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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东茂名石化公司计量处涂郁生同志提出:在石油化工标准SH/T0079-1991<石油产品实验用试剂溶液配制标准>中要求单次检验结果与三次检验结果平均值之差不得超过平均值的0.3%.这一要求类似重复性限r(见JJF1059的5.10节),那么,也应可以按0.3%/2.8≈0.11%来评定单次测量结果的重复性标准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