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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党的十九大首次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但乡村振兴的实践早已开启,并不断推动我国乡村跨越式发展。从改革开放40年的历史动态中认识乡村发展,就会发现了其理论内涵在不断丰富;与理论内涵的演进过程相对应,乡村发展历经五个阶段,即:乡村经济的初步振兴、改进乡村治理的探索、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由此形成了四条基本经验,正确把握了农村改革的基本规律、与时俱进地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树立以农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构建和完善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的乡村治理体系。
关键词:改革开放40年;乡村振兴;理论内涵;实践阶段;基本经验
改革开放40年以来,同国家其他事业一样,农业农村发展也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农业连年丰收,粮食产量曾实现十二年增,2017年总产量达12358亿斤,属历史第二高产年;农民收入持续提高,1978-2016年农户农业经营收入年均增长率达到10.06%,工资性收入年均增长高达18.02%;农村生态环境向好、社会保持和谐稳定,医疗、社保、文化和基础设施得到极大改善。[1]在此背景下,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表明农业农村在持续发展过程仍然存在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处理不当,就会在一定程度上侵蚀改革开放40年农业农村发展的巨大成效。乡村振兴战略正是对解决这些矛盾的新回应,是对过去乡村发展战略的“升级”。这也充分说明,乡村振兴战略虽然是在十九大报告中首次提出,并赋予它新的内涵,但是乡村振兴的实践及其历程早就拉开了帷幕,并在改革开放以后不断推动我国乡村跨越式发展。
一、改革开放40年乡村发展的理论内涵
乡村振兴被党的十九大定位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重大历史任务和重要抓手,可见,乡村振兴不是一种短期行为,也不应囿于它开端于党的十九大的认识;乡村振兴贯穿于农业农村向现代化社会转型和整个国家现代化的进程,尤其是贯穿于改革开放40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进程之中,正是邓小平在改革开放之初最先提出了建设“小康社会”,乡村发展才牢牢的和“百年”奋斗目标历史地结合起来,才有了可以追寻的党的理论基础。鉴此,考察乡村发展的基本内涵,需要将其放置于改革开放40年的背景中,历史地、动态地加以认识。
(一)“乡村振兴”源自改革开放之初定位“乡村发展”的重大历史任务
将乡村振兴与“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联系起来,最早要追溯到改革开放之初我国将乡村发展定位于建设“小康社会”和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抓手。1978年12月,我国改革开放选择了率先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发育最薄弱但却人口众多的农村发动,目的是“先把农民这一头安稳下来”[2],“农村人口占我国人口的百分之八十,农村不稳定,整个政治局势就不稳定,农民没有摆脱贫困,就是我国没有摆脱贫困”[3]。1979年3月,邓小平在会见英中文化协会执委会代表团首次提出“中国式的现代化”。1984年3月,他在会见时任日本首相曾根康弘时,解释了“中国式的现代化”,就是“到本世纪末在中国建立一个小康社会。这个小康社会,叫做中国式的现代化”,其中,“农业现代化,不能照搬西方国家或苏联一类国家的办法,要走出一条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符合中国情况的道路。”[4]邓小平的论述道明了农业农村的现代化,是符合中国实际的、社会主义的现代化,是为实现小康社会的现代化;其路径是通过“两次飞跃”,从家庭联产承包制带来的生产力改进基础上,有步骤推动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村分工分业和集体经济发展;将乡镇企业作为集体经济的典型形式给予扶持,使之成为工农互助、城乡协调的纽带,渐进统筹城乡关系;不断增加农民的收入,最终实现共同富裕。[5]从这时开始,农业发展、乡村振兴就与全面建设、建成“小康社会”,与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紧密联系起来了。
(二)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在20世纪末21世纪初,中央在有关乡村发展“稳定论”、“小康论”基础上,明确了农业农村的振兴、发展是建设小康社会的“重中之重”,并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江泽民在《给二十位杰出青年农民的回信》中,提出了“实现农业现代化,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农村”[6]的历史任务。1998年10月,在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上,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做了专门描述,即:在经济上,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在政治上,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加强农村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在文化上,坚持全面推进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培养新型农民。[7]这一时期,中央除了重视发展农村生产之外,着重强调了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提出了要建设高素质的农村基层干部队伍。虽然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提出了目标,但并没有确切地提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具体措施。2005年10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则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主义新农村”基础上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并更加明确地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定位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目标的难点和关键”、“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不仅明确了“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目标,还系统提出了“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现代化农业建设,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的政策思路与实现路径。[8]
