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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地方党委;经济工作;执政能力
[中图分类号] D26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7-1962(2005)02-0042-02
改革开放以来,县级地方党委的工作在不断的探索和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实际经验,有力地保证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全面贯彻和国家政策法规的执行,积极推进了国民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快速发展,有效维护了政权巩固、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当前,我国处在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县级地方党委在领导经济工作中也还存在党政领导职责分工不甚明确,党的领导体制、领导方式、决策和考核机制不够完善等突出矛盾和问题。一些地方党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创新能力不强,不善于依法执政,“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的现象较为普遍,需要高度重视,深入研究。笔者认为,提高县级地方党委领导经济工作的能力和效能应重点协调处理和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明晰县级地方党委领导经济工作的职责和任务,加强党政关系的协调,从制度上规范党政领导行为
根据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党领导经济工作,主要是把握方向,谋划全局,提出战略,制定政策,推动立法,营造良好环境。地方党委要结合本地实际,确定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思路和工作重点,加强和改进对经济社会重大事务的综合协调,确保中央的方针政策和各项部署的贯彻落实。县级地方党委在经济工作中的职权,应具体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保证党的各项经济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在本辖区内全面贯彻执行;二是审定经济发展规划,对本县域经济发展总体思路、战略目标、发展重点、任务指标等做出决策;三是研究制定经济发展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规范经济秩序,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四是对县域内重大经济管理活动实施全过程监督和指导,保证政府在经济管理过程中的正确性和依法行政并取得实效;五是选好用好干部,把群众拥护、工作能力强的干部选配到经济工作关键岗位,并对领导干部绩效定期考核、评价。要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进行政务决策、行使职权。在实际工作中,县级地方党委和政府对经济工作管理要既有分工、又有合作,同舟共济,多沟通、多协调,特别是应要求党政一把手相互尊重,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共谋发展。
二、完善县级地方党委的决策机制,按照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的要求,不断提升党委的决策能力
坚持决策程序,完善决策制度,力求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实效性。一是严格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程序,健全民主议事制度,对于经济工作的重大问题,应广泛听取、吸纳来自不同利益群体的意见,扩大决策信息面,使决策更有效地起到调整社会利益关系的作用。对应交人大决定、政协协商的事项,应认真履行征求人大、政协意见的有关程序;二是建立群众参与和利益表达机制,充分利用社会智力资源和现代信息技术,注重调动和发挥所有干部和群众献计献策的积极性,扩大公众参与度,逐步实行并推进社会性公示和社会听证制度,广泛集中民智,提高决策的有效性和可行性;三是深入调查研究,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建立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和决策评估制度,认真听取并尊重专家、实业人士、法律工作者的意见,力求科学决策;四是健全党内民主决策制度,把好党内监督关,对于重大决策,应经党委全委会讨论决定,建立重大问题决策党内听证制度和重要情况通报制度,开好县级党委领导班子党内民主生活会,对出现的问题认真检查、深刻反省、及时整改,完善并落实决策责任追究制度;五是正确处理好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和充分发挥人大、政府、政协以及其他方面的职能作用,防止“以党代政”、“党政不分”,通过制度建设,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结合起来,强化人大、政协、新闻舆论等的监督作用,跟踪监督各项重大经济活动,把握好大局与方向,及时纠正经济工作中的偏差与失误。
三、转变领导方式,自觉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不断提高县级地方党委对经济工作的领导水平
党在履行领导经济工作职责中,一定要正确处理好权力与市场的关系,学会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用权力维护市场的公平、公正。应着重突出以下三个转变:一是由行政主导向市场主导转变,充分尊重市场主体的自主权,包括自主经营权、自主管理权、自主收益权等,把精力主要放在抓服务指导上来。二是从抓生产环节向既抓生产环节、更抓市场和流通环节转变,按照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要求,清除含有地方保护主义色彩的“土政策”,消除行政垄断和市场分割,依法打击不正当竞争、假冒伪劣和其他各种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为各类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三是从干预微观经济向营造宏观经济环境转变,着眼于营造良好的宏观经济环境,在施政策略上敢于“放下、放开、放活”,凡是属于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应一律交给政府;社会能办的事,一律交给社会;市场能办的事,一律交给市场;企业能办的事,一律交给企业。放活市场主体,为他们营造依法自由发展的宽松环境。
四、改进政绩考核方式方法,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综合评价,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精神
