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国办发[2004]2号)要求,结合我市上作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重庆市关于开展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情况专项检查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四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