(三)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2013年12月,习近平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提出,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2014年12月,习近平在江苏调研时强调,没有农业现代化,没有农村繁荣富强,没有农民安居乐业,国家现代化是不完整、不牢固的。2015年7月,习近平在吉林调研时强调,任何时候都不能忽视农业、不能忘记农民、不能淡漠农村。2017年10月,习近平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首提乡村振兴战略,明确了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实行“三权分置”、多途径发展壮大集体经济。2018年1月,中央1号文件规划了乡村振兴的三个步骤:2020年取得重要进展,2035年取得决定性进展,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做到“三个必须”、解决“三个没有”、警醒“三个不能”、明确“三个要求”、规划“三个步骤”,正在推动农业农村发展迈入了新时代。[1]新时代的乡村发展,新在发展思路上,将解决“三农”问题的策略放置于乡村振兴战略之中;新在指导思想上,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强化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新在总体战略上,从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难点”上升为“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新在基本方向上,从“城乡一体化发展”转向“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新在具体要求上,从“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村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深化为“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9]还新在措施部署上,从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推进乡村绿色发展、繁荣兴盛农村文化、构建乡村治理新体系、提高农村民生保障水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强化乡村振兴制度性供给、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强化乡村振兴投入保障、坚持和完善党对“三农”工作的領导等十大方面提升乡村振兴的系统性、有效性、针对性。[10] (四)从历史动态中认识乡村发展的基本内涵
通过对改革开放40年乡村发展理论脉络的溯源与形成考究,透析出“农村经济改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的演进脉络,这一脉络对应了农村“经济改革——经济增长、政治改革——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内涵提升路径,即从改革开放之初单纯强调农村“经济改革”向农村“经济繁荣、生态优美、文化兴盛、党建强化、生活幸福”的内涵式振兴转化,构建起“生态新农业—有序新农村—幸福新农民”[1]的新图景。因此,从历史动态地考察改革以来党有关乡村发展的思想脉络,有助于理解改革开放40年乡村发展的基本内涵:它以邓小平理论为源起,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定位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重大历史任务,通过强化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与时俱进地解决改革开放40年各阶段农民需要与农业农村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不断推进农村经济、生态、乡风、治理、生活全面发展,最终勾勒出“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壮丽图景。
二、改革开放40年乡村发展的实践历程
改革开放40年,乡村发展所“担负”的历史使命逐渐清晰、内涵意蕴不断丰富,理论框架已然成形。党的理论发展与战略规划,都来自于实践。依据改革开放40年乡村发展实践路径不断拓展的内容和顺序,乡村发展的现实实践经历了五个重要阶段 ,包括乡村经济初步振兴、改进乡村治理的探索、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
(一)1978-1988年初步振兴乡村经济
这个阶段是乡镇企业崛起,初步振兴乡村经济的阶段。经过改革开放前30年的艰辛探索,农村基础设施得到了根本改善。但在传统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城乡被分割成为两个相对封闭而又失衡的经济社会系统,农业农村剩余被过多转移到了工业和城市,导致农业农村发展落后较多。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及时调整了经济发展指导方针。1979年9月,党的十一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允许在一定范围内实行“包产到户”;1981年10月,全国农村工作会议召开并形成《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这份会议纪要后来作为1982年中央1号文件发出,会议确认了“包产到户、包干到户”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1983年以后,联产承包责任制迅速在全国农村得到普遍确立,农业生产力快速发展。据林毅夫(1994)测算,1978-1984年农作物总产值增量中有46.89%来自家庭承包经营制度改革所带来的生产率的提高。1984年也是乡镇企业发展历史上的分水岭,当年1号文件鼓励乡村工业发展突破社队界限,进行自主联合或者个体经商办企业;1985、1986年中央1号文件和1987年5号文件,继续放宽对乡镇企业的发展业限制,乡镇企业异军突起,推动了农村现代化进程。1988年,农村社会总产值达12078亿元,比1978年增长27倍。1978-1988年,农村社会总产值中工业、商业、建筑、运输、服务等非农产值占比由31.4%上升为53.5%;一大批小集镇建立起来,农民占全国总人口的82%下降到48.7%,从事农业的劳动力占全国劳动力总数中的比例由70.7%下降为59.5%;由此,农民收入不断增加,农民人均收入由133元增长到545元,增长了3.1倍。[5]农村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后,我国开始将改革的重心逐渐转向城市经济体制改革,“正是这个原因,农村改革初期一系列‘一号文件’的历史使命告一段落。”[11]
(二)1988-1998年实行农业产业化经营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探索
这个阶段是改革开放重心由农村逐渐转移到城市,乡村发展重在探索产业化经营和基层治理的阶段。农村改革10年后,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已经普遍实施,小农户与大市场的矛盾开始凸显。为解决小农户与大市场的衔接,199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指出要以市场为导向,积极发展贸工农一体化经营;1996年中央1号强调要加速农村经济向商品化、产业化、现代化转变。到1999年,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已有3.03万个,其总产值和利税分别为4902亿元和476亿元,明显高于一般农产品加工企业;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带动农户3900万户,户均增收800多元。 家庭承包制度的实施,初步振兴了农村经济,但农村基层组织出现了瘫痪、半瘫痪、软弱涣散的局面。此时,党的十三届八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决定》,提出“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是巩固农村社会主义阵地……的组织保证”[12]。1987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1994年10月,中央召开全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会议,完善了村民选举、村民议事、村务公开、村规民约等制度;1997年10月,中央将村民自治的基本内容,包括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写入了党的十五大报告;1998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修订后的村委会组织法,将上述村民自治内容以法律条文形式固定下来。1992-1998年,江泽民还分别在《在武汉主持召开六省农业和农村工作座谈会时的讲话》、《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在江西和湖南农村考察时的讲话》、《要始终高度重视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关于一九九九年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的讲话中,明确要求加强农村基层党的建设。这些举措有效遏制了乡村基层组织不断涣散的局面,一定程度提升了乡村的治理能力。
