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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当地政府在行政公开的过程中对媒体有所选择的行为有悖于行政公开的原则,其实质是信息垄断,妨害了媒体及公众的知晓权,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正确的行政公开保障了公众与媒介的知晓权,公众通过对自己生活、工作利益紧密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充分知晓和了解,进而参与政策的决策和制订,从而在政府与公众之间产生政治认同,达到社会稳定良性发展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