进一步改进现行的干部考核机制和评价体系,按照“五个统筹”、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注重政策的实效性和群众的满意度,建立全面、完善的绩效管理机制和干部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把更多的社会指标如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和社会环境等方面的内容纳入绩效考评标准,重点看经济社会是否协调发展、城乡经济是否统筹兼顾、经济指标增长和生态环境保护是否相统一、社会保障和公共福利是否到位、经济发展环境是否优良等,真正鼓励、引导和保证领导干部把心思和精力用在取得较好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上,用在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上。积极推进决策效能的跟踪考核、测评,对于重大决策的效果实行跟踪、调查,建立反馈机制,动态管理,及时改正决策失误。
五、改善县级地方党委领导班子结构,着力培养干部能力,为党委领导经济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形势下,全面提高县级地方党委领导经济工作的能力,必须有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过得硬、廉政勤政的领导干部队伍。鉴于目前经济工作主要由政府负责,而政府领导人员中除正职和常务副职外,一般都不是县委常委的现状,建议突出执政党的中心任务是搞经济建设这一主题,适当扩大党政领导成员交叉任职,让县政府分管财政金融、工业经济、农村工作、重点建设等方面的领导人员进入县委班子,精简党委系统中副书记和常委的职数。
在干部任用上,应注重选拔在经济工作第一线工作的优秀管理人才、具有经济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宏观管理人才进入县委领导班子;在领导干部培养和培训上,应注重培养和提高领导干部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改革创新的能力、统筹协调的能力和处理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重点加强市场经济、现代科学、法律、社会管理等知识的培训。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为领导班子结构优化和正常交替提供充足的后备力量。
六、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深化改革,为县级地方党委领导经济工作营造良好环境
在县级地方党委领导经济工作中,除了需要提高自身能力、改进本级管理工作外,还需要在更高的层面和更加广泛的范围进一步深化改革,需要上下联动,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健全体制,完善机制,合理划分中央、省、市、县各级党委和政府的职权,增强县级综合协调能力,使县级地方党委的责、权、利相统一。建议有关方面充分重视这方面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总结,加强政策指导、宏观调控和法制建设,为县级地方党委领导经济工作营造良好的政策、法制、经济和社会环境,全面推进县域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进而促进我国整个国民经济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本文作者:国务院三峡办规划司副司长,北京大学博士后)
[中图分类号] D26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7-1962(2005)02-0042-02
改革开放以来,县级地方党委的工作在不断的探索和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实际经验,有力地保证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全面贯彻和国家政策法规的执行,积极推进了国民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快速发展,有效维护了政权巩固、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当前,我国处在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县级地方党委在领导经济工作中也还存在党政领导职责分工不甚明确,党的领导体制、领导方式、决策和考核机制不够完善等突出矛盾和问题。一些地方党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创新能力不强,不善于依法执政,“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的现象较为普遍,需要高度重视,深入研究。笔者认为,提高县级地方党委领导经济工作的能力和效能应重点协调处理和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明晰县级地方党委领导经济工作的职责和任务,加强党政关系的协调,从制度上规范党政领导行为
根据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党领导经济工作,主要是把握方向,谋划全局,提出战略,制定政策,推动立法,营造良好环境。地方党委要结合本地实际,确定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思路和工作重点,加强和改进对经济社会重大事务的综合协调,确保中央的方针政策和各项部署的贯彻落实。县级地方党委在经济工作中的职权,应具体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保证党的各项经济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在本辖区内全面贯彻执行;二是审定经济发展规划,对本县域经济发展总体思路、战略目标、发展重点、任务指标等做出决策;三是研究制定经济发展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规范经济秩序,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四是对县域内重大经济管理活动实施全过程监督和指导,保证政府在经济管理过程中的正确性和依法行政并取得实效;五是选好用好干部,把群众拥护、工作能力强的干部选配到经济工作关键岗位,并对领导干部绩效定期考核、评价。要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进行政务决策、行使职权。在实际工作中,县级地方党委和政府对经济工作管理要既有分工、又有合作,同舟共济,多沟通、多协调,特别是应要求党政一把手相互尊重,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共谋发展。
二、完善县级地方党委的决策机制,按照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的要求,不断提升党委的决策能力