(三)1998-2005年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这个阶段是中央首次提出要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探索阶段,并着眼于农村的经济、政治、文化建设。通过经济建设,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高,农产品供给实现了由长期短缺到供求基本平衡、丰年有余的历史性转变,农产品市场体系初步建立;通过民主政治建設,“全国已经建立了69万多个村民委员会”[13],使农村基层组织面貌有了历史性变化;同时,也带动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农村社会得到全面发展。但在1998-2003年间,农民收入增长形势严峻,人均纯收入增幅都没有超过5%,最低年份仅增长2.1%,年均增长4%;农民收入与城镇居民收入差距持续扩大,从1:2.47扩大到1:3.24。 城乡差距的拉大不仅不利于解决城乡矛盾,更不利于协调城乡发展。为保证农民增收,从2003年到2005年底,在全国范围内逐步取消了农村税费和“三提五统”,每年直接减轻农民税费负担1250亿元,加上制止各种摊派、集资、乱罚款等,每年减负总额在1600亿元左右。[14]到2005年,中央累计安排转移支付资金1830亿元,保证免征农村税费后基层政权和农村义务教育的正常运转。可以说,从2003-2005年这3年,是继改革开放初期之后,农村改革和发展快速推进的重要时期。经济上,农村收入分配关系实现重大调整,农业增加值对GDP的贡献由1998—2002年的4.6%上升为2003-2006年的9% ;政治上,进一步提升农村民主政治面貌,初步建立起民主化、法治化的农村基层组织制度;文化上,文化科技三下乡、万村书库及各种移风易俗活动,推动了广大农村逐渐形成健康、科学、文明新风。 (四)2005-2012年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这一阶段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阶段。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但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测算,2004年底,全国农村全面小康实现程度仅为21.6%;其中,农村经济发展、社会发展、民主法治、人口素质、生活质量、资源环境的实现程度分别为12.1%、33.1%、69%、15%、28.7%、-22.4%。[15]可见,随着上一个阶段乡村发展的实践,基层党的领导和组织建设得到加强,农村民主法治取得较大进展;然而,农村经济发展和人口素质提升遇到了瓶颈,农村资源环境不断恶化。在这样的背景下,2005年10月,中央明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所涉及的经济、政治、文化建设”基础上,再增加“生活质量提升”和“环境建设”两个方面的内容。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来,2004-2012年,粮食生产“九连增”,农民增收“九连快”,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速达到8%;中央财政“三农”投入达到12280亿元,年均增长21%;農村基础设施持续加强,全国新建改建农村公路300万公里,逐步实现村村通水泥路,解决了4亿人的饮水安全、发展3000万户农户使用沼气、扶持1000多万农户进行危房改造,农村卫生环境得到初步改善;农村社会事业持续发展,国家开展了农业创业培训,培育新型农民,;为使农村孩子接受免费义务教育,国家建立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另外,全国所有县级行政区都开展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参加农村养老保险达到3.2亿人。 2012年12月的全国农业工作会议认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来,是农业发展持续向好,农村面貌变化最大、农民地实惠最多的时期,是乡村发展的又一个“黄金期”。但是,过去长期忽视的问题,开始凸显并不断恶化,即:战略性农业资源短缺、不同利益主体冲突加剧、农产品安全问题突出、农村生态环境继续恶化、农民收入增长空间不足。
(五)2012年至今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
党的十八以来,乡村建设和发展迈入新时代,出现了新情况,首先,农业开始表现出新兴产业的基础特征。党的十八以来,即2012-2016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入第一产业的年均增长率达到17.4%,高于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速14.5%的速度;2016年,民间资本的固定资产投资只增长2%,却主要集中在农业投资领域,增速达18.6%。[16]其次,农业具有足够强大的总量特征。2016年,我国粮食总量12325亿斤,排名世界第一,豆类农产品和水产品的生产量也是世界第一;不仅在生产上,总量特征明显,而且作为人口大国,我国也具有庞大的绝对总量需求。再次,农民增收渠道和空间发生了新变化。2012-2016年,农户农业经营收入年均增长率达到7%、工资性收入年均增长高达9%,2015年工资性收入第一次超过农业经营收入。最后,农村生态环境的恶化终究得到遏制。党的十八以来,中央提出“美丽乡村”建设,强调“两山思想”的践行,逐渐遏制住了长期以来农村生态环境不断恶化的局面。例如,2002-2012年间,化肥、农膜、农药的使用量年均增长率分别为3.01%、4.47%、3.25%,而党的十八大以来,这组数据分别是1.04%、3%、-0.43%。 这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前一个阶段的问题,但新的问题又出现了:第一,城乡不平衡发展开始向农村内部转移、农村不充分不平衡发展矛盾尖锐;第二,短期化增长是较为突出的问题;第三,少数地方的农业农村发展表现出虚假性繁荣。[17]对此,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继而在2018年中央1号文件中明确了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这成为新时代乡村发展的新指南。在这个新阶段,应做好“精准扶贫”,全面建成农村小康社会;树立“新发展理念”,调整农业发展方式;强调“供给侧改革”,提升农业竞争力;健全“体制机制、政策体系”,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推进“融合发展”,加快城乡一体化。
三、改革开放40年乡村发展的经验启示
总结改革开放40年乡村发展五个实践阶段的基本经验,可以发现,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在一定意义上堪称“一枝独秀”,建设成果不断创造奇迹,就在于中央正确把握了农村改革的基本规律、与时俱进地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树立以农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构建和完善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的乡村治理体系。
(一)正确把握乡村发展的路径与规律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邓小平在总结新中国成立后乡村发展经验教训和乡村发展基本规律的基础上,提出了解决中国农业农村发展问题的“两个飞跃”思想,有力地推动了乡村发展。1983年以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全国农村得到普遍确立,实现了农业发展“第一个飞跃”。在之后的农业农村发展过程中,过于强调“分”的一面,而忽视“统”的一面,导致农村集体经济衰落,终究遭遇“三重挑战”,即农业资本的盲目化、农民阶层的分化以及农村生态环境的滞化。市场化过程中的农业农村发展出现的问题,让“集体经济”重新被关注。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坚持承包制的基础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不断探索实现农业农业现代化的新模式,努力实现“第二个飞跃”,即“适应科学种田和生产社会化的需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集体经济。”[3]这里的集体经济模式与经典的集体经济体制相比,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新时代乡村发展所强调的“集体经济”,跟早期搞合作化不是同样的概念,它是为了克服市场化过程中出现的一些经济、社会问题,包括农户规模不经济与低效率;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供给缺乏;小生产和大市场的矛盾引发高昂交易费用;农户生产能力的低下,包括优质劳动力的“农外”流失、技术与装备的落后以及企业家能力的低下。[1]为了应对这些新挑战,乡村振兴应在“三权分置”的基础上提升“统”的水平,实现统分有效结合,既重视小农生产的积极性,又强调集体经济在乡村振兴过程中的重要作用。
