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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矫制"是汉代的政治罪名之一,它的立法宗旨在于防范和惩治臣子借用皇帝的名义行事.<张家山汉墓竹简>公布的<二年律令>中有关"矫制"的条文,表明汉代的"矫制"之法有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矫制"之罪存在着由二级制(害、不害)向三级制(大害、害、不害)的转变;"矫制害"与"矫制不害"之间在量刑定罪上存在着巨大差异;对"矫制不害"的惩治仅仅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