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述宋代科举上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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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 宋代沿袭了唐代的科举上请制度,但在正式的推行过程中,经历了行废的演变过程。景祐元年(1034年)朝廷下诏罢科举上请,此后,并没有完全废除科举上请,而是通过一系列的措施进一步规范了科场上请制度,包括对上请者所处位置、上请内容的规定等。宋代科举上请制度的推行,虽利弊互存,但总体上来讲,体现了宋朝政府灵活的科举管理方式,有利于科举制度的完善。
  关键词 宋代,科举,上请制度
  中图分类号 K2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457-6241(2016)18-0019-06
  宋代,无论是在解试还是省试、殿试时,如有遇题目不明之处,可以进问题意,这就是流行于两宋科场的上请制度。但科场上请并非源于宋代,唐时就有。叶梦得在《石林燕语》卷8中记载:
  唐礼部试诗赋,题皆不有所出,或自以意为之,故举子皆得进问题意,谓之“上请”。本朝既增殿试,天子亲御殿,进士犹循用礼部故事。①
  宋代科举上请虽沿袭于唐代,但是唐代科举考试曾允许举子怀挟书册进入场屋,以便查阅疑惑,②故而上请的情况较少。迨及宋代,贡院条制明确禁止怀挟入试,③并要对举子逐一进行搜身检查。④因此,科举上请主要盛行于宋代。科举上请制度是宋代科场管理的重要内容,至今学界尚无人论及。故笔者不揣浅陋,就宋代科举上请的问题进行简要的论述,不当之处,敬请方家指正。
  一、宋代科场上请的缘起
  北宋初年,在殿试时,就有举子上请的情况。《文献通考》卷30《选举考三》云:
  淳化三年,是岁,诸道举人凡万七千余人,苏易简知举,殿试始令糊名考校。内出《卮言日出赋》题,试者不能措辞,相率叩殿槛上请。⑤
  关于此事在不同的文献中略有出入。
  洪迈《容斋随笔》中载:
  淳化三年,太宗试进士,出《卮言日出赋》题,孙何不得知所出,相率叩殿槛,乞上指示之,上为陈大义。⑥
  洪迈指出上请者为首的是孙何,宋太宗并亲自为其陈大意。
  《宋会要辑稿·选举七》:
  淳化三年三月四日,帝御崇政殿试礼部奏名进士,内出《卮言日出赋》《射不主皮诗》《儒行论》题……时御出赋题,孙何等不知所出,相顾惶骇,阁笔不敢措词。人教之上请,因相率叩殿槛乞指示。帝初不为言,既所请再三,始为陈其大义焉。①
  南宋人叶绍翁《四朝见闻录》中又云:
  本朝廷对取士,用赋而不示其所出。自省试命题亦然。真宗以《卮言日出》试士于廷,孙何等不究厥旨,赋莫能就,遂昧死攀殿陛而上请所出与大意。真宗不以为罪,揭示所出及大意,谓:“卮,润也。”是岁以何为状头。其后诸生上请有司揭示,皆始于此。②
  相较之,《宋会要辑稿·选举七》与《四朝见闻录》的记载更为详细。不仅道出了淳化三年(992年)御试题目,除了《卮言日出赋》,还有《射不主皮诗》《儒行论》等题,从“孙何等不知所出,相顾惶骇,阁笔不敢措词……帝初不为言,既所请再三,始为陈其大义焉”。“孙何等不究厥旨,赋莫能就,遂昧死攀殿陛而上请所出与大意。真宗不以为罪,揭示所出及大意”等语句中可以看出,贸然上请可能会遭遇一定的风险,孙何昧死攀殿上请,好在皇帝不以为罪,并亲自为其揭示大意。《四朝见闻录》中误把太宗当作了真宗,③叶氏认为:“其后诸生上请有司揭示,皆始于此。”恐误,与前文《石林燕语》所言上请制度乃沿袭唐代礼部故事相抵牾。但从文献记载来看,淳化三年确是宋代上请制度的最早记录。