(二)与时俱进地丰富、深化乡村改革 改革开放40年,依据乡村发展理论内涵不断丰富的历程,乡村发展历经了五个实践阶段,每个阶段解决不同的现实问题,依次是:农村经济停滞问题、农村基层组织涣散问题、精神文明建设问题;农民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问题;最后一个阶段则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攻坚阶段,财政投入大幅度增加,为了做好精准扶贫、遏制生态环境恶化、解决虚假繁荣问题,乡村开始实施“五位一体”全面振兴战略,由此走出了一条“经济——经济、政治——经济、政治、文化——经济、政治、文化、生活、村容——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与时俱进的实践路径。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粮食生产能力登上新台阶、农产品质量提升明显;“绿色生产”、“洁净能源任务”、“厕所改革”、“四好农村路”、“垃圾污水治理”等措施使得农村面貌产生了质的飞跃,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已基本得到控制;农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1.2万元,生活质量显著提高。改革开放40年的乡村发展,经历了从单纯经济发展到多维振兴的过程,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
(三)树立以农民为中心的改革理念
改革开放40年,农村改革的动力更多地是自下而上的创新实践,农村发展既依靠农民,又为了农民。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确定农村发展政策的首要出发点,是充分发挥我国亿万农民的积极性。必须在经济上充分关心农民的物质利益,在政治上切实保障他们的民主权利。农村改革之所以获得巨大成功,就是坚持了这个正确的出发点。邓小平曾指出,农业本身的问题还得从生产关系上解决,就是要调动农民的积极性。江泽民强调了“在农村开展任何一项工作,实行任何一项政策,都必须首先考虑,是有利于调动还是会挫伤农民的积极性,是维护还是会损害农民的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是解放和发展还是会阻碍农村生产力。这是我们制定农村政策必须坚持的基本准则”。[7]胡锦涛明确了“以人为本”的发展观,提出要积极培育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18]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上,习近平提出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并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对这一重要命题的丰富内涵作了深入阐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就是为了不断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以提升亿万农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四)构建和完善以基層党组织为核心的乡村治理体系
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强调“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19]改革开放40年,曾在初期因为过于强调乡村经济振兴的重要性,而出现了基层组织涣散,基层党的建设弱化的现象。农村在经济初步复兴的同时,政治、社会、文化上都出现了很大问题,导致1988年之后一段时期农村经济发展滞缓。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中央开始强化农村基层党的建设,强化农村思想政治工作和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乡村治理能力水平得到提升,极大地推动了农村各项事业地发展,形成了农业农村发展又一个“黄金期”。党的十八大以来,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推进又反衬农村基层组织和党建仍然存在薄弱环节,已经不能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民主法治需求和乡村社会结构转变的要求,不能满足农村社会和谐、集体经济发展、生态环境改良的要求。因此,党的十九大提出了明确要求,“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19]改革开放40年的实践历程表明,完善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的乡村治理体系,才能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奋斗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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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The 19th National Congress of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first proposed the strategy of rural vitalization, but the practice of rural vitalization has been started, and it is constantly pushing forward the leap-forward development of China's rural areas. Understanding rural development from the historical dynamics during the 40 years of reform and opening up will reveal that its theoretical connotation is continuously enriching; it corresponds to the evolution of theoretical connotation, and rural development has gone through five stages, namely, preliminary revitalization of the rural economy, the exploration of the improvement of rural governance, the construction of a new socialist countryside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the path of revitalizing rural areas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Four basic experiences has been formed, namely, the basic law of the rural reform is correctly grasped, advancing with the times to promote comprehensively deepening of reform, establishing a Farmer-centered Development Philosophy, improving the rural governance model.
