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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系统部署中,赋予了财政“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的特殊定位,相应的,财政学类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问题的重要性也得到进一步提升。本文通过对国内11所财经类高校财政学类专业课程设置、培养方向、招生规模、师资结构、专业建设特色等方面的比较分析,对国内财经院校财政学类专业在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的路径设计和教学实践方面,提出了相关的政策性建议。
[关键词]财政学类专业;人才培养;专业建设
[中图分类号] G6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3437(2018)11-0166-04
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系统部署中,赋予了财政“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的特殊定位,相应的,财政学类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问题的重要性也得到进一步提升。财政学科属性、社会对财税评估人才的需求、所面对的培养对象的特点以及学科建设基础,都成为探索财政学类专业建设的重要影响因素。本文通过对国内11所财经高校财政学类专业的课程设置、培养方向、招生规模、师资结构、学科地位、专业建设特色等方面的比较分析,总结了国内财经院校财政学类专业在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的路径设计和教学实践经验,以期探索财政学类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的可行性路径。
一、文献回顾
关于财政学类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的目标,宋健敏和温娇秀(2014)分别从美国和日本的财政学学科发展轨迹分析与比较两国对财政学类专业人才需求的变化,研究发现美日两国的财政学学科发展与社会对财政学类专业人才需求的变化呈现出高度的一致性和两国间的趋同性[1]。财政学类教指委课题组(2016)对财政学类专业建设与就业需求的关系进行分析,发现政府、市场和社会所需要素供给不足是影响大学生就业的关键要素,提出了财政学类专业课程设置实现强支撑就业的对策[2]。
关于财政学类专业建设的模式与特色,孙健夫(2008)以河北大学为例,对财政学专业建设从专业定位、课程体系、教材建设、双语课程和师资队伍建设五个不同视角,进行了有针对性的探索[3]。欧阳华生和裴育(2011)根据国内20所高校的财政学专业人才培养情况,从招生规模、课程建设、专业建设、师资结构和人才培养特色五个方面进行了比较分析,认为各院校需要结合学校的实际进行专业定位,构建与学校类型相适应的财政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加大财政学学科与其他学科交叉的力度,进一步凸显人才培养特色,围绕特色专业优化课程体系,加强特色课程的开发和建设[4]。
在财政学类人才培养的标准问题上,张锦华和郑春荣(2014)根据财政学教指委对全国举办财政学类专业的高校和部分用人单位进行的问卷调查,发现我国财政学类本科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呈现良好适应性,课程体系较为完备,师资队伍整体水平较高,质量评估与监控制度基本形成,财税专业的建设和发展成效显著,但同时也存在总学分偏高、课程设置重复、实践教学不足等一些问题[5]。樊丽明等(2014)总结了财政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研制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实践与思考,提出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应坚持“处理好专业基本要求与各校特色发展的关系”“处理好立足教育现实与引导深化改革的关系”“处理好坚持中国特色与吸收国际经验的关系”“处理好经济学门类共性要求与财政学个性要求的关系”和“处理好本科专业标准与硕士培养标准的关系”五个基本原则,并对培养目标、学制、总学分及其结构、课程设置、实践教学、师资队伍等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中的一些焦点问题进行了思考与分析[6]。
关于财政学类专业人才培养的课程体系建设问题,邓毅(2006)提出,可将“平台+模块”引入财政学专业课程体系,构筑不同的课程模块,以保证财政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7]。张晋武(2008)认为,财政学专业要对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及时进行更新和改进,使培养出的人才具有更强的创新能力、适应能力、实践能力和竞争能力,成为通晓专业理论与实务的复合型人才[8]。徐亿军(2010)提出,要打破传统的“链式结构”模式,构建以能力培养为重心的“基础平台+课程模块+能力本位课程模式”的课程体系[9]。财政学类教指委课题组(2016)对财政学类专业教材建设与选用的现状与问题进行了分析,建议地方财经类院校财政学类专业尽快启动学科基礎课“财政学”大纲的编写工作,构建自编教材管理与质量评价跟踪机制,提高自编教材质量;在科学确定课程体系基础上,进一步规范专业教材体系,建立财政学类专业教材信息库[10]。