  在随后的大中祥符四年(1011年),科场上请被正式写入了《礼部贡院条制》,这就为科场上请者提供了合法的依据:
  (大中祥符)四年五月二十七日,翰林学士晁迥等言:“准诏详定《礼部贡院条制》……或举人有所请问,主司即与解说……”并从之。④
  但好景不长,随着科考人数的增加,举子考场上请的情况也就多了起来,十分不利于考场秩序的维护,仁宗天圣时上请制度开始发生了动摇。仁宗天圣二年(1024年)巡铺官员孔延鲁就建议仁宗皇帝,废除上请之制:
  未试前令主司晓谕举人,不得上请,仍雕印试题,分明解说,就试卷内散。
  仁宗以“文闱取士,条约已多,只令依旧例施行”。⑤婉拒了孔延鲁的意见。这就意味着科场上请制度的推行受到了部分大臣的质疑。臣僚们的质疑显然影响到了皇帝,在天圣五年的殿试中,内出《圣有谟训赋》《南风之薰诗》《执政如金石论》三题,进士吴育等人以题目渊奥为由上请。仁宗仍犹豫不决,终还是“录三题所出经疏以示之”。⑥又天圣八年,仁宗在崇政殿试礼部奏名进士,北宋著名的文学家、政治家欧阳修,时值当年进士,对御试题目亦是不解,以“圣题渊奥上请”,帝虽“宣谕久之”,仍“录所出经疏示之”。⑦
  至景祐中,随着反对科举上请的声音越来越多,朝廷不得不宣布科举“不许上请”。景祐元年(1034年),始诏御药院:
  御试日,进士题目,具经史所出,摹印(结)[绝]之,更不许上请。⑧
  景祐元年,首次下达了举子科考“不许上请”的禁令。⑨为了防止举子上请,规定御药院雕印其所试三题的出处,并据出义理,至考试日,“各赐一纸”,特别强调“更不令解元上请”。⑩“自后进士各伏其位,不敢复至殿庭。”
  可见,宋代科场上请,自大中祥符四年合法化以来,就饱受争议,经历了仁宗天圣时期(1023~1032年)的动摇,再到景祐元年在众臣僚的一片质疑声中,朝廷明令科举“不许上请”。究其缘由,主要有以下几点:
  其一,两宋时期,雕版印刷术的发展,官刻、私刻、坊间本等刻书业发展迅速,逐渐取代了以前的手抄本。省试、殿试时,御药院会将事先雕印好的试题及解说散发给举子,即“进士题目,具经史所出摹印给之”,这就大大减少上请的人数,为罢废上请制度提供了条件。
  其二,举子上请较为烦渎,有失尊严之体。科考之时,举子由于题意不明,反复向考官上请进问题意。一方面使得考官们“稍厌其烦渎”,①“词赋命题不明,致士子上请,烦乱经义”。②另一方面,回答上请之问,往复纷纭有失尊严之体,特别是在皇帝亲自主持的殿试中,③有损皇权至高无上的形象。因此,朝廷多次强调“进士题具书史所出,御药院印给”,“士人不许上请”。   其三,举子上请时,常常会闹出许多笑话来,严重影响了科场考试的严肃性,干扰了举子考试的顺利进行。天禧三年(1019年),杨亿时任同知贡举,④有举子上请题意,就引发了一场笑话。范镇《东斋记事》载:
  杨文公知举于都堂,帘下大笑,真宗知之。既开院,上殿,怪问:“贡举中何得多笑?”对曰:“举人有上请‘尧舜是几时事’,臣对以‘有疑时,不要使’,以故同官俱笑。”真宗亦为笑之。⑤
  南宋人岳珂则认为此事发生在欧阳修任知贡举时,而嘉祐二年(1057年)正月六日癸未,“以翰林学士欧阳修权知贡举”,⑥即此事发生在嘉祐二年。
  欧阳文忠知贡举,省闱故事,士子有疑,许上请。文忠方以复古道自任,将明告之,以崇雅黜浮,期以丕变文格,盖至日昃,犹有喋喋弗去者,过晡稍阒矣。方与诸公酌酒赋诗,士又有扣帘,梅圣俞怒曰:“渎则不告,当勿对。”文忠不可,竟出应,鹄袍环立,观所问。士忽前曰:“诸生欲用尧舜字,而疑其为一事或二事,惟先生幸教之。”观者哄然大笑。文忠不动色,徐曰:“似此疑事,诚恐其误,但不必用可也。”内外又一笑,它日每为学者言,必蹙额及之,一时传以为雅谑。余按《东斋记事》指为杨文公,而徒问其为几时人,岁远传疑,未知孰是。然是举也,实得东坡先生,识者谓不啻足为词场刷耻矣,彼士何嗤。⑦
