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06年以来,广西自治区农广校以“培养新农民、服务新农村”为己任,积极实施“百万中专生计划”,开展“广西农村中等专业实用人才”培养工作,共招生培养60471人,招生人数一直位居广西中职学校前列,多次被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评为“全国农业广播电视教育先进集体”,被广西教育厅评为“全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先进单位”、“ 广西教育系统农村成人教育先进单位”,多次被广西基层办、农业厅评为“全区中等专业实用人才培养先进集体”。
一、审时度势,抢抓机遇,构建农村中等专业实用人才培养平台
2006年,广西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西农村实用人才工作实施办法》,要求2006—2010年在全区培养50万名左右覆盖农村经济各个行业领域具有一定专业技能的各类农村实用人才。广西自治区农广校审时度势,抢抓机遇,多次沟通,争取上级部门支持,促成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教育厅、农业厅联合下发《2006—2010年广西利用农广校开展农村中等专业实用人才培养规划》, 明确提出通过广西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系统每年完成5000人,共2.5万人的培养任务,开启广西自治区农广校承担广西农村中等专业实用人才培养工作序幕,翻开了学校发展新的一页,标志着学校的发展进入了又一个崭新阶段。随着形势发展的需要,2009年,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开展新一届村“两委”干部大培训的实施意见》,将培养任务增至每年8000人。为进一步落实和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工作,2011年,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农业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科技厅联合下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实用人才和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把农村中等专业实用人才培养纳入自治区农村实用人才和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并再次明确每年由广西自治区农广校负责培养8000人。2012年,自治区农业厅、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基层办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中等专业实用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再次对广西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工作做了详细部署,并提出具体要求。通过开展广西农村中等专业实用人才培养工作,广西自治区农广校培养和造就了一大批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农村中等专业实用人才,为促进广西“三农”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狠抓落实,加强保障,大力推进农村中等专业实用人才培养工作
1. 加强部门配合。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农业厅、自治区基层办等部门在培养经费、办学政策等方面予以大力支持,每年联合召开全区农村中等专业实用人才培养工作会议,分析形势,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分解任务,部署农村中等专业实用人才培养工作。各市县党委、政府,尤其是市县组织、财政、科技、林业、水产畜牧兽医、农机、妇联、团委等部门发挥其自身职能,积极参与农村中等专业实用人才教育培养工作,形成合力,召开相关会议,联合签署出台文件,落实培养经费;组成检查组深入基层检查督促,具体指导。部分市县把农村中等专业实用人才培养工作纳入年度主要工作。如贵港市各级党委和政府把农民科技培训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百色市将学历培养任务完成情况列入乡镇年度党建工作任务指标进行考核;上思县把培养农村实用人才工作作为检查经济建设与人才工作相结合的一项重要举措,作为考核各级党政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作为主管干部评先、评优的主要条件。
2. 落实经费支持。农村中等专业实用人才培养项目得到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财政厅、农业厅、教育厅、基层办等部门的大力支持,将农村中等专业实用人才培养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建立“财政拨一点、党费支一点、部门出一点、企业或协会补一点”的经费投入机制。自治区农业厅按每人950元安排专项经费;其余培养经费(含课本费等杂费)按每人500元,由自治区、市、县三级财政和个人分别负担30%、30%、20%、20%。个人负担的部分也可由县、乡镇、村、企业或协会给予补贴。财政经费主要用于补贴学杂费、解决办学经费不足、增加教学设施等。并加强对农村实用人才培训经费的监督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3. 依托体系办学。区农广校体系除自治区校本级外还涵盖市、县两级分校,设有14所市级农广校、73所县级分校及一批乡镇村教学点(班)。学校主要通过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手段,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开展农民科技教育培训。农村中等专业实用人才培养项目由市县分校具体负责实施,完善的体系是完成这项工作的基础。根据农业部印发的《关于加强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建设加快构建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的意见》文件精神,农广校体系正在进一步建设和完善。
