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目前,在我国的煤矿安全事故当中,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中人为因素占到了97.67%。所以,需要对造成煤矿生产中的不安全行为进行分析,着重考虑人为因素,从而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多对煤炭企业当中的人因事故安全以及造成人因安全事故的各种因素进行分析从而使得煤炭企业当中的安全事故发生率大大降低。基于此,本文就煤矿安全事故人因分析的一致性进行简要的分析,希望可以提供一个有效的借鉴,从而保证煤矿的安全性。
关键词:煤矿安全事故;人因分析;一致性
一、煤矿事故的致因分析
1.1 员工的生理因素
所谓的生理因素主要表现在员工的身体状态方面。由于煤矿工作环境比较恶劣,长此以往,就会对矿工的身体健康产生不良的影响。并且在事故发生之前,不能够对环境与设备当中的危险及时的发现,所以对事故发生时所必要的解决途径不能及时的找到。除此之外,员工自身的安全意识比较薄弱,也会导致安全隐患的出现。
1.2 员工的心理因素
由于煤矿工作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员工的心理状态会受到工作环境的影响。比如,在作业的过程当中,某些员工的心理表现出投机心理、逞能心理以及跟从心理等等。这些心理的存在,使得员工盲目追求工作业绩的提高,没有按照规定来进行作业,从而容易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1.3 管理者的不安全行为
在煤矿安全生产过程当中,管理层在资金投入、安全管理体制以及安全环境的控制方面也会对员工不安全行为的发生产生一定的影响。在现场当中,指挥者的不安全行为主要表现在违章指挥方面,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指标,没有顾虑实际的生产条件,盲目扩大生产,从而导致盲目作业的情况出现,导致违章操作情况的发生。
1.4 政府监管不力
政府的权力寻租、贪污受贿、玩忽职守等积弊导致煤矿安全监管工作严重缺位。第一,行政职能划分不清。由于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数量少、位阶低且不成体系,行政规章又过于庞杂,所以对各级各地各行政机关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能的界定就没有实现统一。加之部门保护主义和地方保护主义的潜在影响,在执法实践中,就常常因各部门职能交叉、监管漏洞而踢皮球,放纵违法行为,间接威胁矿工权益。第二,行政人员执法意识薄弱,已有法律没有得到贯彻落实。加之机构臃肿、人浮于事、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等缺陷,导致政府运行效率低下,对煤矿生产的安全状况往往干预不够。企业非法牟利、暗中行贿,官员腐化堕落,权力寻租等官企合谋问题导致监管工作时常弄虚作假,流于形式。
1.5 矿工专业素质低,技能培训不充分
事故自救能力是煤矿这一高危行业的从业者所必须具备的求生技能,但是矿工普遍处于文化低水平,专业素质不高。加之企业与政府的技能培训与安全教育工作不到位,导致矿工操作不规范,在瓦斯爆炸、井底渗水等事故中缺乏应急处理能力,一旦事故发生,少有生还。
二、加强煤矿安全事故中人为因素控制的措施
2.1 实现标准化的安全制度建设
首先,需要对煤矿生产的安全目标进行确定,从而使得煤矿生产能够围绕安全指标来进行。在对教育目标制定的时候,通过对煤矿当中的每一项标准进行量化,从而采用有效地措施来使得企业的安全达到目的。并且利用所细分的每一个分解项目,尽最大可能对煤矿生产的安全措施进行完善。其次,需要建立起相关的人才奖惩、激励制度,从而将企业当中的经济标杆作用尽可能的发挥出来,并且利用岗位到人的具体标准与制度,使得企业可以利用“风险抵押金”制度来对员工的风险管理进行落实与开展。与此同时,还应当将职工的个人利益与企业的集体利益之间进行有效地结合,最大程度上将责任机制实现量化,从而保证奖惩制度的合理性,达到安全激励的重要目标,将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与参与性大大的调动起来。
2.2 树立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观念
