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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指出,农村集体资产包括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这三类资产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主要财产,是农业农村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笔者认为,要顺利完成上述三类农村集体资产产权改革,开展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强化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显得十分迫切和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