Key: 40 years of reform and opening-up;rural vitalization;theoretical connotation;practice stages;basic experiences
关键词:改革开放40年;乡村振兴;理论内涵;实践阶段;基本经验
改革开放40年以来,同国家其他事业一样,农业农村发展也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农业连年丰收,粮食产量曾实现十二年增,2017年总产量达12358亿斤,属历史第二高产年;农民收入持续提高,1978-2016年农户农业经营收入年均增长率达到10.06%,工资性收入年均增长高达18.02%;农村生态环境向好、社会保持和谐稳定,医疗、社保、文化和基础设施得到极大改善。[1]在此背景下,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表明农业农村在持续发展过程仍然存在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处理不当,就会在一定程度上侵蚀改革开放40年农业农村发展的巨大成效。乡村振兴战略正是对解决这些矛盾的新回应,是对过去乡村发展战略的“升级”。这也充分说明,乡村振兴战略虽然是在十九大报告中首次提出,并赋予它新的内涵,但是乡村振兴的实践及其历程早就拉开了帷幕,并在改革开放以后不断推动我国乡村跨越式发展。
一、改革开放40年乡村发展的理论内涵
乡村振兴被党的十九大定位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重大历史任务和重要抓手,可见,乡村振兴不是一种短期行为,也不应囿于它开端于党的十九大的认识;乡村振兴贯穿于农业农村向现代化社会转型和整个国家现代化的进程,尤其是贯穿于改革开放40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进程之中,正是邓小平在改革开放之初最先提出了建设“小康社会”,乡村发展才牢牢的和“百年”奋斗目标历史地结合起来,才有了可以追寻的党的理论基础。鉴此,考察乡村发展的基本内涵,需要将其放置于改革开放40年的背景中,历史地、动态地加以认识。
(一)“乡村振兴”源自改革开放之初定位“乡村发展”的重大历史任务
将乡村振兴与“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联系起来,最早要追溯到改革开放之初我国将乡村发展定位于建设“小康社会”和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抓手。1978年12月,我国改革开放选择了率先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发育最薄弱但却人口众多的农村发动,目的是“先把农民这一头安稳下来”[2],“农村人口占我国人口的百分之八十,农村不稳定,整个政治局势就不稳定,农民没有摆脱贫困,就是我国没有摆脱贫困”[3]。1979年3月,邓小平在会见英中文化协会执委会代表团首次提出“中国式的现代化”。1984年3月,他在会见时任日本首相曾根康弘时,解释了“中国式的现代化”,就是“到本世纪末在中国建立一个小康社会。这个小康社会,叫做中国式的现代化”,其中,“农业现代化,不能照搬西方国家或苏联一类国家的办法,要走出一条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符合中国情况的道路。”[4]邓小平的论述道明了农业农村的现代化,是符合中国实际的、社会主义的现代化,是为实现小康社会的现代化;其路径是通过“两次飞跃”,从家庭联产承包制带来的生产力改进基础上,有步骤推动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村分工分业和集体经济发展;将乡镇企业作为集体经济的典型形式给予扶持,使之成为工农互助、城乡协调的纽带,渐进统筹城乡关系;不断增加农民的收入,最终实现共同富裕。[5]从这时开始,农业发展、乡村振兴就与全面建设、建成“小康社会”,与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紧密联系起来了。
(二)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在20世纪末21世纪初,中央在有关乡村发展“稳定论”、“小康论”基础上,明确了农业农村的振兴、发展是建设小康社会的“重中之重”,并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江泽民在《给二十位杰出青年农民的回信》中,提出了“实现农业现代化,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农村”[6]的历史任务。1998年10月,在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上,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做了专门描述,即:在经济上,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在政治上,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加强农村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在文化上,坚持全面推进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培养新型农民。[7]这一时期,中央除了重视发展农村生产之外,着重强调了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提出了要建设高素质的农村基层干部队伍。虽然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提出了目标,但并没有确切地提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具体措施。2005年10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则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主义新农村”基础上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并更加明确地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定位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目标的难点和关键”、“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不仅明确了“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目标,还系统提出了“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现代化农业建设,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的政策思路与实现路径。[8]
(三)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2013年12月,习近平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提出,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2014年12月,习近平在江苏调研时强调,没有农业现代化,没有农村繁荣富强,没有农民安居乐业,国家现代化是不完整、不牢固的。2015年7月,习近平在吉林调研时强调,任何时候都不能忽视农业、不能忘记农民、不能淡漠农村。2017年10月,习近平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首提乡村振兴战略,明确了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实行“三权分置”、多途径发展壮大集体经济。2018年1月,中央1号文件规划了乡村振兴的三个步骤:2020年取得重要进展,2035年取得决定性进展,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做到“三个必须”、解决“三个没有”、警醒“三个不能”、明确“三个要求”、规划“三个步骤”,正在推动农业农村发展迈入了新时代。