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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高职学前专业课程改革的开展,基于国家课程标准和各级院校教育目标的重新定位,针对教育对象的职业需求及“产学研”结合的教学模式的探索,各个院校在总纲课程标准制定、分科课程标准制定中逐渐细化,将各门课程的性质、目标、内容框架等加以完善,客观上起到了规范教学,提高教学质量的目的,但就音乐课程而言,操作层面的个体性因素与实践性因素的影响相对于其他课程而言,明显增加了许多。因此,在课程实施中必然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
【关键词】课程标准化; 学前专业;音乐课程实施;音乐文化
课程是教育目标借以落实到教育对象身上的中介。在高职学前专业的课程改革中,建构富有学前教育特点的音乐课程体系即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也是保质保量地完成幼儿教师人才培养的关键。在新的改革潮流中,各个院校不断的修改和完善课程标准,设计了新的课程实施方案,遗憾的是,“长期以来,高职高专院校学前教育专业音乐课程只停留在粗略接触和了解一般的音乐知识阶段①”,音乐课程尴尬的地位并没有得到太多改善,就课时比重而言,不增反减,致使音乐课程实施中教师需要为了适应课程方案的培养目标而调整教学,捉襟见肘的课时与需要保证的教学质量之间的矛盾演化出教学实施中的琐碎问题。
一、课程标准化认知误区
(一)课程标准是指导性的,教学实施是针对性的,教师需要跳出“工厂式”的教学误区
就教育而言,具有全局性、规划性的顶层设计对教师的教学实施有着提纲挈领的作用。课程标准在课程的基本理念、课程目标、课程实施方面的详细、明确的阐述是面向全体学生提出的要求,是对学生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后应该知道什么和能做什么的界定和表述,反映了国家对学生学习结果的期望,是一个指导性的文件,包含了内在关联的几种标准,也旨在最大限度的实现教育公平的原则。
高职院校课程实施在依托国家课程标准的同时需要因地制宜,教学实施需要更有针对性,需要强调激发学生主动性,需要施教时善于把握一定的时效性,才能培养出有特色的幼儿教师。教师需要跳出“工厂式”的教学,在尊重课程方案的同时善于调整教学思路,真正的遵循因材施教的原则,不能照本宣科,只顾遵循“标准”而忽视了“教无定法”,致使教学中完全采用一个思路,采用一种程序化的方式平铺式的“晾晒”教学任务,最终只能培养出符合“标准”的,规格统一的“教育产品”。
(二)课程标准背景下,学前专业人才素质构架中,幼儿教师音乐能力培养的认知误区
就学前专业音乐课程设置而言,需要进一步的调研,以期了解社会各用人单位对未来的幼儿教师具备的素质提出的新的要求。随着幼儿园综合性教学、活动性教学、游戏性教学的开展和实施,学前教育人才所应具备的不仅仅是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育学、心理学理论基础以及实践操作技能,更需要良好的综合素质。这些都将促使形成一种认同,那就是——音乐能力的发展將在幼儿教师的整体能力结构中占据重要的地位。
“在音乐教育的价值取向中,以教育为价值取向的音乐教育旨在培养主体,以音乐为价值取向的音乐教育在于传递和发展音乐艺术文化本身”②。高职学前专业音乐课程实施中,“三会(会弹,会唱,会跳)”实践层面要求的不断深化使施教者走进了幼儿教师音乐能力培养的认知误区,也使受教者走入“重技轻艺”的学习误区。可以说,我们在音乐教育的价值取向中始终蹭着边缘落步,即没有培养出高超的“技术型”人才,也没有培养出高素养的“理论型”人才,更谈不上培养创新型、应用型的人才了。
幼儿教师音乐能力的培养需要结合学前儿童音乐教育的特点和目标有针对性的设计。比如:幼儿音乐教学中要遵循“形象性、感染性、趣味性、游戏性”的原则,作为教师,就需要采用律动、声势、戏剧表演等手段组织教学,高职的课堂,就需要增加儿童舞蹈、音乐教学法、音乐游戏活动设计等相关的内容;此外,幼儿音乐教学的综合性和技能性并重的特点也要求我们在组织技能教学的同时,增加音乐史,音乐欣赏等相关课程的开设来增加学生的音乐积淀,同时,又需要介绍音乐人类学、民族音乐学等前沿的学科理论成果来开阔学生的学科视野,以实现音乐教育的文化传承价值,因为“教育的天职便在于培养主体和传递文化,通过传递文化使主体得以成长,并使文化在主体那里成活为生动的精神③”。