二、国内财经院校财政学类专业建设的现状:基于我国11所财经院校的分析
(一)样本说明
财政学类本科专业在我国的办学历史较为悠久,目前有财政学(020201)和税收学(020202)两个本科专业。截至2013 年,国内开设财政或税收专业的院校有121 所,涵盖各个学校类型[11]。本文以国内财经类高校财政学类专业为研究对象,样本选择是基于2016年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应用经济学学科评估B+以上并设置了财政学类专业的高校,共11所,包括中央财经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东北财经大学、上海财经大学、江西财经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南财经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天津财经大学、山东财经大学、浙江财经大学。其中,包括2017年公布的双一流学科的学校5所,分别是中央财经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上海财经大学、西南财经大学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按地域划分,华东地区3所(上海财经大学、山东财经大学和浙江财经大学),华中地区2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和江西财经大学),华北地区4所(中央财经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和天津财经大学),东北地区1所(东北财经大学),西南地区1所(西南财经大学)。其中,位于北京的高校有三所,分别为中央财经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本文根据这11所财经类院校的财政学专业人才培养情况,从专业设置、人才培养特色、招生规模、专业建设、师资结构、精品课程建设六个方面进行比较分析,样本数据和资料均来源于各高校和财政学类专业所属学院官网。 (二)专业设置情况
根据《财政学类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财政学类专业(代码:0202)包括财政学(020201K)、税收学(020202)及教育部认定的其他专业。从表1可见,从统计的11所样本院校来看,在财政学类专业下均设置了财政学和税收学两个专业,其中,7所学校(中央财经大学、东北财经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南财经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山东财经大学、浙江财经大学)的财政学类专业建有专门的财政税务学院,2所学校(天津财经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的财政学类专业归属经济类学院,上海财经大学和江西财经大学2所学校的财政学类专业与公共管理专业共设二级学院。从11所学校的情况来看,财政学类专业基本上是该校设置最早、办学历史最长的专业之一,多数财经类学校在建校之初即已组建财政学类专业,如中央财经大学的财政学类专业是依托1949年中央税务学校的税政专业,1951年成立的中央财政学院财政系、税务系而逐渐发展起来的专业。
(三)招生规模
从11所财经院校财政学类专业招生规模来看,除专业开设等因素导致招生人数在不同年度之间有较大变动的情况外,各年份之间招生人数有一定波动,但总体规模基本保持稳定。截至2017年,招生人数排名前三的分别是山东财经大学、江西财经大学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占11所财经院校招生总人数约53%,排名后三的分别是东北财经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和对外经济贸易大学,3所学校招生人数占总人数约9%。
(四)师资情况
通过比较11所财经院校的师资结构,可以发现,第一,平均来看高校的师资配比相对合理。其中,教授平均占比40%,副教授平均占比36%,讲师平均占比24%。第二,各高校师资质量较高,平均85%以上的教师拥有博士学历,在统计的10所高校中,7所高校的这一比例在90%以上。
(五)专业建设特色
根据11所财经院校在其官网所披露的信息发现,第一,11所样本学校中,除设置专业较晚的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外,其余10所学校的财政学科或者财政学类专业都是国家级或者省级重点学科和特色专业。第二,办学历史悠久,著名的财经类大学的财政学学科均属于国家级重点学科,其余财经类大学的财政学学科也是省级重点学科。建有国家级财政学类特色专业的学校既包括老牌财经院校,同时也包括浙江财经大学等地方财经院校。第三,财政学类专业包括财政学和税收学两个专业,除东北财经大学和浙江财经大学的税收学专业分别有国家级和省级特色专业称号外,其他院校主要以财政学专业申报特色专业。