[1]新时代的乡村发展,新在发展思路上,将解决“三农”问题的策略放置于乡村振兴战略之中;新在指导思想上,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强化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新在总体战略上,从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难点”上升为“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新在基本方向上,从“城乡一体化发展”转向“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新在具体要求上,从“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村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深化为“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9]还新在措施部署上,从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推进乡村绿色发展、繁荣兴盛农村文化、构建乡村治理新体系、提高农村民生保障水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强化乡村振兴制度性供给、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强化乡村振兴投入保障、坚持和完善党对“三农”工作的領导等十大方面提升乡村振兴的系统性、有效性、针对性。[10] (四)从历史动态中认识乡村发展的基本内涵
通过对改革开放40年乡村发展理论脉络的溯源与形成考究,透析出“农村经济改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的演进脉络,这一脉络对应了农村“经济改革——经济增长、政治改革——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内涵提升路径,即从改革开放之初单纯强调农村“经济改革”向农村“经济繁荣、生态优美、文化兴盛、党建强化、生活幸福”的内涵式振兴转化,构建起“生态新农业—有序新农村—幸福新农民”[1]的新图景。因此,从历史动态地考察改革以来党有关乡村发展的思想脉络,有助于理解改革开放40年乡村发展的基本内涵:它以邓小平理论为源起,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定位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重大历史任务,通过强化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与时俱进地解决改革开放40年各阶段农民需要与农业农村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不断推进农村经济、生态、乡风、治理、生活全面发展,最终勾勒出“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壮丽图景。
二、改革开放40年乡村发展的实践历程
改革开放40年,乡村发展所“担负”的历史使命逐渐清晰、内涵意蕴不断丰富,理论框架已然成形。党的理论发展与战略规划,都来自于实践。依据改革开放40年乡村发展实践路径不断拓展的内容和顺序,乡村发展的现实实践经历了五个重要阶段 ,包括乡村经济初步振兴、改进乡村治理的探索、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
(一)1978-1988年初步振兴乡村经济
这个阶段是乡镇企业崛起,初步振兴乡村经济的阶段。经过改革开放前30年的艰辛探索,农村基础设施得到了根本改善。但在传统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城乡被分割成为两个相对封闭而又失衡的经济社会系统,农业农村剩余被过多转移到了工业和城市,导致农业农村发展落后较多。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及时调整了经济发展指导方针。1979年9月,党的十一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允许在一定范围内实行“包产到户”;1981年10月,全国农村工作会议召开并形成《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这份会议纪要后来作为1982年中央1号文件发出,会议确认了“包产到户、包干到户”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1983年以后,联产承包责任制迅速在全国农村得到普遍确立,农业生产力快速发展。据林毅夫(1994)测算,1978-1984年农作物总产值增量中有46.89%来自家庭承包经营制度改革所带来的生产率的提高。1984年也是乡镇企业发展历史上的分水岭,当年1号文件鼓励乡村工业发展突破社队界限,进行自主联合或者个体经商办企业;1985、1986年中央1号文件和1987年5号文件,继续放宽对乡镇企业的发展业限制,乡镇企业异军突起,推动了农村现代化进程。1988年,农村社会总产值达12078亿元,比1978年增长27倍。1978-1988年,农村社会总产值中工业、商业、建筑、运输、服务等非农产值占比由31.4%上升为53.5%;一大批小集镇建立起来,农民占全国总人口的82%下降到48.7%,从事农业的劳动力占全国劳动力总数中的比例由70.7%下降为59.5%;由此,农民收入不断增加,农民人均收入由133元增长到545元,增长了3.1倍。[5]农村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后,我国开始将改革的重心逐渐转向城市经济体制改革,“正是这个原因,农村改革初期一系列‘一号文件’的历史使命告一段落。”[11]
(二)1988-1998年实行农业产业化经营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探索
这个阶段是改革开放重心由农村逐渐转移到城市,乡村发展重在探索产业化经营和基层治理的阶段。农村改革10年后,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已经普遍实施,小农户与大市场的矛盾开始凸显。为解决小农户与大市场的衔接,199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指出要以市场为导向,积极发展贸工农一体化经营;1996年中央1号强调要加速农村经济向商品化、产业化、现代化转变。到1999年,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已有3.03万个,其总产值和利税分别为4902亿元和476亿元,明显高于一般农产品加工企业;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带动农户3900万户,户均增收800多元。 家庭承包制度的实施,初步振兴了农村经济,但农村基层组织出现了瘫痪、半瘫痪、软弱涣散的局面。此时,党的十三届八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决定》,提出“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是巩固农村社会主义阵地……的组织保证”[12]。1987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1994年10月,中央召开全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会议,完善了村民选举、村民议事、村务公开、村规民约等制度;1997年10月,中央将村民自治的基本内容,包括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写入了党的十五大报告;1998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修订后的村委会组织法,将上述村民自治内容以法律条文形式固定下来。1992-1998年,江泽民还分别在《在武汉主持召开六省农业和农村工作座谈会时的讲话》、《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在江西和湖南农村考察时的讲话》、《要始终高度重视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关于一九九九年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的讲话中,明确要求加强农村基层党的建设。这些举措有效遏制了乡村基层组织不断涣散的局面,一定程度提升了乡村的治理能力。
