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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催动城乡建设步伐不断加快,新建工程如雨后春笋,数量逐年递增。由于在建工程因建筑未完工,内部及周边消防设施不完善,场地周围堆放大量易燃可燃建筑材料及装修装饰材料,施工人员消防安全意识相对淡薄,建设单位缺乏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造成火灾隐患严重,重特大火灾事故时有发生。2009年2月9日晚 20时27分,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京广桥附近高约159米的中央电视台新址在建附属文化中心大楼发生特大火灾事故,造成1名消防员牺牲,7人受伤,火灾损失达十几亿元。2010年11月15日14时,上海余姚路胶州路一栋正在进行外部装修的高层公寓起火,导致58人遇难,70余人受伤。透过这些在建工程火灾事故,加强对在建建筑火灾特点及防控对策的分析研究显得十分重要。
一、在建工程火灾危险性分析
(一)可燃物多,放置无序。建筑工地临时建筑较多,大部分采用竹木、油毡等可燃易燃材料搭建;在建建筑周围的防护网、施工的脚手架等大多用可燃材料做成;因施工需要,施工楼层存放大量油毡、木料、模板、油漆、装修材料,存放物杂乱无章,管理措施又不到位,一旦失火将很难控制。
(二)用火用电用气频繁。建筑工地各种安装施工大多采用电、氧焊作业,而施工现场的设施往往不按照规范设计、安装,不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使用大型用电设备,超负荷用电,乱拉电线等现象随处可见,加之做饭、取暖用火设施简陋,很容易引起用电过载或者电线短路。
(三)消防设施不完善。由于在建工程往往对安装临时消防设施引不起足够重视,设计的自动消防设施又未正式开通使用,甚至必要的消防器材也未配备,消防用水匮乏,加之现有登高、供水装备性能受限,给消防员内攻近战带来极大的困难,从而延误扑救的有利时机。同时,由于正在施工,建筑内部未进行防火分割,楼梯间、门窗洞、电梯井、各类管道井等未封堵,空气水平、垂直流通迅速,烟囱效应明显。
(四)在建工地环境复杂。由于在建工程作业施工面大,建筑材料堆垛多,建筑内部情况复杂,消防通道往往被堵塞,还有的随意占用建筑物间的防火间距,甚至将明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场地以及危险物品库房混用,一旦发生火灾,消防车根本无法在第一时间靠近火场,影响灭火战斗展开,不利于扑救初起火灾。
(五)现场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消防管理混乱。施工单位往往将办公区、生活区和作业区混建在一起,施工单位未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没有制定或落实相应的灭火、疏散预案并组织施工人员进行演练,许多工地电焊、电工等特种工操作人员缺乏专业培训,不少人是无证上岗,施工时操作不规范,用火用电现场不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设施,电焊作业产生的火花、灼热熔珠四处飞溅散落,相当一部分施工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为了方便,往往就地烧火做饭,甚至烧木材取暖,乱扔烟头等火源,非常容易引起可燃物燃烧,酿成火灾事故。
(六)消防人员普遍存在对在建工程基本情况不熟悉,发生火灾时战斗部署盲目性较大。由于在建工程仅仅通过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过建筑工程审核,施工阶段既未列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也不可能开展熟悉工作,一旦发生火灾,既无预案、更不掌握建筑内部结构等基本情况,从而导致对安全出口,通道,室、内外消防水源等一无所知,无形中给灭火救援战斗部署带来了极大的盲目性。加之消防电梯未安装或未投入正常使用,对消防人员的体力、耐力是一个严峻的挑战,稍有疏忽极易造成人员伤亡。
二、在建工程的火灾特点
(一)烟、火蔓延途径多。由于无防火、防烟分隔,电梯井、管道井等未封堵,火灾极易蔓延,尤其是高层、多层建筑飞火从高处散落,引燃防护网和地面的建筑材料,容易形成立体火灾,消防人员难以实施堵截。