坚持决策程序,完善决策制度,力求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实效性。一是严格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程序,健全民主议事制度,对于经济工作的重大问题,应广泛听取、吸纳来自不同利益群体的意见,扩大决策信息面,使决策更有效地起到调整社会利益关系的作用。对应交人大决定、政协协商的事项,应认真履行征求人大、政协意见的有关程序;二是建立群众参与和利益表达机制,充分利用社会智力资源和现代信息技术,注重调动和发挥所有干部和群众献计献策的积极性,扩大公众参与度,逐步实行并推进社会性公示和社会听证制度,广泛集中民智,提高决策的有效性和可行性;三是深入调查研究,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建立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和决策评估制度,认真听取并尊重专家、实业人士、法律工作者的意见,力求科学决策;四是健全党内民主决策制度,把好党内监督关,对于重大决策,应经党委全委会讨论决定,建立重大问题决策党内听证制度和重要情况通报制度,开好县级党委领导班子党内民主生活会,对出现的问题认真检查、深刻反省、及时整改,完善并落实决策责任追究制度;五是正确处理好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和充分发挥人大、政府、政协以及其他方面的职能作用,防止“以党代政”、“党政不分”,通过制度建设,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结合起来,强化人大、政协、新闻舆论等的监督作用,跟踪监督各项重大经济活动,把握好大局与方向,及时纠正经济工作中的偏差与失误。
三、转变领导方式,自觉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不断提高县级地方党委对经济工作的领导水平
党在履行领导经济工作职责中,一定要正确处理好权力与市场的关系,学会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用权力维护市场的公平、公正。应着重突出以下三个转变:一是由行政主导向市场主导转变,充分尊重市场主体的自主权,包括自主经营权、自主管理权、自主收益权等,把精力主要放在抓服务指导上来。二是从抓生产环节向既抓生产环节、更抓市场和流通环节转变,按照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要求,清除含有地方保护主义色彩的“土政策”,消除行政垄断和市场分割,依法打击不正当竞争、假冒伪劣和其他各种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为各类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三是从干预微观经济向营造宏观经济环境转变,着眼于营造良好的宏观经济环境,在施政策略上敢于“放下、放开、放活”,凡是属于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应一律交给政府;社会能办的事,一律交给社会;市场能办的事,一律交给市场;企业能办的事,一律交给企业。放活市场主体,为他们营造依法自由发展的宽松环境。
四、改进政绩考核方式方法,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综合评价,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精神
进一步改进现行的干部考核机制和评价体系,按照“五个统筹”、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注重政策的实效性和群众的满意度,建立全面、完善的绩效管理机制和干部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把更多的社会指标如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和社会环境等方面的内容纳入绩效考评标准,重点看经济社会是否协调发展、城乡经济是否统筹兼顾、经济指标增长和生态环境保护是否相统一、社会保障和公共福利是否到位、经济发展环境是否优良等,真正鼓励、引导和保证领导干部把心思和精力用在取得较好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上,用在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上。积极推进决策效能的跟踪考核、测评,对于重大决策的效果实行跟踪、调查,建立反馈机制,动态管理,及时改正决策失误。
五、改善县级地方党委领导班子结构,着力培养干部能力,为党委领导经济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形势下,全面提高县级地方党委领导经济工作的能力,必须有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过得硬、廉政勤政的领导干部队伍。鉴于目前经济工作主要由政府负责,而政府领导人员中除正职和常务副职外,一般都不是县委常委的现状,建议突出执政党的中心任务是搞经济建设这一主题,适当扩大党政领导成员交叉任职,让县政府分管财政金融、工业经济、农村工作、重点建设等方面的领导人员进入县委班子,精简党委系统中副书记和常委的职数。
在干部任用上,应注重选拔在经济工作第一线工作的优秀管理人才、具有经济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宏观管理人才进入县委领导班子;在领导干部培养和培训上,应注重培养和提高领导干部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改革创新的能力、统筹协调的能力和处理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重点加强市场经济、现代科学、法律、社会管理等知识的培训。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为领导班子结构优化和正常交替提供充足的后备力量。
六、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深化改革,为县级地方党委领导经济工作营造良好环境
在县级地方党委领导经济工作中,除了需要提高自身能力、改进本级管理工作外,还需要在更高的层面和更加广泛的范围进一步深化改革,需要上下联动,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健全体制,完善机制,合理划分中央、省、市、县各级党委和政府的职权,增强县级综合协调能力,使县级地方党委的责、权、利相统一。建议有关方面充分重视这方面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总结,加强政策指导、宏观调控和法制建设,为县级地方党委领导经济工作营造良好的政策、法制、经济和社会环境,全面推进县域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进而促进我国整个国民经济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本文作者:国务院三峡办规划司副司长,北京大学博士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