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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WTO)贸易案件仲裁机构最近裁决,在泰国与美国关于出口冷冻虾肉的两起申诉案中,即在美国向泰国虾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和规定须购买美国公债(C-Bond)作为出口担保金的申诉案中,泰方获得胜诉。为此,美国必须重新调整其对泰国冷冻虾征收的进口税率和取消购买美国公债作为出口担保金的规定,并必须向泰国出口商偿还自2004-2007年期间泰国向美国支付以购买美国公债的120亿多泰铢资金。2008年上半年,泰国虾产品在对美国市场的出口中处于劣势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