(三)1998-2005年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这个阶段是中央首次提出要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探索阶段,并着眼于农村的经济、政治、文化建设。通过经济建设,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高,农产品供给实现了由长期短缺到供求基本平衡、丰年有余的历史性转变,农产品市场体系初步建立;通过民主政治建設,“全国已经建立了69万多个村民委员会”[13],使农村基层组织面貌有了历史性变化;同时,也带动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农村社会得到全面发展。但在1998-2003年间,农民收入增长形势严峻,人均纯收入增幅都没有超过5%,最低年份仅增长2.1%,年均增长4%;农民收入与城镇居民收入差距持续扩大,从1:2.47扩大到1:3.24。 城乡差距的拉大不仅不利于解决城乡矛盾,更不利于协调城乡发展。为保证农民增收,从2003年到2005年底,在全国范围内逐步取消了农村税费和“三提五统”,每年直接减轻农民税费负担1250亿元,加上制止各种摊派、集资、乱罚款等,每年减负总额在1600亿元左右。[14]到2005年,中央累计安排转移支付资金1830亿元,保证免征农村税费后基层政权和农村义务教育的正常运转。可以说,从2003-2005年这3年,是继改革开放初期之后,农村改革和发展快速推进的重要时期。经济上,农村收入分配关系实现重大调整,农业增加值对GDP的贡献由1998—2002年的4.6%上升为2003-2006年的9% ;政治上,进一步提升农村民主政治面貌,初步建立起民主化、法治化的农村基层组织制度;文化上,文化科技三下乡、万村书库及各种移风易俗活动,推动了广大农村逐渐形成健康、科学、文明新风。 (四)2005-2012年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这一阶段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阶段。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但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测算,2004年底,全国农村全面小康实现程度仅为21.6%;其中,农村经济发展、社会发展、民主法治、人口素质、生活质量、资源环境的实现程度分别为12.1%、33.1%、69%、15%、28.7%、-22.4%。[15]可见,随着上一个阶段乡村发展的实践,基层党的领导和组织建设得到加强,农村民主法治取得较大进展;然而,农村经济发展和人口素质提升遇到了瓶颈,农村资源环境不断恶化。在这样的背景下,2005年10月,中央明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所涉及的经济、政治、文化建设”基础上,再增加“生活质量提升”和“环境建设”两个方面的内容。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来,2004-2012年,粮食生产“九连增”,农民增收“九连快”,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速达到8%;中央财政“三农”投入达到12280亿元,年均增长21%;農村基础设施持续加强,全国新建改建农村公路300万公里,逐步实现村村通水泥路,解决了4亿人的饮水安全、发展3000万户农户使用沼气、扶持1000多万农户进行危房改造,农村卫生环境得到初步改善;农村社会事业持续发展,国家开展了农业创业培训,培育新型农民,;为使农村孩子接受免费义务教育,国家建立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另外,全国所有县级行政区都开展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参加农村养老保险达到3.2亿人。 2012年12月的全国农业工作会议认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来,是农业发展持续向好,农村面貌变化最大、农民地实惠最多的时期,是乡村发展的又一个“黄金期”。但是,过去长期忽视的问题,开始凸显并不断恶化,即:战略性农业资源短缺、不同利益主体冲突加剧、农产品安全问题突出、农村生态环境继续恶化、农民收入增长空间不足。
(五)2012年至今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
党的十八以来,乡村建设和发展迈入新时代,出现了新情况,首先,农业开始表现出新兴产业的基础特征。党的十八以来,即2012-2016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入第一产业的年均增长率达到17.4%,高于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速14.5%的速度;2016年,民间资本的固定资产投资只增长2%,却主要集中在农业投资领域,增速达18.6%。[16]其次,农业具有足够强大的总量特征。2016年,我国粮食总量12325亿斤,排名世界第一,豆类农产品和水产品的生产量也是世界第一;不仅在生产上,总量特征明显,而且作为人口大国,我国也具有庞大的绝对总量需求。再次,农民增收渠道和空间发生了新变化。2012-2016年,农户农业经营收入年均增长率达到7%、工资性收入年均增长高达9%,2015年工资性收入第一次超过农业经营收入。最后,农村生态环境的恶化终究得到遏制。党的十八以来,中央提出“美丽乡村”建设,强调“两山思想”的践行,逐渐遏制住了长期以来农村生态环境不断恶化的局面。例如,2002-2012年间,化肥、农膜、农药的使用量年均增长率分别为3.01%、4.47%、3.25%,而党的十八大以来,这组数据分别是1.04%、3%、-0.43%。 这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前一个阶段的问题,但新的问题又出现了:第一,城乡不平衡发展开始向农村内部转移、农村不充分不平衡发展矛盾尖锐;第二,短期化增长是较为突出的问题;第三,少数地方的农业农村发展表现出虚假性繁荣。[17]对此,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继而在2018年中央1号文件中明确了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这成为新时代乡村发展的新指南。在这个新阶段,应做好“精准扶贫”,全面建成农村小康社会;树立“新发展理念”,调整农业发展方式;强调“供给侧改革”,提升农业竞争力;健全“体制机制、政策体系”,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推进“融合发展”,加快城乡一体化。
三、改革开放40年乡村发展的经验启示
总结改革开放40年乡村发展五个实践阶段的基本经验,可以发现,我国农业农村发展在一定意义上堪称“一枝独秀”,建设成果不断创造奇迹,就在于中央正确把握了农村改革的基本规律、与时俱进地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树立以农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构建和完善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的乡村治理体系。
(一)正确把握乡村发展的路径与规律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邓小平在总结新中国成立后乡村发展经验教训和乡村发展基本规律的基础上,提出了解决中国农业农村发展问题的“两个飞跃”思想,有力地推动了乡村发展。1983年以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全国农村得到普遍确立,实现了农业发展“第一个飞跃”。在之后的农业农村发展过程中,过于强调“分”的一面,而忽视“统”的一面,导致农村集体经济衰落,终究遭遇“三重挑战”,即农业资本的盲目化、农民阶层的分化以及农村生态环境的滞化。市场化过程中的农业农村发展出现的问题,让“集体经济”重新被关注。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坚持承包制的基础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不断探索实现农业农业现代化的新模式,努力实现“第二个飞跃”,即“适应科学种田和生产社会化的需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集体经济。”[3]这里的集体经济模式与经典的集体经济体制相比,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新时代乡村发展所强调的“集体经济”,跟早期搞合作化不是同样的概念,它是为了克服市场化过程中出现的一些经济、社会问题,包括农户规模不经济与低效率;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供给缺乏;小生产和大市场的矛盾引发高昂交易费用;农户生产能力的低下,包括优质劳动力的“农外”流失、技术与装备的落后以及企业家能力的低下。[1]为了应对这些新挑战,乡村振兴应在“三权分置”的基础上提升“统”的水平,实现统分有效结合,既重视小农生产的积极性,又强调集体经济在乡村振兴过程中的重要作用。