对于煤矿生产企业的职工来说,安全文化的重要性是不可替代的,能够帮助广大员工进行自我反映与自我约束。在进行煤矿安全文化建设的过程当中,企业文化对企业职工的工作心理以及思想状态的发展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对于控制煤炭安全来说是重要的观念。所以,在进行安全文化塑造的过程中,企业应当对相关安全生产文化加以关注,并且采用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提高人員对于安全的重视程度。
2.3 提升安全工作者的专业意识
为了能够将煤矿生产当中的安全建设水平进一步的提升,在实际的企业管理过程中,需要以安全工作中的实际情况来作为针对性的内容,加强安全教育以及培训机构的建设,将煤矿的安全培训进行深入的推广,使其得到良好的发展。并且可以通过建立相关的煤矿安全培训标准化基地,利用职责委托的方式,对于培训过程当中的每一个环节采取严格的监督管理措施。尤其是对于特种作业人员来说,需要对其进行资格培训工作,培训合格之后才能上岗操作。
2.4 加大技术资金投入,提高设备安全性能针对我国煤矿机械化水平不高、生产设施安全隐患大的问题,国家应加大力度、全面整改,提供生产技术和财政资金支持;企业应该检查、修理及更新生产没备,改善矿工井下作业环境,保障安全开采;政府和企业应致力于将现代科技应用于煤矿生产与矿工安全保障之上,建立完善的事故防范体系,使矿工的生命健康得到更全面有力的保护。
结束语
通过煤矿安全事故的灰色关联分析发现,现有的煤矿安全事故调查报告主要集中于事故责任的认定上,对于事故产生的某些原因调查较少,如操作人员的精神状态、生理状态等。因此,急需建立煤矿安全事故调查报告的标准,以规范煤矿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总体来讲,煤矿安全事故中的因素之间存在错综复杂的关系,常常存在如下现象:对甲因素来讲,乙因素与其关系最密切,但乙因素不一定与甲因素关系最密切。因此,利用卡方检验与让步比分析较难体现完整的事故人因之间的相互影响关系,而利用灰色关联分析能够较完整的分析事故人因之间的相互关系。
参考文献
[1]宋泽阳,任建伟,程红伟,等.煤矿安全管理体系缺失和不安全行为研究[J].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16,21(11):l28—135.
[2]陈兆波,曾建潮,董追,等.基于HFACS的煤矿安全事故人因分析[J].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16,23(7):116一l21.
[3]陈兆波,刘媛媛,曾建潮,等.煤矿安全事故人因分析的一致性研究[J].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15,24(2):145—150.
[4]刘思峰,党耀国,方志耕.灰色系统理论及其应用[M].北京:科学出版社,2015.
关键词:煤矿安全事故;人因分析;一致性
一、煤矿事故的致因分析
1.1 员工的生理因素
所谓的生理因素主要表现在员工的身体状态方面。由于煤矿工作环境比较恶劣,长此以往,就会对矿工的身体健康产生不良的影响。并且在事故发生之前,不能够对环境与设备当中的危险及时的发现,所以对事故发生时所必要的解决途径不能及时的找到。除此之外,员工自身的安全意识比较薄弱,也会导致安全隐患的出现。
1.2 员工的心理因素
由于煤矿工作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员工的心理状态会受到工作环境的影响。比如,在作业的过程当中,某些员工的心理表现出投机心理、逞能心理以及跟从心理等等。这些心理的存在,使得员工盲目追求工作业绩的提高,没有按照规定来进行作业,从而容易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1.3 管理者的不安全行为
在煤矿安全生产过程当中,管理层在资金投入、安全管理体制以及安全环境的控制方面也会对员工不安全行为的发生产生一定的影响。在现场当中,指挥者的不安全行为主要表现在违章指挥方面,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指标,没有顾虑实际的生产条件,盲目扩大生产,从而导致盲目作业的情况出现,导致违章操作情况的发生。
1.4 政府监管不力
政府的权力寻租、贪污受贿、玩忽职守等积弊导致煤矿安全监管工作严重缺位。第一,行政职能划分不清。由于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数量少、位阶低且不成体系,行政规章又过于庞杂,所以对各级各地各行政机关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能的界定就没有实现统一。加之部门保护主义和地方保护主义的潜在影响,在执法实践中,就常常因各部门职能交叉、监管漏洞而踢皮球,放纵违法行为,间接威胁矿工权益。第二,行政人员执法意识薄弱,已有法律没有得到贯彻落实。加之机构臃肿、人浮于事、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等缺陷,导致政府运行效率低下,对煤矿生产的安全状况往往干预不够。企业非法牟利、暗中行贿,官员腐化堕落,权力寻租等官企合谋问题导致监管工作时常弄虚作假,流于形式。