(六)人才培养方向
根据各院校官网公开的专业培养方案,本文统计了11所高校财政学专业和税收学专业是否有特定方向的人才培养目标。11所高校中,有5所高校的财政学类专业明确了培养方向,这些培养方向有两个基本特征,一是明确特定的应用型人才培养,如政府采购方向、国际税收方向、税务师方向、财经新闻与文秘方向、税收筹划等,在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设置上也围绕特定方向设计课程和培养方式。二是以研究型人才为培养目标,一般冠以实验班、拔尖人才培养班等名称,学生培养方式多為加强经济学理论、财税理论和研究方法方面的学习,以继续深造为学生主要目标。
(七)课程建设
表4汇总了11所财经院校在财政学类专业课程方面的国家级、省级和校级精品课程的情况,统计发现,精品课程主要集中在财政学、中国税制(中国税收、税法)等学科基础课
(八)分析结论
从对11所财经类院校财政学类专业设置情况、招生规模、师资、建设特色、人才培养方向和课程设置等方面的分析可见,国内财经类高校在财政学类专业建设上既有共性特征,也存在个性差异。
第一,从各财经院校的情况来看,除个别财政学专业新建院校外,财政学学科和财政学类专业在财经院校中的地位较高,均属各校传统优势学科,11所样本学校中拥有财政学国家重点学科的有4所,拥有财政学省重点学科的6 所,拥有国家级特色专业的7所,拥有省级特色专业的4所,这与财政学科和财政学类专业的建设背景有关。
第二,从招生规模和师资情况看,财经院校财政学类专业建设具有较好的基础条件,在社会需求和生源条件下,招生规模基本保持稳定,师资的学历、学源条件和师资结构较好,为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提供了基本保障。此外,从国家级和省级精品课程建设情况可见,财政学类专业在课程建设、教学研究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基础。
第三,财经类院校在设定财政学类人才培养目标时,多提出“厚基础、宽口径、能力强、素质高”等基本方向,以培养掌握经济学和财政税收基本理论和方法,熟悉我国财税政策法规,了解我国财经运行状况,具备综合运用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公共经济问题能力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为目标,除此之外,也有多所财经院校结合自身优势,设定了指向性更强的人才培养方向,意在培养更能符合特定社会需求的人才。
三、国内财经院校财政学类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的建议
财政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与支柱的地位确立的同时,国内高校财政学类专业人才培养似乎开始遇到更加严峻的局面:人才培养定位模糊,学生就业与金融、会计等专业区分度不明显等,面对这种情况,基于本文对11所财经院校财政学类专业的分析,特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财政学类专业的人才培养定位应进一步精准,尤其要结合学校实际进行专业定位,构建与学校类型相适应的财政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纵观目前国内各高校财政学类专业人才培养定位和模式,具有相当程度的共性,如“宽口径、厚基础、理论联系实际”的培养模式,“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的培养目标等。但是,培养实践能力强的财政税收应用型人才,培养具有复合知识结构、能够适应不同领域需求的复合型人才,培养具有一定科研能力、能够继续深造的人才,对高校办学条件和资源的要求是不同的,并非所有的高校都具备能够分类培养出三类人才的师资条件和各类教育资源。不同类型的高校财政学类专业应根据社会需求和自身条件,找准自己的办学定位、发展目标、办学性质和服务方向,明确人才培养目标,构建与学校类型相适应的财政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 第二,从各高校财政学专业人才的培养情况来看,特色培养主要体现在不同的培养方向上,尤其财政学科与其他学科的交叉,如财政学与会计学交叉形成税务筹划、财政学与审计学交叉形成财政审计、财政学与新闻学交叉形成财经新闻与方向等。各高校对特色培养道路的探索,有利于对本校财政学专业进行科学、明确的定位,也有利于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同时,特色培养强调的学科交叉,也符合高等教育创新人才培养的要求。因此,从人才培养的趋势来看,今后要加大财政学类学科与其他学科的交叉力度,形成不同领域的财政学人才培养特色,以更好地适应社会需要。
第三,课程设置方面,一方面应当增加跨学科、跨专业的新兴交叉课程,突出财政学科综合性、交叉性特点,另一方面应当加深财政收支、税收等专业课的内容,财政学类专业培养的学生应当比其他专业学生具备更强的财政收支知识框架与应用能力,更加精通政府财政收支内容,这样才能满足对精通政府财政收支内容人才的社会需求。
[ 参 考 文 献 ]
[1] 宋健敏,温娇秀.专业学科建设与社会需求变化间关系的思考——以美国和日本财政学学科的发展轨迹为例[J].中国大学教学,2014(7):7.