二、课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研究
(一)音乐学科课程标准细化为教学大纲,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成为“任务驱动”的附属品
结合院校特色的音乐课程标准的细化,某种程度上有利于完成学习评价的公平、公正,另一方面却也固化了一定的学习内容,致使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都是为了“任务”的达成而进行。以钢琴课程为例,课程标准以教材为依托,贯彻模块教学的宗旨,并规范性地列出“必弹曲目”。这样的标准看上去遵循教育规律、有理有据,但在实际教学中,却未必符合学习规律。表面上看,模块化的弹奏练习见效很快,规定的曲目学生都会为了“任务”而完成弹奏,但实际上,学生的演奏问题也可能在曲目的累加中不断得到扩大,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发现很多学生在毕业时演奏手型、触键方法还多多少少出现很多问题,以致阻碍其更好地完成弹奏的原因。
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在组织、引导教学时需要关注学生的主体性,主要表现为善于激发学生配合教学实施所展现出来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教师的教需要结合所授班级学生的兴趣、基础、教学内容掌握情况等有步骤地展开,而不是让课堂在“任务”的压力下使学生陷入“被动”的学习。音乐课堂更是要关注这些,基于实际的、更加合理的安排弹奏曲目、演唱曲目、欣赏曲目,让学生更有兴趣的参与进音乐学习活动中,才能激发学生不断的克服弹奏、演唱中出现的问题,并更为主动的聆听音乐、探索音乐文化乃至创编音乐。
(二)课时矛盾需要通过音乐课程“整合教学”的实施与幼儿教育“综合性”特点的借鉴渗透来解决
学前儿童的音乐教育活动是“歌、舞、乐”一体的形式,是关注儿童感受、体验和表现音乐的“综合性”教育活动,因此,要求幼儿音乐教师不仅能够运用一定的音乐技能技巧去为儿童示范、表演、带领其练习,还要求教师具备综合性的音乐素养,能够启发儿童学习音乐、探索音乐、创作的兴趣,以促进儿童在认知、情感、个性及社会性方面的和谐发展。 高职学前专业音乐课程的实施中解决课时缩减带来的教学质量问题的必由之路便是依据以上要求探索课程的“整合教学”。我们可以借鉴奥尔夫音乐教学的方法来组织教学,将歌唱、舞蹈与乐器表演、音乐游戏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可以借鉴柯达伊音乐教学的方法,将歌唱、伴奏、视唱练耳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可以借鉴达尔克罗兹的律动教学将音乐欣赏、曲式分析、音乐文化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可以借鉴鈴木镇一的才能教学将技能学习与音乐聆听活动有机地结合在一起,让综合性的音乐教学在培养学前专业学生的音乐能力上率先发挥作用。
(三)高职学前专业课程标准应对师范类课程教师教学的“示范性”原则有所补充,音乐教学中应遵循教学内容的“示范性”与教法“示范性”并重的原则
教学活动中的“示范”性包含两个方面的内涵:一是教会学生相关知识和内容的必要的课堂示范;二是授课教师的教学思想、教学方法对学生教学能力的影响,既教学方法的示范。学前专业音乐课程标准只是强调在课程实施中教学内容的示范,对教学方法的示范提及很少。
高职学前专业培养的是幼儿教师,在幼儿音乐教学及音乐事项游戏活动中除了需要具备一定的音乐技能和专业知识作为基础,来指导儿童学习音乐之外,还需要科学合理的方法指导,这样才能更好地根据音乐“语汇”设计听、唱、跳、奏等音乐活动,因此,在音乐课程实施中需要教师结合幼儿音乐学习的规律,在教学中提供给学生教学方法的示范。比如音乐节奏的学习,教师可以通过声势、律动的设计不仅让自己的课堂充满趣味,也可以教给学生采用这样的教学理念去组织幼儿学习音乐节奏,进而达到提高学生的教学能力的目的。