三、规范办学,加强监管,努力提高农村中等专业实用人才培养质量
1. 创新招生培养模式。第一,明确办学性质。自治区农村中等专业实用人才培养的办学性质为两年制成人在职中专学历教育。第二,依托产业办学。根据农业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结合各地产业特色,鼓励、动员各县(区)、乡镇、村屯、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和村干部、村后备干部、种植大户、在家务农的中青年骨干农民以及种养大户踊跃报名参加学习。第三,优化专业结构。招生专业以学校现有办学资质的农村经济综合管理、现代农艺技术、畜牧兽医、桑蚕生产与经营等四个专业为主。第四,强化培养目标。以年龄在18~45岁之间、具有初中(或相当于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村组党员干部、农村经纪人、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复转军人和农村初高中毕业生等为主要培养对象,力争经过2~3年的系统学习实践,将其培养成为基层组织建设的骨干力量和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带头人,推动实现“一村一名大学生”、“一村多名中专生”目标。
2. 规范教学过程。第一,坚持集中培训与个人自学相结合。按照成人学历教育“自学为主,集中授课为辅”的要求,根据教学计划每学期安排一定时间进行集中培训,其他时间由学员在班主任指导下自学。第二,坚持课堂教学与生产实践相结合。充分发挥涉农专业与农业生产紧密联系的优势,要求授课老师在课堂教学的同时,加强生产实践指导,适当扩大实践教学的课时比例。第三,坚持统发教材和地方特色教材相结合。以自治区教育厅和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统一发行的文字教材和声像教材为主,结合本地实际组织编写通俗易学、简明实用、形式活泼、可操作性强的地方特色教材,努力打造实用人才培养教材体系。第四,坚持远程教育与现场指导相结合。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和农业产业发展需要,借助广播、电视、计算机网络、党员现代远程教育网,用好“农家课堂”、“送教下乡”、“流动课堂车”等教学阵地,让农民在家门口参加学历教育培训。 3. 坚持农学结合。根据农民学生特点,选择农时比较闲的时候,进行集中授课,其他时间进行生产。让学生学习“不离开田园,不离开产业,不离开创业”,坚持统一考核与教师考核相结合,坚持文化课、专业基础课实行考教分离,由自治区校统一命题组织考试,实习课、专业课由县校按要求组织考试。
4. 完善教学管理。一是加强教学质量督导。制定了《广西农村中等专业实用人才培养质量督导实施办法》、《广西新型农民教育培训“三进村”实施方案》、《广西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教师管理办法》和《教学水平评估指标体系》等工作制度,并每年印发年度工作计划,要求全区各级分校组织实施,以制度规范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工作管理,确保实现“每办一个班,形成一个产业,打造一个品牌,造福一方群众,促进农村发展”的办学目标。农广校每年都印发通知部署教学质量督导工作,每个校领导带一个督导专家组,对全区各级分校办学情况进行督查指导,重点督查教学方案、教学计划、上课教案、授课质量、学员作业和相关档案管理等,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反馈和指导;同时,了解实训基地建设情况,指导教学实习(实训)体系建设。二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按以兼职为主、专兼职结合的原则,采取内选外聘的方法,组建不同专业的师资队伍。基础课讲解除了已有的专职教师外,可聘请当地中学和职教教师。专业课聘请当地对口专业的技术人员任教、县职教中心专业教师兼任或采用声像教材授课。同时,重视发挥当地技术先进、经营效益好的种养大户、加工大户的传授、指导、示范作用,推广他们的科技致富经验。出台《广西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教师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教师资格、教师职责、教师工作规范、教师考核办法、激励机制等。每年组织开展自治区级教学评比、课件评比等,不断提高教学培训水平。
5. 坚持送教下乡。为方便群众,就近办学,把学校教学重心下沉,把班办到农民的家门口,把课堂放在生产一线,坚持不懈地开展送教下乡活动。教学班主要设在乡镇政府所在地,同一个乡镇、村、屯招生人数达30人以上可独立建立教学班,也可几个乡镇、村、屯就近联合建班。班主任由乡镇组织委员或农业服务中心主任担任。在开展送教下乡活动中,结合品牌产业建设和发展,采取“培训教师进村、人才培训进村、媒体资源进村”等措施,大力开展技术培训、技术指导。
6. 助力学员服务产业。从2006年起凡取得中专以上文凭且回乡建设新农村的农民可享受以下待遇:一是由县(市、区)、乡(镇)党委纳入农村实用人才开发规划,并为他们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才能提供必要的政策保障和工作平台;二是由县业务主管部门优先录用为农民技术员、村动物疫病防治员;三是由自治区农广校择优推荐到农业龙头企业和乡镇企业就业;四是优先承包农村山林、土地;五是优先实施政府支持农村的项目;六是优先享受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优惠贷款。从2007年起全区每年选择100~200名有致富思路、有初步的产业基础(或已制定可行的创业致富方案)、有组织带动能力的学员,按实际发生额给予1000元以内的贷款贴息。在全区范围内每年重点选择100个自然村、1000个以上农户开展品牌产业技术培训,促进“一村一品”的形成。通过对重点农户的品牌产业培训,提高综合素质和“双带”能力。