[2] 财政学类教指委课题组,樊丽明,刘小兵,等.地方财经类院校财政学类专业课程设置与就业导向问题研究[J].中国大学教学,2016(1):48-53.
[3] 孙健夫.高等学校财政学专业办学实践与探索——以河北大学为例[J].教学研究,2013(3):38-40.
[4] 欧阳华生,裴育.财政学专业人才特色培养探讨——基于我国20所高校财政专业的比较分析[J].高等财经教育研究,2011(3):35-40.
[5][11] 张锦华,郑春荣.我国财政学类本科专业建设状况分析报告——基于56个专业点的问卷调查[J].中国大学教学,2014(7):26-31.
[6] 樊麗明,刘小兵,姚玲珍.研制财政学类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实践及思考[J].中国大学教学,2014(7):21-25.
[7] 邓毅.财政学专业课程体系“平台+模块”改革思路[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3):155-156.
[8] 张晋武.地方院校财政学专业课程体系与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研究[J].河北经贸大学学报(综合版),2008(1):78-82.
[9] 徐亿军.新建地方本科院校财经专业应用型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研究[J].商业经济,2010(2):126-127.
[10] 财政学类教指委课题组,樊丽明,刘小兵,等.关于地方财经类院校财政学类专业教材建设与选用问题分析[J].中国大学教学,2016(2):83-87.
[责任编辑:钟 岚]
[关键词]财政学类专业;人才培养;专业建设
[中图分类号] G6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3437(2018)11-0166-04
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系统部署中,赋予了财政“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的特殊定位,相应的,财政学类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问题的重要性也得到进一步提升。财政学科属性、社会对财税评估人才的需求、所面对的培养对象的特点以及学科建设基础,都成为探索财政学类专业建设的重要影响因素。本文通过对国内11所财经高校财政学类专业的课程设置、培养方向、招生规模、师资结构、学科地位、专业建设特色等方面的比较分析,总结了国内财经院校财政学类专业在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的路径设计和教学实践经验,以期探索财政学类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的可行性路径。
一、文献回顾
关于财政学类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的目标,宋健敏和温娇秀(2014)分别从美国和日本的财政学学科发展轨迹分析与比较两国对财政学类专业人才需求的变化,研究发现美日两国的财政学学科发展与社会对财政学类专业人才需求的变化呈现出高度的一致性和两国间的趋同性[1]。财政学类教指委课题组(2016)对财政学类专业建设与就业需求的关系进行分析,发现政府、市场和社会所需要素供给不足是影响大学生就业的关键要素,提出了财政学类专业课程设置实现强支撑就业的对策[2]。
关于财政学类专业建设的模式与特色,孙健夫(2008)以河北大学为例,对财政学专业建设从专业定位、课程体系、教材建设、双语课程和师资队伍建设五个不同视角,进行了有针对性的探索[3]。欧阳华生和裴育(2011)根据国内20所高校的财政学专业人才培养情况,从招生规模、课程建设、专业建设、师资结构和人才培养特色五个方面进行了比较分析,认为各院校需要结合学校的实际进行专业定位,构建与学校类型相适应的财政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加大财政学学科与其他学科交叉的力度,进一步凸显人才培养特色,围绕特色专业优化课程体系,加强特色课程的开发和建设[4]。