(四)多元化音乐教育价值理念在高职音乐课程标准中有所体现,但是在音乐课程实施中“水土流失”,课程实施中应关注音乐文化价值的提炼与学生在音乐学习中个人品格的培养
“要成功的实施多元文化教育,必须推进教育机构的变革,包括课程、教材、教与学的风格、教师和行政人员的态度、观念与行为以及学校的目标、准则和文化等方面的变革④”,在高职学前专业音乐课程实施中,教师需要引导学生除了对中外不同历史时期的音乐文化加以关照外,更应该对我国不同民族的传统音乐,对世界各国的音乐事项进行了解,并应用于音乐表演、幼儿音乐课程课例实践活动中,以开展多元文化的幼儿音乐教育。音乐文化内涵的学习将帮助学生在理解差异的同时,树立起一种尊重文化的意识及绵延差异,继承中国独特的音乐文化的理念,进而建立起对自我、群体和社会责任感认知,形成现代社会所必需的合作与竞争意识。
注释:
①段白羽.《高职高专院校学前教育专业音乐课程改革的实践与研究》,齐齐哈尔大学学报,2009年5月.
②黄瑾.《学前儿童音乐教育》,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6月版,第34页.
③刘晓东.《儿童教育新论》,江苏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第224页.
④管建华.《多元文化教育视野下的音乐教育》,南京艺术学院学报,2011.03.
参考文献
[1]段白羽,高职高专院校学前教育专业音乐课程改革的实践与研究,齐齐哈尔大学学报,2009.05
[2]黄瑾,学前儿童音乐教育,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06
[3]刘晓东,儿童教育新论,江苏教育出版社,1998.224.
[4]陈晓丹,学前教育音乐课堂教学中奥尔夫音乐教学法的运用探讨,音乐时空.
[5]管建华.多元文化教育视野下的音乐教育,南京艺术学院学报,2011.03.
[6]陈雅先.多元文化音乐教育在民族音乐文化传承中的作用,福建师范大学学报,2006.04.
[7]廖乃雄.论音乐教育,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2010.
作者简介:万媛媛(1985—),河南南阳人,河南大学音乐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现任职于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音乐舞蹈系。
【关键词】课程标准化; 学前专业;音乐课程实施;音乐文化
课程是教育目标借以落实到教育对象身上的中介。在高职学前专业的课程改革中,建构富有学前教育特点的音乐课程体系即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也是保质保量地完成幼儿教师人才培养的关键。在新的改革潮流中,各个院校不断的修改和完善课程标准,设计了新的课程实施方案,遗憾的是,“长期以来,高职高专院校学前教育专业音乐课程只停留在粗略接触和了解一般的音乐知识阶段①”,音乐课程尴尬的地位并没有得到太多改善,就课时比重而言,不增反减,致使音乐课程实施中教师需要为了适应课程方案的培养目标而调整教学,捉襟见肘的课时与需要保证的教学质量之间的矛盾演化出教学实施中的琐碎问题。
一、课程标准化认知误区
(一)课程标准是指导性的,教学实施是针对性的,教师需要跳出“工厂式”的教学误区
就教育而言,具有全局性、规划性的顶层设计对教师的教学实施有着提纲挈领的作用。课程标准在课程的基本理念、课程目标、课程实施方面的详细、明确的阐述是面向全体学生提出的要求,是对学生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后应该知道什么和能做什么的界定和表述,反映了国家对学生学习结果的期望,是一个指导性的文件,包含了内在关联的几种标准,也旨在最大限度的实现教育公平的原则。
高职院校课程实施在依托国家课程标准的同时需要因地制宜,教学实施需要更有针对性,需要强调激发学生主动性,需要施教时善于把握一定的时效性,才能培养出有特色的幼儿教师。教师需要跳出“工厂式”的教学,在尊重课程方案的同时善于调整教学思路,真正的遵循因材施教的原则,不能照本宣科,只顾遵循“标准”而忽视了“教无定法”,致使教学中完全采用一个思路,采用一种程序化的方式平铺式的“晾晒”教学任务,最终只能培养出符合“标准”的,规格统一的“教育产品”。
