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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前自由主义关于正义和人权的讨论中,“人性”(humanity)是一个往往被忽略的核心要素.然而,正义的问题总是同“人是什么样的”、“人应该是什么样的”这类问题密切相关,而且大部分理论家在思考或建构正义原则时,正是由于对“人性”的不同层面的强调导致了他们对正义社会的设想分殊各异.罗尔斯在提到密尔的理论时批评到,密尔的正义原则是建立在人性的某种“统合性”理解之上的,而对人性的这种理解不能够作为正义制度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