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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民政部公布《慈善组织保值增值投资活动管理暂行办法》,指出慈善组织在投资资产管理产品时,应当审慎选择,购买与本组织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相匹配的产品。明确慈善组织不得进行直接买卖股票,不得直接购买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不得投资人身保险产品,不得以投资名义向个人、企业提供借款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