(二)课程标准背景下,学前专业人才素质构架中,幼儿教师音乐能力培养的认知误区
就学前专业音乐课程设置而言,需要进一步的调研,以期了解社会各用人单位对未来的幼儿教师具备的素质提出的新的要求。随着幼儿园综合性教学、活动性教学、游戏性教学的开展和实施,学前教育人才所应具备的不仅仅是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育学、心理学理论基础以及实践操作技能,更需要良好的综合素质。这些都将促使形成一种认同,那就是——音乐能力的发展將在幼儿教师的整体能力结构中占据重要的地位。
“在音乐教育的价值取向中,以教育为价值取向的音乐教育旨在培养主体,以音乐为价值取向的音乐教育在于传递和发展音乐艺术文化本身”②。高职学前专业音乐课程实施中,“三会(会弹,会唱,会跳)”实践层面要求的不断深化使施教者走进了幼儿教师音乐能力培养的认知误区,也使受教者走入“重技轻艺”的学习误区。可以说,我们在音乐教育的价值取向中始终蹭着边缘落步,即没有培养出高超的“技术型”人才,也没有培养出高素养的“理论型”人才,更谈不上培养创新型、应用型的人才了。
幼儿教师音乐能力的培养需要结合学前儿童音乐教育的特点和目标有针对性的设计。比如:幼儿音乐教学中要遵循“形象性、感染性、趣味性、游戏性”的原则,作为教师,就需要采用律动、声势、戏剧表演等手段组织教学,高职的课堂,就需要增加儿童舞蹈、音乐教学法、音乐游戏活动设计等相关的内容;此外,幼儿音乐教学的综合性和技能性并重的特点也要求我们在组织技能教学的同时,增加音乐史,音乐欣赏等相关课程的开设来增加学生的音乐积淀,同时,又需要介绍音乐人类学、民族音乐学等前沿的学科理论成果来开阔学生的学科视野,以实现音乐教育的文化传承价值,因为“教育的天职便在于培养主体和传递文化,通过传递文化使主体得以成长,并使文化在主体那里成活为生动的精神③”。
二、课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研究
(一)音乐学科课程标准细化为教学大纲,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成为“任务驱动”的附属品
结合院校特色的音乐课程标准的细化,某种程度上有利于完成学习评价的公平、公正,另一方面却也固化了一定的学习内容,致使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都是为了“任务”的达成而进行。以钢琴课程为例,课程标准以教材为依托,贯彻模块教学的宗旨,并规范性地列出“必弹曲目”。这样的标准看上去遵循教育规律、有理有据,但在实际教学中,却未必符合学习规律。表面上看,模块化的弹奏练习见效很快,规定的曲目学生都会为了“任务”而完成弹奏,但实际上,学生的演奏问题也可能在曲目的累加中不断得到扩大,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发现很多学生在毕业时演奏手型、触键方法还多多少少出现很多问题,以致阻碍其更好地完成弹奏的原因。
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在组织、引导教学时需要关注学生的主体性,主要表现为善于激发学生配合教学实施所展现出来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教师的教需要结合所授班级学生的兴趣、基础、教学内容掌握情况等有步骤地展开,而不是让课堂在“任务”的压力下使学生陷入“被动”的学习。音乐课堂更是要关注这些,基于实际的、更加合理的安排弹奏曲目、演唱曲目、欣赏曲目,让学生更有兴趣的参与进音乐学习活动中,才能激发学生不断的克服弹奏、演唱中出现的问题,并更为主动的聆听音乐、探索音乐文化乃至创编音乐。
(二)课时矛盾需要通过音乐课程“整合教学”的实施与幼儿教育“综合性”特点的借鉴渗透来解决