  无论此事发生于天禧三年,还是嘉祐二年,都反映出了举子在上请时常常会惹出不少笑话,试想“帘下大笑”“观者哄然大笑”“内外又一笑”确不符合科考的严肃场合。又有由于口音不同,上请闹出笑话的事例:
  潭州试经童试官,举经头一句曰:“三千大千时一。”闽童诵不通,因操南音上请曰:“覆试官不知下头有世界耶,无世界耶。”闻者大笑。⑧
  更有考试官,在举子上请时故意戏谑,北宋文人刘攽,博学有俊才,然滑稽,喜谑玩。熙宁中,任开封府考试官,出临以《教思无穷论》,举人上请曰:“此卦大象如何?”刘曰:“要见大象,当诣南御苑。”又有请曰:“至于八月有凶,何也?”答曰:“九月固有凶矣。”⑨考场的不严肃性,肆意戏谑,严重影响到了场屋中举子答题时的文思、心态,不利于科举的公正选拔。
  正是基于以上诸多方面的考量,宋代科场上请,隐藏着许多不安定的因素,严重干扰了场屋秩序的正常运行,朝廷不得不下令“不许上请”。然而,景祐时期的上请之禁,虽较为严格,但分发雕印试题出处的做法,过于刻板,并不能完全解答举子们考试时所遇到的疑惑。景祐元年以后,科场上请并没有完全废止,为了保证科举考试能够真正选拔出有用之才,朝廷通过规范上请内容等方式,施行了较为灵活的上请政策,即原则上不许上请,但如仍有疑惑,也可以上请提问。宋代科举上请制度不是“一刀切”,而是采取了较为灵活的策略,体现了宋代科举政策的变通性,有利于科举制度的完善。
  二、宋代科场上请的若干规定
  宋朝政府采取较灵活的上请政策,主要体现在对科场上请的若干制度的规定。其中包括对上请者上请时所处位置、试题音韵、题意以及试题本身谬误等方面的相关规定。
  一是对上请者所处位置的规定。从景祐元年朝廷下令“不得上请”,到宝元二年(1039年)不过数年而已,上请已有明显松动。首先体现在上请者位置的变化上。宝元二年十一月四日,翰林学士丁度等建言:“进士引试,依旧写札所出去处注疏一处晓示,不令上请。或疑虑须得上请,止在厅砌下,不得逼近帘帷。”①仁宗从之。又诏:
  礼部自今诗、赋、论题,并以注疏所解揭示之,不许上请。或题目有疑当请者,仍不得近帘。②
  可见,省试、殿试时诗、赋、论题以注疏的形式揭示,一般情况不准上请,但有“疑处”,也可上请,只是不得逼近都堂上的垂帘。这既维护了权者的尊严,又满足了举子“上请解惑”的需要。事实上,对于上请时“不得近帘”的规定执行并不严格。治平四年(1067年),礼部省试题为《公生明命赋题》,举子许少张,诣帘前上请云:“公生明者,公正生明,公而自明非自明之明。”他的提问还得到了时任司贡举的司马光的极力认可。③可见举子“诣帘前”的情况还是时有发生的。到神宗熙宁八年(1075年)时,进一步明确规定:
  诸发、转运、提举司及州学人吏……已就试,不得上请,如有差误,引断不行,许白巡铺官引赴帘前,白试官改正。④
  从景祐中“不许上请”,到宝元二年时原则上不许上请,但如实在需要上请,则“不得逼近帘前”,再到熙宁八年时,允许上请者在告诉巡铺官的情况下“引赴帘前,白试官改正”。这一系列上请者位置的变化,表明科场上请实际上并没有禁绝。直到南宋后期,对举子上请时所处位置仍有严格的规定,吴自牧《梦粱录》卷2《诸州府得解士人赴省闱》云:
  三月上旬,朝廷差知贡举、监试、主文考试等官……其士人各引试三场……放试士人,各入院内,依坐位分廊占坐讫,知贡举等官于厅前备香案,穿秉而拜,诸士人皆答拜,方下帘幕,出示题目于厅额。题中有疑难处,听士人就帘外上请,主文于帘中详答之讫,则各就位作文,随手上卷。⑤
