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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1年版《语文课程标准》(以下简称"新课标")和实验版比较,有一个重大变化,那就是对语文课程目标和语文课程性质进行了重新定位。这个定位中非常鲜明地突出了"语言文字运用",强调语文课程的首要而核心的目标是"致力于培养学生的语言文字运用能力",从未有过地明确了语文课程的性质是"一门学习语言文字运用的综合性、实践性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