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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中国科学技术馆的充气式移动球幕影院项目遭遇质疑。投标方认为招标文件中“近3年充气式移动球幕影院类似项目,项目合同金额在150万元及以上,每项得1分,此项最多不超过5分”的条款是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并对业主单位进行投诉。财政部对此投诉作出的判断是:招标文件要求的近3年从事充气式移动球幕影院类似项目的业绩不是资格性条件,而是评分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