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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为什么要到书店工作?”我愣头愣脑地答:“看书不用钱啊!”店老板傻眼:“好吧!你可以借书回家,但每天要还,有借有还再借不难,上班时间不可以看书。”我用力地点点头:“当然!”1976年,我18岁,月薪3000台币,每天工作八小时,一周六天。扣除房租1000,彼时仍然谨守教堂十一奉献300,每天30元餐费,剩下800元,还够给弟弟一点零用钱,以及清晨练太极拳的微薄茶资。同时,我始终无法做月光族,数字观念差却仍然在户头里留有余裕,不多,但有安全感。
那年头的台北国际书展,是全台湾的年中盛事,有钱没钱都得去逛一下,许多人千里迢迢坐火车从中南部来参展,翻翻书也好,逛着逛着,买不起,就幻想自己有天能坐在里头卖书,不花一毛钱看个够,想买的人还得看我脸色。
有天刚看到徐訏在《中国时报》副刊写的《轮回》,深有感触,适巧又在书展发现《徐訏全集》16册,顿时垂涎不已,因阮囊羞涩而只能望书兴叹。当时陪逛书摊的台大医学生朋友,立时建议出资购买,看完再还书或还钱,随我两便。心中忐忑仍硬着头皮接受,因着急还书,三天三夜不眠不休,从书桌爬到床上,辗转换姿势再爬回书桌,愣是看完百万字。我读《蜀山剑侠传》都没这么拼命,慢悠悠地进行两个月才收工。后来成功地转卖给另一位垂涎的朋友,还钱时,大松口气,出资朋友惊讶不已:“这么快!你真看完了?书卖给谁的?我还没看耶!”
老实说,看完《徐訏全集》,便再也不崇拜他了,就像中学时在图书馆硬着头皮看完《徐志摩全集》,忍不住问老师:“只有几首诗能看,其他都是浪费纸,怎么会这么有名啊?”中学时拿赫尔曼·黑塞的《玻璃球游戏》与陀思妥耶夫斯基的《赌徒》跟徐志摩比较,后者实在太轻浮了。徐訏的文字极其优雅,像风度翩翩的绅士,但没有人间烟火,如金碧辉煌豪宅里豢养的金丝雀,轻飘飘,等同文青版的琼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这是我当年作为中学生,一个毛孩子的感受。
话说进了书店,便没有借钱买书的顾虑,想怎么看便怎么看,店里没有的书,还能跟同业互通有无,太美好了。
然而,双十年华的我,完全未察觉,老板的纵容,引起老员工的愤慨,数度告恶状,刚好遇上没人愿意去书展看守摊位,派我这愣头青,欢天喜地上工,平时在店里工作不能看书,被绑在书摊上,正好名正言顺看个够。书展一结束,就是清算大会,同事们指控我:“天天看书,根本没有专心工作,左右摊位都能指证。”老板不得已派人查账,发现我每天的营业额比忙碌的同业还多出几倍,忍不住好奇问:“你是怎么卖书的?”我腼腆地说:“书摊上的书,几乎都看完了,有人来,我就叽哩呱啦介绍,然后找一本书变成买十几本书,三两个人,就很多啦!”老板跟同事说:“她不慌不忙就能卖这么多书,我愿意让他看。”几天后,老板仍然抱歉地表示:“职场环境,以和为贵,我多给你一个月工资,另外找工作吧!”这时候才明白,在书店工作,仅只是一份工作,不一定要喜欢书。
每次逛书店,询问店员时,总不免纳闷:“你为什么要到书店工作?”对书架摆设与出版社毫无概念亦无兴趣,更遑论作家分类,却为何要在书店上班?在那个没有网路没有电脑的年代,查找书,只能依赖人脑,这颗脑袋,必须对大部分的书垂涎不已,才能把书推销出去啊!
在我卖书的年代,政府鼓励出版,文字工作者不需要纳税,作家,是唯一被特许不需要缴税的行业,堪称殊荣。
曾有人问:“一种新兴的文字,需要多少人同时使用才能延续存活下去?”同样,一本书的出版,需要多少人的关注与阅读,才能让这本书在书店长长久久地存在?书店的空间有限,一本书在新书台上躺一周,已备受青睐,若能在书架上摆上整年没被下架,可被归类为“畅销书”。
有回书评家南方朔介绍我:“这是畅销书作家!”尴尬地立即否认,大师问:“你的书第一刷卖完没?”有的,有几本书卖了两三刷,有一本卖了十几刷。“那就是啦!第一刷卖完就算是畅销书。”哇!这标准要放到我当年在书店工作的日子,会变成笑话的。每年诺贝尔奖一公布,书店街都是获奖者的书,仍家家大排长龙。即便不是获奖书,当年的作家们,受到出版商各自选书标准的专业把关,只要出书,哪个不受到盛况空前的瞩目?