学前儿童的音乐教育活动是“歌、舞、乐”一体的形式,是关注儿童感受、体验和表现音乐的“综合性”教育活动,因此,要求幼儿音乐教师不仅能够运用一定的音乐技能技巧去为儿童示范、表演、带领其练习,还要求教师具备综合性的音乐素养,能够启发儿童学习音乐、探索音乐、创作的兴趣,以促进儿童在认知、情感、个性及社会性方面的和谐发展。 高职学前专业音乐课程的实施中解决课时缩减带来的教学质量问题的必由之路便是依据以上要求探索课程的“整合教学”。我们可以借鉴奥尔夫音乐教学的方法来组织教学,将歌唱、舞蹈与乐器表演、音乐游戏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可以借鉴柯达伊音乐教学的方法,将歌唱、伴奏、视唱练耳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可以借鉴达尔克罗兹的律动教学将音乐欣赏、曲式分析、音乐文化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可以借鉴鈴木镇一的才能教学将技能学习与音乐聆听活动有机地结合在一起,让综合性的音乐教学在培养学前专业学生的音乐能力上率先发挥作用。
(三)高职学前专业课程标准应对师范类课程教师教学的“示范性”原则有所补充,音乐教学中应遵循教学内容的“示范性”与教法“示范性”并重的原则
教学活动中的“示范”性包含两个方面的内涵:一是教会学生相关知识和内容的必要的课堂示范;二是授课教师的教学思想、教学方法对学生教学能力的影响,既教学方法的示范。学前专业音乐课程标准只是强调在课程实施中教学内容的示范,对教学方法的示范提及很少。
高职学前专业培养的是幼儿教师,在幼儿音乐教学及音乐事项游戏活动中除了需要具备一定的音乐技能和专业知识作为基础,来指导儿童学习音乐之外,还需要科学合理的方法指导,这样才能更好地根据音乐“语汇”设计听、唱、跳、奏等音乐活动,因此,在音乐课程实施中需要教师结合幼儿音乐学习的规律,在教学中提供给学生教学方法的示范。比如音乐节奏的学习,教师可以通过声势、律动的设计不仅让自己的课堂充满趣味,也可以教给学生采用这样的教学理念去组织幼儿学习音乐节奏,进而达到提高学生的教学能力的目的。
(四)多元化音乐教育价值理念在高职音乐课程标准中有所体现,但是在音乐课程实施中“水土流失”,课程实施中应关注音乐文化价值的提炼与学生在音乐学习中个人品格的培养
“要成功的实施多元文化教育,必须推进教育机构的变革,包括课程、教材、教与学的风格、教师和行政人员的态度、观念与行为以及学校的目标、准则和文化等方面的变革④”,在高职学前专业音乐课程实施中,教师需要引导学生除了对中外不同历史时期的音乐文化加以关照外,更应该对我国不同民族的传统音乐,对世界各国的音乐事项进行了解,并应用于音乐表演、幼儿音乐课程课例实践活动中,以开展多元文化的幼儿音乐教育。音乐文化内涵的学习将帮助学生在理解差异的同时,树立起一种尊重文化的意识及绵延差异,继承中国独特的音乐文化的理念,进而建立起对自我、群体和社会责任感认知,形成现代社会所必需的合作与竞争意识。
注释:
①段白羽.《高职高专院校学前教育专业音乐课程改革的实践与研究》,齐齐哈尔大学学报,2009年5月.
②黄瑾.《学前儿童音乐教育》,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6月版,第34页.
③刘晓东.《儿童教育新论》,江苏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第224页.
④管建华.《多元文化教育视野下的音乐教育》,南京艺术学院学报,2011.03.
参考文献
[1]段白羽,高职高专院校学前教育专业音乐课程改革的实践与研究,齐齐哈尔大学学报,2009.05
[2]黄瑾,学前儿童音乐教育,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06
[3]刘晓东,儿童教育新论,江苏教育出版社,1998.224.
[4]陈晓丹,学前教育音乐课堂教学中奥尔夫音乐教学法的运用探讨,音乐时空.
[5]管建华.多元文化教育视野下的音乐教育,南京艺术学院学报,2011.03.
[6]陈雅先.多元文化音乐教育在民族音乐文化传承中的作用,福建师范大学学报,2006.04.
[7]廖乃雄.论音乐教育,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2010.
作者简介:万媛媛(1985—),河南南阳人,河南大学音乐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现任职于徐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音乐舞蹈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