(二)内部情况复杂,灭火和疏散困难。在建工程,尤其是高层、地下、大型体育场馆等建筑内部尚未安装楼梯扶手、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疏散设施,楼面孔洞多,電梯井道口无护栏,楼面穿管预排的凸出物多,现场堆放着各种建材杂乱无章,易造成坠落、跌倒伤害。且建筑物本身大多无防火、防烟分隔,发生火灾时建筑内部充满烟雾,进攻人员必须佩戴空气呼吸器,往往到达起火区域时,气瓶工作时间已所剩无几,灭火救援的时间受到限制。
(三)外围脚手架和防护物易垮塌。脚手架和防护物多为可燃物,一旦发生火灾,在一定时间内,会失去承重能力易造成垮塌。在风力的作用下,起火的脚手架碎片四处飞散,对灭火人员造成威胁,严重影响灭火救援行动。
(四)扑救难度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施工现场通道狭窄,由于受到场地的制约,房屋、棚屋之间,建筑材料跺与垛之间缺乏必要的防火间距,甚至有些材料堆跺堵塞了消防通道,消防车难于接近起火点,作业面较小。
2、内部情况复杂,战斗展开困难。
3、周围水源缺乏,供水难度大。
4、由于现场地形复杂,举高车等特种车辆难以靠近作业。
5、进攻距离长,登高、内攻灭火困难,垂直铺设水带难度大、时间长。
三、在建工程火灾防范及扑救要点
在建工程的火灾危险性和扑救之难,决定了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既要从源头上督促消除隐患,切实将其纳入监督管理视线,不能仅仅在审核、验收时把把关,要将建设过程的监督管理列入日常职责范围;同时责任区中队要将辖区内规模较大的在建工程纳入“六熟悉”范围,切实掌握重点工程施工阶段道路、水源、建筑结构等情况,深入实地开展摆练,有针对性的制定可操作性较强的灭火救援预案,做到打有准备之仗。
(一)防范要点。
1、强化监督管理,落实跟踪服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辖区在建工程、尤其是高层、地下、大型建筑在建工程,在其施工阶段要督促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认真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健全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及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指导制定灭火疏散预案、并开展演练。
2、强化教育培训,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加强对从事建筑建设、施工、监理的管理人员、班组长、重点工种人员的消防教育,尤其是高层、地下、大型建筑施工管理人员必须经过正规系统的消防培训,并持证上岗。使所有从业人员懂得防火基本常识,会发现火灾隐患,会使用灭火器材扑救初期火灾,会在火灾情况下及时自救并报火警。
3、强化现场管理,做到规范有序。建筑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尤其是易燃、可燃材料的堆放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同时要保证消防车通道畅通、回车场能有效使用,室外有保证户籍火灾扑救使用的消防水源,且无埋压占用现象;各楼层疏散通道、疏散出口无堵塞占用现象,确保火灾情况下灭火救援行动无严重障碍。
4、强化设施配备,有效扑救初期火灾。要严格按照规范配齐配全临时消防设施,尤其是临时供水系统必须按照工程进度予以保障。进入装修阶段要配足灭火器具、安装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同时加强火源、电源管理,在使用电、氧气焊作业时,要有切实可行的监护和应急处置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5、强化防消理念,杜绝遗留先天性隐患。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全面推行重点工程防战联验制度,即重点工程竣工验收时,要吸收战训人员和辖区中队干部参加,并对消防供水系统利用消防车进行实地打压测试,对单位灭火疏散预案进行审定,经签字认可后方可通过验收。
(二)扑救要点。
1、做好战备执勤,按照战斗编成加强第一出动。
(1)公安消防部队应针对辖区内可能发生的在建工程火灾事故,制定周密有效的战斗编成,利用想定作业等形式加强指挥员临机处置能力,充分做好灭火救援各项准备工作;