在财政学类人才培养的标准问题上,张锦华和郑春荣(2014)根据财政学教指委对全国举办财政学类专业的高校和部分用人单位进行的问卷调查,发现我国财政学类本科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呈现良好适应性,课程体系较为完备,师资队伍整体水平较高,质量评估与监控制度基本形成,财税专业的建设和发展成效显著,但同时也存在总学分偏高、课程设置重复、实践教学不足等一些问题[5]。樊丽明等(2014)总结了财政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研制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实践与思考,提出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应坚持“处理好专业基本要求与各校特色发展的关系”“处理好立足教育现实与引导深化改革的关系”“处理好坚持中国特色与吸收国际经验的关系”“处理好经济学门类共性要求与财政学个性要求的关系”和“处理好本科专业标准与硕士培养标准的关系”五个基本原则,并对培养目标、学制、总学分及其结构、课程设置、实践教学、师资队伍等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中的一些焦点问题进行了思考与分析[6]。
关于财政学类专业人才培养的课程体系建设问题,邓毅(2006)提出,可将“平台+模块”引入财政学专业课程体系,构筑不同的课程模块,以保证财政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7]。张晋武(2008)认为,财政学专业要对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及时进行更新和改进,使培养出的人才具有更强的创新能力、适应能力、实践能力和竞争能力,成为通晓专业理论与实务的复合型人才[8]。徐亿军(2010)提出,要打破传统的“链式结构”模式,构建以能力培养为重心的“基础平台+课程模块+能力本位课程模式”的课程体系[9]。财政学类教指委课题组(2016)对财政学类专业教材建设与选用的现状与问题进行了分析,建议地方财经类院校财政学类专业尽快启动学科基礎课“财政学”大纲的编写工作,构建自编教材管理与质量评价跟踪机制,提高自编教材质量;在科学确定课程体系基础上,进一步规范专业教材体系,建立财政学类专业教材信息库[10]。
二、国内财经院校财政学类专业建设的现状:基于我国11所财经院校的分析
(一)样本说明
财政学类本科专业在我国的办学历史较为悠久,目前有财政学(020201)和税收学(020202)两个本科专业。截至2013 年,国内开设财政或税收专业的院校有121 所,涵盖各个学校类型[11]。本文以国内财经类高校财政学类专业为研究对象,样本选择是基于2016年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应用经济学学科评估B+以上并设置了财政学类专业的高校,共11所,包括中央财经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东北财经大学、上海财经大学、江西财经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南财经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天津财经大学、山东财经大学、浙江财经大学。其中,包括2017年公布的双一流学科的学校5所,分别是中央财经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上海财经大学、西南财经大学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按地域划分,华东地区3所(上海财经大学、山东财经大学和浙江财经大学),华中地区2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和江西财经大学),华北地区4所(中央财经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和天津财经大学),东北地区1所(东北财经大学),西南地区1所(西南财经大学)。其中,位于北京的高校有三所,分别为中央财经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本文根据这11所财经类院校的财政学专业人才培养情况,从专业设置、人才培养特色、招生规模、专业建设、师资结构、精品课程建设六个方面进行比较分析,样本数据和资料均来源于各高校和财政学类专业所属学院官网。 (二)专业设置情况