而今,人人皆可出书的年代,书种驳杂,出版量超越正常人负荷,关注分散,坐在家里的“作家”早已概念模糊。我曾经被迫赠书给半生不熟的朋友,拿到书要求“签名”增值的朋友随口喷:“现在阿猫阿狗都能当作家啊!连你都出书了。”
记得小时候,拿着新书腼腆地要求作家签名,是仰望的姿态。我从未“奢望”甚至立志当作家,写作拿到稿费,出于因缘际会,但一句“连你都出书了”的确对我造成极深的困扰,若非这“因缘际会”持续地发生着,我想我不会选择坐在家里变成“作家”这行业,尤其是现在这样的年代。
青涩时期的我,在书店或以读书为目的的咖啡馆工作,总是被各种各样围绕着书的活动浸润着,有朗诵、辩论、戏曲、展览、座谈甚至舞蹈小剧场,这些活动,多半由当代作家们组成的艺文圈操盘,书,才是真正的主角。没有读过几本相关书籍,谁也不好意思去参加这些人人趋之若鹜的活动。即便是许多作品为赋新词强说愁,这份愁苦,却是如此地吸引人,乃至于被当成了蜂蜜酒让人畅饮。
我们夜游,漫谈,口袋里只有几十块钱,仍然开心得像是拥有整片天空。说着一本书,可以不知觉间说到天亮,一点也不疲倦,继续上班上学。我们的人际关系,总是隔着一本两本三本书,有了这些文字,性别界限模糊,谁都可以跟谁成为好朋友。
然后,我们忽然有了电脑,有了手机,书本,躺在书架上积灰。然后,我们失去了从前认为可以天长地久的朋友。
那天,在贵阳与“腾讯大家”举办的读书会上,有两个女孩,互相指控彼此阅读方式的差异,亢奋而激烈,亲密而粗暴,都是为了书。我看见完全不同的性情风貌,却像是发现新天地般趣味盎然,原来,可以这样读书。两个人,便是一场读书会,想起台大漫游的年代,一本书,成为好几天的玩具,叫人不眠不休,比热恋还刺激。那样渴望文字的年代,被彩色印刷剥夺了,色彩,并没有带给我更多的阅读乐趣,甚至让我的想象空间单薄了。
青涩得发愁的书店小店员,竟是让人无限地思
那年头的台北国际书展,是全台湾的年中盛事,有钱没钱都得去逛一下,许多人千里迢迢坐火车从中南部来参展,翻翻书也好,逛着逛着,买不起,就幻想自己有天能坐在里头卖书,不花一毛钱看个够,想买的人还得看我脸色。
有天刚看到徐訏在《中国时报》副刊写的《轮回》,深有感触,适巧又在书展发现《徐訏全集》16册,顿时垂涎不已,因阮囊羞涩而只能望书兴叹。当时陪逛书摊的台大医学生朋友,立时建议出资购买,看完再还书或还钱,随我两便。心中忐忑仍硬着头皮接受,因着急还书,三天三夜不眠不休,从书桌爬到床上,辗转换姿势再爬回书桌,愣是看完百万字。我读《蜀山剑侠传》都没这么拼命,慢悠悠地进行两个月才收工。后来成功地转卖给另一位垂涎的朋友,还钱时,大松口气,出资朋友惊讶不已:“这么快!你真看完了?书卖给谁的?我还没看耶!”