(2)积极组织部队开展新车辆装备性能测试,深挖装备的最大潜能,研究在建工程火灾扑救战法,增强了扑救在建工程火灾的信心;
(3)一旦接到在建工程火灾报警,必须一次性调足调齐灭火救援力量。针对在建工程水源不足、消防电梯未启用、内部结构不掌握等情况,按编成调集足够的大功率、大吨位水罐车,以及登高、高喷、排烟、照明等相关消防车到场,为快速展开灭火救援战斗奠定基础。
2、优化战术措施,科学部署灭火救援力量。
(1)加强火情侦查。由于消防人员普遍存在对在建工程基本情况不熟悉,即使有所了解,也因每天施工都在变化,因此指挥员做好现场询情和火情侦查尤为重要;
(2)选择正确的进攻路线和途径。对地下建筑,要观察烟雾进出规律,坚持从上风方向进攻;对高层建筑,要充分利用高喷消防车首先压制火势,运用登高消防车或救生气垫迅速救人,使用施工升降机和内、外部楼梯开辟进攻通道。针对高层和多层建筑外部设置保护网,火灾时易迅速蔓延,未燃烧处受火势威胁严重的情况,登高水带宜利用内部楼梯间进行垂直铺设水带供水,有三种方法选择,即:一次性登高施放、分层登高施放、原地施放吊升。一次性登高施放对消防员体力要求较高,但技术性要求相对较低,受风力的影响大,用时长;分层登高施放用时最短,展开速度快,但技术要求高;原地施放吊升受建筑物外部影响大,但成功率较高;
(3)科学应用内外夹攻、上下合击战术,适时内攻近战直击火点,全力控制火势蔓延扩大形成立体火灾,内攻时最好要有熟悉内部情况的人员引导;
(4)要充分运用临时供水系统,高层宜采用水泵接合器或一楼墙式消火栓供水,或在楼层设置移动供水池(囊)、通过手台机动泵向更高层供水;地下建筑宜采用50米供水水带,减少支线水带长度。
3、注重个人防护,确保自身安全。
(1)参战人员进入高层、地下建筑内攻救人灭火时,必须编组同行,最好佩戴氧气呼吸器或双气瓶、双面罩空气呼吸器,携带照明、破拆工具,必要时使用导向绳在每层楼梯口或每个区域出入口处设置一名导向绳操作员,掌控各层和各区域人员安全及作战行动状况;
(2)参战人员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内攻行动时要仔细观察脚下,防止踏入各类孔洞及电梯、管道井内,并随时注意呼吸器压力,余气不足时应迅速返回地面;
(3)扑救在建高层建筑火灾时,战斗员进入室内展开灭火战斗时要防止造成坠落跌倒伤害,停车位置选择要防止高空脚手架坠落,地面部分水带可用水枪喷射水流,用竹木板或专门装备遮盖保护,以防散落火星烧损或坠落物砸坏;
(4)车车耦合或车泵接力向高层供水时,对水带固定、停水卸壓都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既要防止水锤作用损坏车辆泵浦,更要防止供水器材爆破、脱落伤人。
作者简介:吴悦,济南市公安消防支队特勤大队副大队长,助理工程师,主要从事灭火救援业务训练与组织指挥工作。通信地址:济南市高新区新泺大街西首济南市公安消防支队司令部250101
一、在建工程火灾危险性分析
(一)可燃物多,放置无序。建筑工地临时建筑较多,大部分采用竹木、油毡等可燃易燃材料搭建;在建建筑周围的防护网、施工的脚手架等大多用可燃材料做成;因施工需要,施工楼层存放大量油毡、木料、模板、油漆、装修材料,存放物杂乱无章,管理措施又不到位,一旦失火将很难控制。
(二)用火用电用气频繁。建筑工地各种安装施工大多采用电、氧焊作业,而施工现场的设施往往不按照规范设计、安装,不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使用大型用电设备,超负荷用电,乱拉电线等现象随处可见,加之做饭、取暖用火设施简陋,很容易引起用电过载或者电线短路。
(三)消防设施不完善。由于在建工程往往对安装临时消防设施引不起足够重视,设计的自动消防设施又未正式开通使用,甚至必要的消防器材也未配备,消防用水匮乏,加之现有登高、供水装备性能受限,给消防员内攻近战带来极大的困难,从而延误扑救的有利时机。同时,由于正在施工,建筑内部未进行防火分割,楼梯间、门窗洞、电梯井、各类管道井等未封堵,空气水平、垂直流通迅速,烟囱效应明显。
(四)在建工地环境复杂。由于在建工程作业施工面大,建筑材料堆垛多,建筑内部情况复杂,消防通道往往被堵塞,还有的随意占用建筑物间的防火间距,甚至将明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放场地以及危险物品库房混用,一旦发生火灾,消防车根本无法在第一时间靠近火场,影响灭火战斗展开,不利于扑救初起火灾。