1.5 矿工专业素质低,技能培训不充分
事故自救能力是煤矿这一高危行业的从业者所必须具备的求生技能,但是矿工普遍处于文化低水平,专业素质不高。加之企业与政府的技能培训与安全教育工作不到位,导致矿工操作不规范,在瓦斯爆炸、井底渗水等事故中缺乏应急处理能力,一旦事故发生,少有生还。
二、加强煤矿安全事故中人为因素控制的措施
2.1 实现标准化的安全制度建设
首先,需要对煤矿生产的安全目标进行确定,从而使得煤矿生产能够围绕安全指标来进行。在对教育目标制定的时候,通过对煤矿当中的每一项标准进行量化,从而采用有效地措施来使得企业的安全达到目的。并且利用所细分的每一个分解项目,尽最大可能对煤矿生产的安全措施进行完善。其次,需要建立起相关的人才奖惩、激励制度,从而将企业当中的经济标杆作用尽可能的发挥出来,并且利用岗位到人的具体标准与制度,使得企业可以利用“风险抵押金”制度来对员工的风险管理进行落实与开展。与此同时,还应当将职工的个人利益与企业的集体利益之间进行有效地结合,最大程度上将责任机制实现量化,从而保证奖惩制度的合理性,达到安全激励的重要目标,将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与参与性大大的调动起来。
2.2 树立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观念
对于煤矿生产企业的职工来说,安全文化的重要性是不可替代的,能够帮助广大员工进行自我反映与自我约束。在进行煤矿安全文化建设的过程当中,企业文化对企业职工的工作心理以及思想状态的发展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对于控制煤炭安全来说是重要的观念。所以,在进行安全文化塑造的过程中,企业应当对相关安全生产文化加以关注,并且采用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提高人員对于安全的重视程度。
2.3 提升安全工作者的专业意识
为了能够将煤矿生产当中的安全建设水平进一步的提升,在实际的企业管理过程中,需要以安全工作中的实际情况来作为针对性的内容,加强安全教育以及培训机构的建设,将煤矿的安全培训进行深入的推广,使其得到良好的发展。并且可以通过建立相关的煤矿安全培训标准化基地,利用职责委托的方式,对于培训过程当中的每一个环节采取严格的监督管理措施。尤其是对于特种作业人员来说,需要对其进行资格培训工作,培训合格之后才能上岗操作。
2.4 加大技术资金投入,提高设备安全性能针对我国煤矿机械化水平不高、生产设施安全隐患大的问题,国家应加大力度、全面整改,提供生产技术和财政资金支持;企业应该检查、修理及更新生产没备,改善矿工井下作业环境,保障安全开采;政府和企业应致力于将现代科技应用于煤矿生产与矿工安全保障之上,建立完善的事故防范体系,使矿工的生命健康得到更全面有力的保护。
结束语
通过煤矿安全事故的灰色关联分析发现,现有的煤矿安全事故调查报告主要集中于事故责任的认定上,对于事故产生的某些原因调查较少,如操作人员的精神状态、生理状态等。因此,急需建立煤矿安全事故调查报告的标准,以规范煤矿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总体来讲,煤矿安全事故中的因素之间存在错综复杂的关系,常常存在如下现象:对甲因素来讲,乙因素与其关系最密切,但乙因素不一定与甲因素关系最密切。因此,利用卡方检验与让步比分析较难体现完整的事故人因之间的相互影响关系,而利用灰色关联分析能够较完整的分析事故人因之间的相互关系。
参考文献
[1]宋泽阳,任建伟,程红伟,等.煤矿安全管理体系缺失和不安全行为研究[J].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16,21(11):l28—135.
[2]陈兆波,曾建潮,董追,等.基于HFACS的煤矿安全事故人因分析[J].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16,23(7):116一l21.
[3]陈兆波,刘媛媛,曾建潮,等.煤矿安全事故人因分析的一致性研究[J].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15,24(2):145—150.
[4]刘思峰,党耀国,方志耕.灰色系统理论及其应用[M].北京:科学出版社,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