老实说,看完《徐訏全集》,便再也不崇拜他了,就像中学时在图书馆硬着头皮看完《徐志摩全集》,忍不住问老师:“只有几首诗能看,其他都是浪费纸,怎么会这么有名啊?”中学时拿赫尔曼·黑塞的《玻璃球游戏》与陀思妥耶夫斯基的《赌徒》跟徐志摩比较,后者实在太轻浮了。徐訏的文字极其优雅,像风度翩翩的绅士,但没有人间烟火,如金碧辉煌豪宅里豢养的金丝雀,轻飘飘,等同文青版的琼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这是我当年作为中学生,一个毛孩子的感受。
话说进了书店,便没有借钱买书的顾虑,想怎么看便怎么看,店里没有的书,还能跟同业互通有无,太美好了。
然而,双十年华的我,完全未察觉,老板的纵容,引起老员工的愤慨,数度告恶状,刚好遇上没人愿意去书展看守摊位,派我这愣头青,欢天喜地上工,平时在店里工作不能看书,被绑在书摊上,正好名正言顺看个够。书展一结束,就是清算大会,同事们指控我:“天天看书,根本没有专心工作,左右摊位都能指证。”老板不得已派人查账,发现我每天的营业额比忙碌的同业还多出几倍,忍不住好奇问:“你是怎么卖书的?”我腼腆地说:“书摊上的书,几乎都看完了,有人来,我就叽哩呱啦介绍,然后找一本书变成买十几本书,三两个人,就很多啦!”老板跟同事说:“她不慌不忙就能卖这么多书,我愿意让他看。”几天后,老板仍然抱歉地表示:“职场环境,以和为贵,我多给你一个月工资,另外找工作吧!”这时候才明白,在书店工作,仅只是一份工作,不一定要喜欢书。
每次逛书店,询问店员时,总不免纳闷:“你为什么要到书店工作?”对书架摆设与出版社毫无概念亦无兴趣,更遑论作家分类,却为何要在书店上班?在那个没有网路没有电脑的年代,查找书,只能依赖人脑,这颗脑袋,必须对大部分的书垂涎不已,才能把书推销出去啊!
在我卖书的年代,政府鼓励出版,文字工作者不需要纳税,作家,是唯一被特许不需要缴税的行业,堪称殊荣。
曾有人问:“一种新兴的文字,需要多少人同时使用才能延续存活下去?”同样,一本书的出版,需要多少人的关注与阅读,才能让这本书在书店长长久久地存在?书店的空间有限,一本书在新书台上躺一周,已备受青睐,若能在书架上摆上整年没被下架,可被归类为“畅销书”。
有回书评家南方朔介绍我:“这是畅销书作家!”尴尬地立即否认,大师问:“你的书第一刷卖完没?”有的,有几本书卖了两三刷,有一本卖了十几刷。“那就是啦!第一刷卖完就算是畅销书。”哇!这标准要放到我当年在书店工作的日子,会变成笑话的。每年诺贝尔奖一公布,书店街都是获奖者的书,仍家家大排长龙。即便不是获奖书,当年的作家们,受到出版商各自选书标准的专业把关,只要出书,哪个不受到盛况空前的瞩目?
而今,人人皆可出书的年代,书种驳杂,出版量超越正常人负荷,关注分散,坐在家里的“作家”早已概念模糊。我曾经被迫赠书给半生不熟的朋友,拿到书要求“签名”增值的朋友随口喷:“现在阿猫阿狗都能当作家啊!连你都出书了。”
记得小时候,拿着新书腼腆地要求作家签名,是仰望的姿态。我从未“奢望”甚至立志当作家,写作拿到稿费,出于因缘际会,但一句“连你都出书了”的确对我造成极深的困扰,若非这“因缘际会”持续地发生着,我想我不会选择坐在家里变成“作家”这行业,尤其是现在这样的年代。
青涩时期的我,在书店或以读书为目的的咖啡馆工作,总是被各种各样围绕着书的活动浸润着,有朗诵、辩论、戏曲、展览、座谈甚至舞蹈小剧场,这些活动,多半由当代作家们组成的艺文圈操盘,书,才是真正的主角。没有读过几本相关书籍,谁也不好意思去参加这些人人趋之若鹜的活动。即便是许多作品为赋新词强说愁,这份愁苦,却是如此地吸引人,乃至于被当成了蜂蜜酒让人畅饮。
我们夜游,漫谈,口袋里只有几十块钱,仍然开心得像是拥有整片天空。说着一本书,可以不知觉间说到天亮,一点也不疲倦,继续上班上学。我们的人际关系,总是隔着一本两本三本书,有了这些文字,性别界限模糊,谁都可以跟谁成为好朋友。
然后,我们忽然有了电脑,有了手机,书本,躺在书架上积灰。然后,我们失去了从前认为可以天长地久的朋友。
那天,在贵阳与“腾讯大家”举办的读书会上,有两个女孩,互相指控彼此阅读方式的差异,亢奋而激烈,亲密而粗暴,都是为了书。我看见完全不同的性情风貌,却像是发现新天地般趣味盎然,原来,可以这样读书。两个人,便是一场读书会,想起台大漫游的年代,一本书,成为好几天的玩具,叫人不眠不休,比热恋还刺激。那样渴望文字的年代,被彩色印刷剥夺了,色彩,并没有带给我更多的阅读乐趣,甚至让我的想象空间单薄了。
青涩得发愁的书店小店员,竟是让人无限地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