广西自治区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一、审时度势,抢抓机遇,构建农村中等专业实用人才培养平台
2006年,广西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西农村实用人才工作实施办法》,要求2006—2010年在全区培养50万名左右覆盖农村经济各个行业领域具有一定专业技能的各类农村实用人才。广西自治区农广校审时度势,抢抓机遇,多次沟通,争取上级部门支持,促成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教育厅、农业厅联合下发《2006—2010年广西利用农广校开展农村中等专业实用人才培养规划》, 明确提出通过广西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系统每年完成5000人,共2.5万人的培养任务,开启广西自治区农广校承担广西农村中等专业实用人才培养工作序幕,翻开了学校发展新的一页,标志着学校的发展进入了又一个崭新阶段。随着形势发展的需要,2009年,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开展新一届村“两委”干部大培训的实施意见》,将培养任务增至每年8000人。为进一步落实和加强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工作,2011年,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农业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科技厅联合下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实用人才和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把农村中等专业实用人才培养纳入自治区农村实用人才和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并再次明确每年由广西自治区农广校负责培养8000人。2012年,自治区农业厅、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基层办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中等专业实用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再次对广西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工作做了详细部署,并提出具体要求。通过开展广西农村中等专业实用人才培养工作,广西自治区农广校培养和造就了一大批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农村中等专业实用人才,为促进广西“三农”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狠抓落实,加强保障,大力推进农村中等专业实用人才培养工作
1. 加强部门配合。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农业厅、自治区基层办等部门在培养经费、办学政策等方面予以大力支持,每年联合召开全区农村中等专业实用人才培养工作会议,分析形势,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分解任务,部署农村中等专业实用人才培养工作。各市县党委、政府,尤其是市县组织、财政、科技、林业、水产畜牧兽医、农机、妇联、团委等部门发挥其自身职能,积极参与农村中等专业实用人才教育培养工作,形成合力,召开相关会议,联合签署出台文件,落实培养经费;组成检查组深入基层检查督促,具体指导。部分市县把农村中等专业实用人才培养工作纳入年度主要工作。如贵港市各级党委和政府把农民科技培训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百色市将学历培养任务完成情况列入乡镇年度党建工作任务指标进行考核;上思县把培养农村实用人才工作作为检查经济建设与人才工作相结合的一项重要举措,作为考核各级党政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作为主管干部评先、评优的主要条件。
2. 落实经费支持。农村中等专业实用人才培养项目得到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财政厅、农业厅、教育厅、基层办等部门的大力支持,将农村中等专业实用人才培养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建立“财政拨一点、党费支一点、部门出一点、企业或协会补一点”的经费投入机制。自治区农业厅按每人950元安排专项经费;其余培养经费(含课本费等杂费)按每人500元,由自治区、市、县三级财政和个人分别负担30%、30%、20%、20%。个人负担的部分也可由县、乡镇、村、企业或协会给予补贴。财政经费主要用于补贴学杂费、解决办学经费不足、增加教学设施等。并加强对农村实用人才培训经费的监督管理,做到专款专用。
3. 依托体系办学。区农广校体系除自治区校本级外还涵盖市、县两级分校,设有14所市级农广校、73所县级分校及一批乡镇村教学点(班)。学校主要通过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和手段,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开展农民科技教育培训。农村中等专业实用人才培养项目由市县分校具体负责实施,完善的体系是完成这项工作的基础。根据农业部印发的《关于加强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建设加快构建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的意见》文件精神,农广校体系正在进一步建设和完善。