(五)现场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消防管理混乱。施工单位往往将办公区、生活区和作业区混建在一起,施工单位未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没有制定或落实相应的灭火、疏散预案并组织施工人员进行演练,许多工地电焊、电工等特种工操作人员缺乏专业培训,不少人是无证上岗,施工时操作不规范,用火用电现场不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设施,电焊作业产生的火花、灼热熔珠四处飞溅散落,相当一部分施工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为了方便,往往就地烧火做饭,甚至烧木材取暖,乱扔烟头等火源,非常容易引起可燃物燃烧,酿成火灾事故。
(六)消防人员普遍存在对在建工程基本情况不熟悉,发生火灾时战斗部署盲目性较大。由于在建工程仅仅通过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过建筑工程审核,施工阶段既未列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也不可能开展熟悉工作,一旦发生火灾,既无预案、更不掌握建筑内部结构等基本情况,从而导致对安全出口,通道,室、内外消防水源等一无所知,无形中给灭火救援战斗部署带来了极大的盲目性。加之消防电梯未安装或未投入正常使用,对消防人员的体力、耐力是一个严峻的挑战,稍有疏忽极易造成人员伤亡。
二、在建工程的火灾特点
(一)烟、火蔓延途径多。由于无防火、防烟分隔,电梯井、管道井等未封堵,火灾极易蔓延,尤其是高层、多层建筑飞火从高处散落,引燃防护网和地面的建筑材料,容易形成立体火灾,消防人员难以实施堵截。
(二)内部情况复杂,灭火和疏散困难。在建工程,尤其是高层、地下、大型体育场馆等建筑内部尚未安装楼梯扶手、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疏散设施,楼面孔洞多,電梯井道口无护栏,楼面穿管预排的凸出物多,现场堆放着各种建材杂乱无章,易造成坠落、跌倒伤害。且建筑物本身大多无防火、防烟分隔,发生火灾时建筑内部充满烟雾,进攻人员必须佩戴空气呼吸器,往往到达起火区域时,气瓶工作时间已所剩无几,灭火救援的时间受到限制。
(三)外围脚手架和防护物易垮塌。脚手架和防护物多为可燃物,一旦发生火灾,在一定时间内,会失去承重能力易造成垮塌。在风力的作用下,起火的脚手架碎片四处飞散,对灭火人员造成威胁,严重影响灭火救援行动。
(四)扑救难度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施工现场通道狭窄,由于受到场地的制约,房屋、棚屋之间,建筑材料跺与垛之间缺乏必要的防火间距,甚至有些材料堆跺堵塞了消防通道,消防车难于接近起火点,作业面较小。
2、内部情况复杂,战斗展开困难。
3、周围水源缺乏,供水难度大。
4、由于现场地形复杂,举高车等特种车辆难以靠近作业。
5、进攻距离长,登高、内攻灭火困难,垂直铺设水带难度大、时间长。
三、在建工程火灾防范及扑救要点
在建工程的火灾危险性和扑救之难,决定了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既要从源头上督促消除隐患,切实将其纳入监督管理视线,不能仅仅在审核、验收时把把关,要将建设过程的监督管理列入日常职责范围;同时责任区中队要将辖区内规模较大的在建工程纳入“六熟悉”范围,切实掌握重点工程施工阶段道路、水源、建筑结构等情况,深入实地开展摆练,有针对性的制定可操作性较强的灭火救援预案,做到打有准备之仗。
(一)防范要点。
1、强化监督管理,落实跟踪服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辖区在建工程、尤其是高层、地下、大型建筑在建工程,在其施工阶段要督促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认真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健全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及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指导制定灭火疏散预案、并开展演练。
2、强化教育培训,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加强对从事建筑建设、施工、监理的管理人员、班组长、重点工种人员的消防教育,尤其是高层、地下、大型建筑施工管理人员必须经过正规系统的消防培训,并持证上岗。使所有从业人员懂得防火基本常识,会发现火灾隐患,会使用灭火器材扑救初期火灾,会在火灾情况下及时自救并报火警。