根据《财政学类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财政学类专业(代码:0202)包括财政学(020201K)、税收学(020202)及教育部认定的其他专业。从表1可见,从统计的11所样本院校来看,在财政学类专业下均设置了财政学和税收学两个专业,其中,7所学校(中央财经大学、东北财经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南财经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山东财经大学、浙江财经大学)的财政学类专业建有专门的财政税务学院,2所学校(天津财经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的财政学类专业归属经济类学院,上海财经大学和江西财经大学2所学校的财政学类专业与公共管理专业共设二级学院。从11所学校的情况来看,财政学类专业基本上是该校设置最早、办学历史最长的专业之一,多数财经类学校在建校之初即已组建财政学类专业,如中央财经大学的财政学类专业是依托1949年中央税务学校的税政专业,1951年成立的中央财政学院财政系、税务系而逐渐发展起来的专业。
(三)招生规模
从11所财经院校财政学类专业招生规模来看,除专业开设等因素导致招生人数在不同年度之间有较大变动的情况外,各年份之间招生人数有一定波动,但总体规模基本保持稳定。截至2017年,招生人数排名前三的分别是山东财经大学、江西财经大学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占11所财经院校招生总人数约53%,排名后三的分别是东北财经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和对外经济贸易大学,3所学校招生人数占总人数约9%。
(四)师资情况
通过比较11所财经院校的师资结构,可以发现,第一,平均来看高校的师资配比相对合理。其中,教授平均占比40%,副教授平均占比36%,讲师平均占比24%。第二,各高校师资质量较高,平均85%以上的教师拥有博士学历,在统计的10所高校中,7所高校的这一比例在90%以上。
(五)专业建设特色
根据11所财经院校在其官网所披露的信息发现,第一,11所样本学校中,除设置专业较晚的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外,其余10所学校的财政学科或者财政学类专业都是国家级或者省级重点学科和特色专业。第二,办学历史悠久,著名的财经类大学的财政学学科均属于国家级重点学科,其余财经类大学的财政学学科也是省级重点学科。建有国家级财政学类特色专业的学校既包括老牌财经院校,同时也包括浙江财经大学等地方财经院校。第三,财政学类专业包括财政学和税收学两个专业,除东北财经大学和浙江财经大学的税收学专业分别有国家级和省级特色专业称号外,其他院校主要以财政学专业申报特色专业。
(六)人才培养方向
根据各院校官网公开的专业培养方案,本文统计了11所高校财政学专业和税收学专业是否有特定方向的人才培养目标。11所高校中,有5所高校的财政学类专业明确了培养方向,这些培养方向有两个基本特征,一是明确特定的应用型人才培养,如政府采购方向、国际税收方向、税务师方向、财经新闻与文秘方向、税收筹划等,在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设置上也围绕特定方向设计课程和培养方式。二是以研究型人才为培养目标,一般冠以实验班、拔尖人才培养班等名称,学生培养方式多為加强经济学理论、财税理论和研究方法方面的学习,以继续深造为学生主要目标。
(七)课程建设
表4汇总了11所财经院校在财政学类专业课程方面的国家级、省级和校级精品课程的情况,统计发现,精品课程主要集中在财政学、中国税制(中国税收、税法)等学科基础课
(八)分析结论
从对11所财经类院校财政学类专业设置情况、招生规模、师资、建设特色、人才培养方向和课程设置等方面的分析可见,国内财经类高校在财政学类专业建设上既有共性特征,也存在个性差异。
第一,从各财经院校的情况来看,除个别财政学专业新建院校外,财政学学科和财政学类专业在财经院校中的地位较高,均属各校传统优势学科,11所样本学校中拥有财政学国家重点学科的有4所,拥有财政学省重点学科的6 所,拥有国家级特色专业的7所,拥有省级特色专业的4所,这与财政学科和财政学类专业的建设背景有关。
第二,从招生规模和师资情况看,财经院校财政学类专业建设具有较好的基础条件,在社会需求和生源条件下,招生规模基本保持稳定,师资的学历、学源条件和师资结构较好,为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提供了基本保障。此外,从国家级和省级精品课程建设情况可见,财政学类专业在课程建设、教学研究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基础。
第三,财经类院校在设定财政学类人才培养目标时,多提出“厚基础、宽口径、能力强、素质高”等基本方向,以培养掌握经济学和财政税收基本理论和方法,熟悉我国财税政策法规,了解我国财经运行状况,具备综合运用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公共经济问题能力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为目标,除此之外,也有多所财经院校结合自身优势,设定了指向性更强的人才培养方向,意在培养更能符合特定社会需求的人才。
