如:
《睽·上九》:睽孤,见豕负涂,载鬼一车,先张之弧,后说之弧。匪寇婚媾,往遇雨则吉。
(二)量词的语法功能
《周易》中量词与数词是结合使用的,此处分析的是数量词的语法功能,主要有以下四种情况:
1.数词+量词。数量词单独充当句子成分。例如:
《巽·六四》:悔亡,田获三品。
2.数词+量词+动词。数量词作状语。
《同人·九三》:伏戎于莽,升其高陵,三岁不兴。
3.名词+数词+量词。数量词充当名词的后置定语,也有人认为数量词作名词的补足语,起到补充说明的作用,但本文认可后置定语的看法。定语后置现象在甲骨刻辞中便已普遍存在,《周易》中有三例。例如:
《讼·九二》:不克讼,归而逋其邑人三百户,无眚。
4.数词+量词+名词。数量词充当名词的定语。例如:
《益·六二》:或益之十朋之龟,弗克违,永贞吉,王用享于帝,吉。
三、小结
本文对《周易》数量词进行归纳,可以结合汉语史相关材料进行对照比较。据达正岳在《上古汉语数量词研究》中的统计分析,上古汉语数词达到26个,“记数时使用连词‘又’或‘有’”,量词共计161个,种类繁多,上古典籍中尚未出现动量词,“数词加量词置于名词之前的用法虽然周代已经萌芽,但直到两汉仍不常见,占优势的仍为置于名词之后的用法”。前置用法的广泛化到很晚时期才完成。据前文分析,《周易》数量词的面貌也基本与其观点相符。《周易》数量词中,数词只有基数词和序数词两类,基数词已经出现了“一”“二”“三”“四”“五”“七”“八”“九”“十”“旬”等,个位数占多数,多位数只出现一次。但是计数时未见使用连词“又”或“有”的现象。序数词则主要由基数词来承担,有少量其他表示次序的特殊形式。数词在句中主要充当定语和状语。数词“三”体现了古人的原始思维。量词的种类比较丰富,但是数量不多,未见动量词,数量词结合使用可以在句中单独充当句子成分或者充当定语,多见定语的后置用法。
综上,虽然《周易》中的数量词不管在总数还是种类方面都不算丰富,但是通过整理分析可以明晰客观地反映当时数量词使用的大致情况,如果能够结合其他方面的考察,相信会对数量词历时研究的某些问题提出一些新的思路。
参考文献
[1] 张玉金.西周汉语语法研究[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
[2] 刘大钧,林忠军.周易经传白话解[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
[3] 程颐.周易程氏传[M].北京:中华书局,2011.
[4] 达正岳.上古汉语数量词研究[D].兰州:西北师范大学,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