3、强化现场管理,做到规范有序。建筑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尤其是易燃、可燃材料的堆放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同时要保证消防车通道畅通、回车场能有效使用,室外有保证户籍火灾扑救使用的消防水源,且无埋压占用现象;各楼层疏散通道、疏散出口无堵塞占用现象,确保火灾情况下灭火救援行动无严重障碍。
4、强化设施配备,有效扑救初期火灾。要严格按照规范配齐配全临时消防设施,尤其是临时供水系统必须按照工程进度予以保障。进入装修阶段要配足灭火器具、安装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同时加强火源、电源管理,在使用电、氧气焊作业时,要有切实可行的监护和应急处置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5、强化防消理念,杜绝遗留先天性隐患。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全面推行重点工程防战联验制度,即重点工程竣工验收时,要吸收战训人员和辖区中队干部参加,并对消防供水系统利用消防车进行实地打压测试,对单位灭火疏散预案进行审定,经签字认可后方可通过验收。
(二)扑救要点。
1、做好战备执勤,按照战斗编成加强第一出动。
(1)公安消防部队应针对辖区内可能发生的在建工程火灾事故,制定周密有效的战斗编成,利用想定作业等形式加强指挥员临机处置能力,充分做好灭火救援各项准备工作;
(2)积极组织部队开展新车辆装备性能测试,深挖装备的最大潜能,研究在建工程火灾扑救战法,增强了扑救在建工程火灾的信心;
(3)一旦接到在建工程火灾报警,必须一次性调足调齐灭火救援力量。针对在建工程水源不足、消防电梯未启用、内部结构不掌握等情况,按编成调集足够的大功率、大吨位水罐车,以及登高、高喷、排烟、照明等相关消防车到场,为快速展开灭火救援战斗奠定基础。
2、优化战术措施,科学部署灭火救援力量。
(1)加强火情侦查。由于消防人员普遍存在对在建工程基本情况不熟悉,即使有所了解,也因每天施工都在变化,因此指挥员做好现场询情和火情侦查尤为重要;
(2)选择正确的进攻路线和途径。对地下建筑,要观察烟雾进出规律,坚持从上风方向进攻;对高层建筑,要充分利用高喷消防车首先压制火势,运用登高消防车或救生气垫迅速救人,使用施工升降机和内、外部楼梯开辟进攻通道。针对高层和多层建筑外部设置保护网,火灾时易迅速蔓延,未燃烧处受火势威胁严重的情况,登高水带宜利用内部楼梯间进行垂直铺设水带供水,有三种方法选择,即:一次性登高施放、分层登高施放、原地施放吊升。一次性登高施放对消防员体力要求较高,但技术性要求相对较低,受风力的影响大,用时长;分层登高施放用时最短,展开速度快,但技术要求高;原地施放吊升受建筑物外部影响大,但成功率较高;
(3)科学应用内外夹攻、上下合击战术,适时内攻近战直击火点,全力控制火势蔓延扩大形成立体火灾,内攻时最好要有熟悉内部情况的人员引导;
(4)要充分运用临时供水系统,高层宜采用水泵接合器或一楼墙式消火栓供水,或在楼层设置移动供水池(囊)、通过手台机动泵向更高层供水;地下建筑宜采用50米供水水带,减少支线水带长度。
3、注重个人防护,确保自身安全。
(1)参战人员进入高层、地下建筑内攻救人灭火时,必须编组同行,最好佩戴氧气呼吸器或双气瓶、双面罩空气呼吸器,携带照明、破拆工具,必要时使用导向绳在每层楼梯口或每个区域出入口处设置一名导向绳操作员,掌控各层和各区域人员安全及作战行动状况;
(2)参战人员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内攻行动时要仔细观察脚下,防止踏入各类孔洞及电梯、管道井内,并随时注意呼吸器压力,余气不足时应迅速返回地面;
(3)扑救在建高层建筑火灾时,战斗员进入室内展开灭火战斗时要防止造成坠落跌倒伤害,停车位置选择要防止高空脚手架坠落,地面部分水带可用水枪喷射水流,用竹木板或专门装备遮盖保护,以防散落火星烧损或坠落物砸坏;
(4)车车耦合或车泵接力向高层供水时,对水带固定、停水卸壓都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既要防止水锤作用损坏车辆泵浦,更要防止供水器材爆破、脱落伤人。
作者简介:吴悦,济南市公安消防支队特勤大队副大队长,助理工程师,主要从事灭火救援业务训练与组织指挥工作。通信地址:济南市高新区新泺大街西首济南市公安消防支队司令部25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