  二是对试题音韵上请的规定。官赋中如有疑混声的情况,允许上请。庆历四年(1044年),翰林学士宋祁等言:
  近准敕详定贡举条制者……进士并试三场……赋官韵有疑混声,疑者许上请……诗韵中字体及声韵同者,各许依本字下注意便用。⑥
  南宋高宗建炎四年(1130年)八月,乃依“旧条”,“应赋官韵有疑混声者,许上请”。⑦此外,由于出题人自身的原因,如主文用俗音,故须上请,⑧主文者在出题时,“不明其字之出处,无明音,今则积久成讹”。若有此情况当上请。⑨
  三是在题意不明或有歧义的情况,允许上请。庆历四年有诏:
  近准敕详定贡举条制者……进士并试三场……诗、赋、论题目,经史有两说者,许上请。
  宋人孙奕在《示儿编》中介绍了一个因题意不明,举子“上请”的事例:
  庐陵董克正,以其父参政当国,避亲就别院,考官周孟觉因以二月一日试出《中和节》诗,董上请云:“何谓中和节?”周答曰:“上元已过,上巳未至,今日所以为中和也。”董即体其意曰:“上巳时将近,元宵节已过,仲春方骀荡,今日是中和。”遂高中。①   董克正绍兴二十四年(1154年)进士及第,其父董德元(1096~1163年)时为参知政事。由此可推知此处讲述的是绍兴二十四年的事。董克正不明“中和节”之意,故上请进问题意,考官为其作解释。
  四是试题本身如有谬误之处,举子亦可上请。叶梦得《石林燕语》卷第8云:
  尝有教官。出《易》题云:“乾为金,坤亦为金,何也?”举子不能晓,不免上请。则是出题时偶检福建本,坤为金字,本谬,忘其上两点也。又尝有秋试,问“井卦何以无彖?”亦是福建本所遗。②
  朱彧在《萍洲可谈》明确指出出题考官是姚祐,元符时期正任杭州州学教授:
  姚祐元符初为杭州学教授,堂试诸生,《易》题出“乾为金,坤亦为金,何也?”先是,福建书籍刊本舛错,“坤为釜”遗二点,故姚误读作金。诸生疑之,因上请,姚复为臆说,而诸生或以诚告,姚取官本视之,果“釜”也。大惭,曰:“祐买着福建本! ”升堂自罚一直,其不护短如此。③
  宋代雕版印刷业的发展迅速,随着书籍量的增加,书籍流通加快,有利于人们更方便地掌握书籍,但另一方面,刻印版若不精确校正,易滋生讹误,贻误后学。正如上文所言“福建书籍刊本舛错”,“‘坤为釜’遗二点,故姚误读作金”。
  综上,宋代科场上请之制沿袭于唐代,淳化三年开始施行于殿试中,大中祥符四年正式将上请写入贡院条制中,使得科举上请合法化。景祐元年,随着反对上请者日渐增多,朝廷正式宣布科举“不得上请”。但此后并没有完全罢废上请之制,而是通过一些规定进一步规范了科场上请制度。但总体上而言,随着考试时雕印了考试题目的出处、义理,加之上请者会冒一定的风险,上请不当会遭受处罚。上请人数大为减少,这样就有利于场屋秩序的管理,保障了考试的公平。
  三、宋代科场上请的影响
  科举上请是科场管理的重要内容,其影响利弊互存。举子上请会冒一定的风险,上请不当可能会遭受责罚,相反,上请得当,特别是其提问受到了考试官的青睐时,无疑就增加了其在科考中的筹码。宋人王铚在《默记》卷上云:
  晏元献以前两府作御史中丞,知贡举,出《司空掌舆地之图赋》。既而举人上请者,皆不契元献之意。最后,一目眊瘦弱少年独至帘前,上请云:“据赋题,出《周礼司空》,郑康成注云:(如今之司空,掌舆地图也;若周司空,不止掌舆地之图而已。)若如郑说(今司空掌舆地之图也),汉司空也。不知做周司空与汉司空也。”元献微应曰:“今一场中,唯贤一人识题,正谓汉司空也。”盖意欲举人自理会得寓意于此。少年举人,乃欧阳公也,是榜为省元。④