三、规范办学,加强监管,努力提高农村中等专业实用人才培养质量
1. 创新招生培养模式。第一,明确办学性质。自治区农村中等专业实用人才培养的办学性质为两年制成人在职中专学历教育。第二,依托产业办学。根据农业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结合各地产业特色,鼓励、动员各县(区)、乡镇、村屯、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和村干部、村后备干部、种植大户、在家务农的中青年骨干农民以及种养大户踊跃报名参加学习。第三,优化专业结构。招生专业以学校现有办学资质的农村经济综合管理、现代农艺技术、畜牧兽医、桑蚕生产与经营等四个专业为主。第四,强化培养目标。以年龄在18~45岁之间、具有初中(或相当于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村组党员干部、农村经纪人、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复转军人和农村初高中毕业生等为主要培养对象,力争经过2~3年的系统学习实践,将其培养成为基层组织建设的骨干力量和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带头人,推动实现“一村一名大学生”、“一村多名中专生”目标。
2. 规范教学过程。第一,坚持集中培训与个人自学相结合。按照成人学历教育“自学为主,集中授课为辅”的要求,根据教学计划每学期安排一定时间进行集中培训,其他时间由学员在班主任指导下自学。第二,坚持课堂教学与生产实践相结合。充分发挥涉农专业与农业生产紧密联系的优势,要求授课老师在课堂教学的同时,加强生产实践指导,适当扩大实践教学的课时比例。第三,坚持统发教材和地方特色教材相结合。以自治区教育厅和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统一发行的文字教材和声像教材为主,结合本地实际组织编写通俗易学、简明实用、形式活泼、可操作性强的地方特色教材,努力打造实用人才培养教材体系。第四,坚持远程教育与现场指导相结合。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和农业产业发展需要,借助广播、电视、计算机网络、党员现代远程教育网,用好“农家课堂”、“送教下乡”、“流动课堂车”等教学阵地,让农民在家门口参加学历教育培训。 3. 坚持农学结合。根据农民学生特点,选择农时比较闲的时候,进行集中授课,其他时间进行生产。让学生学习“不离开田园,不离开产业,不离开创业”,坚持统一考核与教师考核相结合,坚持文化课、专业基础课实行考教分离,由自治区校统一命题组织考试,实习课、专业课由县校按要求组织考试。
4. 完善教学管理。一是加强教学质量督导。制定了《广西农村中等专业实用人才培养质量督导实施办法》、《广西新型农民教育培训“三进村”实施方案》、《广西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教师管理办法》和《教学水平评估指标体系》等工作制度,并每年印发年度工作计划,要求全区各级分校组织实施,以制度规范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工作管理,确保实现“每办一个班,形成一个产业,打造一个品牌,造福一方群众,促进农村发展”的办学目标。农广校每年都印发通知部署教学质量督导工作,每个校领导带一个督导专家组,对全区各级分校办学情况进行督查指导,重点督查教学方案、教学计划、上课教案、授课质量、学员作业和相关档案管理等,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反馈和指导;同时,了解实训基地建设情况,指导教学实习(实训)体系建设。二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按以兼职为主、专兼职结合的原则,采取内选外聘的方法,组建不同专业的师资队伍。基础课讲解除了已有的专职教师外,可聘请当地中学和职教教师。专业课聘请当地对口专业的技术人员任教、县职教中心专业教师兼任或采用声像教材授课。同时,重视发挥当地技术先进、经营效益好的种养大户、加工大户的传授、指导、示范作用,推广他们的科技致富经验。出台《广西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教师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教师资格、教师职责、教师工作规范、教师考核办法、激励机制等。每年组织开展自治区级教学评比、课件评比等,不断提高教学培训水平。
5. 坚持送教下乡。为方便群众,就近办学,把学校教学重心下沉,把班办到农民的家门口,把课堂放在生产一线,坚持不懈地开展送教下乡活动。教学班主要设在乡镇政府所在地,同一个乡镇、村、屯招生人数达30人以上可独立建立教学班,也可几个乡镇、村、屯就近联合建班。班主任由乡镇组织委员或农业服务中心主任担任。在开展送教下乡活动中,结合品牌产业建设和发展,采取“培训教师进村、人才培训进村、媒体资源进村”等措施,大力开展技术培训、技术指导。
6. 助力学员服务产业。从2006年起凡取得中专以上文凭且回乡建设新农村的农民可享受以下待遇:一是由县(市、区)、乡(镇)党委纳入农村实用人才开发规划,并为他们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才能提供必要的政策保障和工作平台;二是由县业务主管部门优先录用为农民技术员、村动物疫病防治员;三是由自治区农广校择优推荐到农业龙头企业和乡镇企业就业;四是优先承包农村山林、土地;五是优先实施政府支持农村的项目;六是优先享受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优惠贷款。从2007年起全区每年选择100~200名有致富思路、有初步的产业基础(或已制定可行的创业致富方案)、有组织带动能力的学员,按实际发生额给予1000元以内的贷款贴息。在全区范围内每年重点选择100个自然村、1000个以上农户开展品牌产业技术培训,促进“一村一品”的形成。通过对重点农户的品牌产业培训,提高综合素质和“双带”能力。
广西自治区农业广播电视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