三、国内财经院校财政学类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的建议
财政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与支柱的地位确立的同时,国内高校财政学类专业人才培养似乎开始遇到更加严峻的局面:人才培养定位模糊,学生就业与金融、会计等专业区分度不明显等,面对这种情况,基于本文对11所财经院校财政学类专业的分析,特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财政学类专业的人才培养定位应进一步精准,尤其要结合学校实际进行专业定位,构建与学校类型相适应的财政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纵观目前国内各高校财政学类专业人才培养定位和模式,具有相当程度的共性,如“宽口径、厚基础、理论联系实际”的培养模式,“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的培养目标等。但是,培养实践能力强的财政税收应用型人才,培养具有复合知识结构、能够适应不同领域需求的复合型人才,培养具有一定科研能力、能够继续深造的人才,对高校办学条件和资源的要求是不同的,并非所有的高校都具备能够分类培养出三类人才的师资条件和各类教育资源。不同类型的高校财政学类专业应根据社会需求和自身条件,找准自己的办学定位、发展目标、办学性质和服务方向,明确人才培养目标,构建与学校类型相适应的财政学专业人才培养模式。 第二,从各高校财政学专业人才的培养情况来看,特色培养主要体现在不同的培养方向上,尤其财政学科与其他学科的交叉,如财政学与会计学交叉形成税务筹划、财政学与审计学交叉形成财政审计、财政学与新闻学交叉形成财经新闻与方向等。各高校对特色培养道路的探索,有利于对本校财政学专业进行科学、明确的定位,也有利于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同时,特色培养强调的学科交叉,也符合高等教育创新人才培养的要求。因此,从人才培养的趋势来看,今后要加大财政学类学科与其他学科的交叉力度,形成不同领域的财政学人才培养特色,以更好地适应社会需要。
第三,课程设置方面,一方面应当增加跨学科、跨专业的新兴交叉课程,突出财政学科综合性、交叉性特点,另一方面应当加深财政收支、税收等专业课的内容,财政学类专业培养的学生应当比其他专业学生具备更强的财政收支知识框架与应用能力,更加精通政府财政收支内容,这样才能满足对精通政府财政收支内容人才的社会需求。
[ 参 考 文 献 ]
[1] 宋健敏,温娇秀.专业学科建设与社会需求变化间关系的思考——以美国和日本财政学学科的发展轨迹为例[J].中国大学教学,2014(7):7.
[2] 财政学类教指委课题组,樊丽明,刘小兵,等.地方财经类院校财政学类专业课程设置与就业导向问题研究[J].中国大学教学,2016(1):48-53.
[3] 孙健夫.高等学校财政学专业办学实践与探索——以河北大学为例[J].教学研究,2013(3):38-40.
[4] 欧阳华生,裴育.财政学专业人才特色培养探讨——基于我国20所高校财政专业的比较分析[J].高等财经教育研究,2011(3):35-40.
[5][11] 张锦华,郑春荣.我国财政学类本科专业建设状况分析报告——基于56个专业点的问卷调查[J].中国大学教学,2014(7):26-31.
[6] 樊麗明,刘小兵,姚玲珍.研制财政学类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的实践及思考[J].中国大学教学,2014(7):21-25.
[7] 邓毅.财政学专业课程体系“平台+模块”改革思路[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3):155-156.
[8] 张晋武.地方院校财政学专业课程体系与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研究[J].河北经贸大学学报(综合版),2008(1):78-82.
[9] 徐亿军.新建地方本科院校财经专业应用型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研究[J].商业经济,2010(2):126-127.
[10] 财政学类教指委课题组,樊丽明,刘小兵,等.关于地方财经类院校财政学类专业教材建设与选用问题分析[J].中国大学教学,2016(2):83-87.
[责任编辑:钟 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