  欧阳修为天圣八年的省元,时晏殊,谥号元献,权知贡举,故上面所讲之事为天圣八年礼部举行的省试。欧阳修在上请时提问得当,得到了知贡举晏殊的肯定,在心理上就提前予以了认可。类试的事例还有,治平四年,司马光任知贡举:
  京师省闱以《公生明命赋题》……许少张安世,时为举子,诣帘前上请云:“公生明者,公正生明,公而自明非自明之明。”主司恶其语,赘斥去之,君实走厕,回问诸公何为而喧,同列告以其故。君实默然谓帘外官,请适来上请,先辈相见,再问之,少张问如前语,君实云:“诸公不晓先辈意所说极当,当依次第为文。”君实退,与诸公言:“诸公谓此同人上请耶?”诸人方诮其上请疏谬,君实微笑曰:“是公非上请也,乃来考试吾辈尔,今日命题《公生明》冷淡无体贴,如用离娄之明,则便是自明之明,吾辈可不领略而去。”及得许公程文读至依违牵制云云,抚案曰:“此非作《公生明赋》乃公生明断案也。”遂为南省第一。⑤
  由材料可知,上请不当会受到主司的斥责,司马光十分欣赏举子许安世的上请提问。不但在同僚面前大加赞赏,当读及其程文时,更是抚案大赞,遂定许安世为省试第一名。
  然而,上请也有可能为科举作弊提供温床。正如国子监博士杨璘所言:一些卑陋之士,抱存侥幸,“编写套类,备怀挟”,他们一进入场屋,就以上请为名,群趋帘前,趁混乱之际,“私相检阅,抄于卷首,旋即掷弃”。①绍定二年(1229年),有臣僚言贡举词赋命题不明确,导致士子上请,烦乱经义,故朝廷下令:“考官明示词赋题意,各房分经考校。”②
  周密在《癸辛杂识》后集《私取林竹溪》亦云:
  林竹溪希逸字肃翁,又号鬳齐,福清人。乙未,吴榜由上庠登第,凡三试,皆第四。是岁真西山知举,莆田王迈实之亦预考校。西山欲出《尧仁如天赋》立说,尧为五帝之盛,仁为四德之元,天出庶物之首,西山以此题为极大。实之云:“题目自好,但矮些个。”西山默然。林居与王隔一领,素相厚善,省试前,林衣弊衣邀王车,密扣题意。王告以必用圣人以天下为一家,要以《西铭》主意,自第一韵以后皆与议定,首韵用三极一家,次韵云:“大圣人之立极,合天下为一家。”四韵尧宅禹宫,大铺叙西铭。至是西山局于无题可拟,乃谓实之曰:“日逼,无题奈何?”王以位下辞避,西山再四扣之不已,王久之若不得已,乃以前题进,并题韵之意大略,西山击节。至引试日,题将揭晓,循例班列拈香,众方对越,闻王微祝云:“某誓举所知,神其鉴之。”是时乡人林彬之元质亦在试中,上请,以乡音酬答,亦授以意,亦预选云。③
  端平二年(1235年),作为考官之一的王实之先是从知贡举真德秀处得知试题内容,首先泄题给友人林竹溪,引试日,有举子林元质上请,以乡音提问,王实之辨认其为乡人,遂私相授意。是岁,林竹溪、林元质皆中第。这是典型的通过上请徇私舞弊的现象。严重影响了科举考试的公正性。
  概言之,上请制度是科场管理的重要内容,宋朝政府实行相对灵活的上请政策,方便了场屋秩序的维护,有利于科举制度的完善。虽然上请制度存在着一些弊病,但这毕竟不是常态,加之宋朝政府对上请内容的一系列规定,科举上请一般在可控的范围内运行。由前文可知,在上请的实际操作中,举子和考官都有一定的变通性。举子在存“疑惑”时,仍可上请进问题意,甚至可以质疑出题者,考试官也没有完全拘于“不许上请”的条制,在合乎“规矩”的情况下,尽量为举子陈其义,积极发掘有才之士,保证“实学者进”。
  【作者简介】游君彦,四川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宋史。
  【责任编辑:全骜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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