(二)与时俱进地丰富、深化乡村改革 改革开放40年,依据乡村发展理论内涵不断丰富的历程,乡村发展历经了五个实践阶段,每个阶段解决不同的现实问题,依次是:农村经济停滞问题、农村基层组织涣散问题、精神文明建设问题;农民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问题;最后一个阶段则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攻坚阶段,财政投入大幅度增加,为了做好精准扶贫、遏制生态环境恶化、解决虚假繁荣问题,乡村开始实施“五位一体”全面振兴战略,由此走出了一条“经济——经济、政治——经济、政治、文化——经济、政治、文化、生活、村容——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与时俱进的实践路径。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粮食生产能力登上新台阶、农产品质量提升明显;“绿色生产”、“洁净能源任务”、“厕所改革”、“四好农村路”、“垃圾污水治理”等措施使得农村面貌产生了质的飞跃,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已基本得到控制;农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1.2万元,生活质量显著提高。改革开放40年的乡村发展,经历了从单纯经济发展到多维振兴的过程,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
(三)树立以农民为中心的改革理念
改革开放40年,农村改革的动力更多地是自下而上的创新实践,农村发展既依靠农民,又为了农民。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确定农村发展政策的首要出发点,是充分发挥我国亿万农民的积极性。必须在经济上充分关心农民的物质利益,在政治上切实保障他们的民主权利。农村改革之所以获得巨大成功,就是坚持了这个正确的出发点。邓小平曾指出,农业本身的问题还得从生产关系上解决,就是要调动农民的积极性。江泽民强调了“在农村开展任何一项工作,实行任何一项政策,都必须首先考虑,是有利于调动还是会挫伤农民的积极性,是维护还是会损害农民的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是解放和发展还是会阻碍农村生产力。这是我们制定农村政策必须坚持的基本准则”。[7]胡锦涛明确了“以人为本”的发展观,提出要积极培育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18]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上,习近平提出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并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对这一重要命题的丰富内涵作了深入阐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就是为了不断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以提升亿万农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四)构建和完善以基層党组织为核心的乡村治理体系
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强调“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19]改革开放40年,曾在初期因为过于强调乡村经济振兴的重要性,而出现了基层组织涣散,基层党的建设弱化的现象。农村在经济初步复兴的同时,政治、社会、文化上都出现了很大问题,导致1988年之后一段时期农村经济发展滞缓。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中央开始强化农村基层党的建设,强化农村思想政治工作和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乡村治理能力水平得到提升,极大地推动了农村各项事业地发展,形成了农业农村发展又一个“黄金期”。党的十八大以来,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推进又反衬农村基层组织和党建仍然存在薄弱环节,已经不能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民主法治需求和乡村社会结构转变的要求,不能满足农村社会和谐、集体经济发展、生态环境改良的要求。因此,党的十九大提出了明确要求,“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19]改革开放40年的实践历程表明,完善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的乡村治理体系,才能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奋斗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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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The 19th National Congress of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first proposed the strategy of rural vitalization, but the practice of rural vitalization has been started, and it is constantly pushing forward the leap-forward development of China's rural areas. Understanding rural development from the historical dynamics during the 40 years of reform and opening up will reveal that its theoretical connotation is continuously enriching; it corresponds to the evolution of theoretical connotation, and rural development has gone through five stages, namely, preliminary revitalization of the rural economy, the exploration of the improvement of rural governance, the construction of a new socialist countryside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the path of revitalizing rural areas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Four basic experiences has been formed, namely, the basic law of the rural reform is correctly grasped, advancing with the times to promote comprehensively deepening of reform, establishing a Farmer-centered Development Philosophy, improving the rural governance model.
Key: 40 years of reform and opening-up;rural vitalization;theoretical connotation;practice stages;basic exper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