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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结合辽宁省经济发展及环境现状,从树立环保建设思想、加强政府和法律的监管作用及运用经济手段等三个方面论述实现辽宁省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的对策。
[关键词] 辽宁省 经济发展 环境保护
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是一个具有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的重大课题,必须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尽快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推进辽宁省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
一、树立环保建设思想
大力弘扬环境文化,提高人们的环境意识和公共道德水平,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统一,是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
1.协调环境保护与市场经济发展的关系
首先,要在市场经济活动中重视环境保护,搞好环保建设,没有生态保护措施的经济发展是不能持久的。其次,要重视环保投资额的增加,世界大多数国家的环保投资占GDP比重为0.5%~2%,我国的环保投资比例为0.65%,而辽宁省2005年的环保投资只有0.46%。第三,要树立环境价值观念,各级政府、经济主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及所有生产经营者要树立正确的环境资源价值观,并以此来调节社会经济活动和经济政策。第四,要积极发展环保产业,制定环保产业政策,引导环保产业健康发展。
2.发挥公众和舆论的作用
环境保护事业具有广泛的社会性和公益性,必须依靠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完成。因此,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除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职能外,还必须发挥广大民众的参与作用和舆论监督作用。重大建设项目特别是对民众可能有危害的项目,应让群众了解并征求他们的意见,进行可行性论证。对那些造成严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危害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拒不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典型案件要严肃处理,并通过舆论曝光,切实增强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保护环境的责任感。
此外,搞好环境保护最重要的一方面就是注重资源节约,而节约资源不仅是企业的事,更是全社会的事,要做到人人参与。要充分发挥各个新闻媒体和社会团体的作用,宣传和推广科学利用资源、节约资源的好方法、好典型。对浪费、破坏资源的行为,加强舆论监督,在全社会形成节约资源、合理利用资源、保护环境的良好风气。
二、加强政府和法律的监管作用
加强环境保护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是坚持执政为民、提高执政能力的实际行动,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力保障。
1.强化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保护环境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政府作为代表行使保护环境的职能,应对辖区的环境质量负责。因此,政府应坚持经济建设、城乡建设、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的指导方针,充分发挥政府对经济的宏观调控作用,全面规划经济建设和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并使之真正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中。各级政府根据本地区情况制定相应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并将其工作成果列入政府领导政绩考核内容,定期向群众公布,实行群众与政府共同监督,有效地提高辖区环境质量。
2.科学制定经济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规划
地方各级政府必须搞好区域可持续发展总体规划,依法保护并合理开发土地、水、森林和矿产资源,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适当调整扩大保护区面积,形成一个布局合理、类型齐全的自然保护区网。要坚持经济建设、城乡建设、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的方针,以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要注重处理好宏观大循环与微观小循环的关系,把生态示范区建设与本地区经济建设有机统一起来。企业发展要注意规划和规模,应结合本地区的资源优势,选择市场占有率大、科技含量高、污染能控制的项目。
3.加强环境法制和环境监察
当前环保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因此需要加快立法,完善法制。环保部门应加大执法力度,加强环境监察队伍建设,随时能够出现在污染现场,要敢抓敢管,同时也要正确运用环保法及有关规定予以处罚,运用法律手段,树立环保权威。
三、运用经济手段协调经济与环境的发展
经济手段在调整国家利益与部门、个人利益,长远利益与近期利益中起着重要作用。
1.将环境保护纳入宏观管理
将环境保护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主要有三个方面:第一,宏观经济政策目标要有环境保护目标;第二,环境保护要纳入国民经济平衡,环保投资要占有一定比例;第三,把环境质量作为计划考核指标。
2.从中观层次协调经济与环境的发展
(1)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
按照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调整和优化辽宁省的产业结构,积极推进企业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的根本转变。第一,积极促进企业由资源消耗型向资源高效利用型转变,走生态工业的发展道路,大力促进发展高效益、低消耗、低污染的技术密集型和高附加值型产业,依靠科技进步推动产业结构的不断升级和优化,并积极推动发展循环经济;第二,调整和优化企业的产品结构,特别是注重发挥辽宁省老工业基地的优势,依靠科技进步,开发无废少废、节能节水的新产品和新工艺,淘汰质量差、成本高、污染大的产品;第三,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特别注重发展金融业和旅游业,找到新的经济增长点,从而拉动第二产业产业结构的不断提升与优化。
(2)实现环境保护的产业化
应当按照市场规律,进行环境保护工程的建设,将环境保护的潜在市场变为现实的环保市场,促进环保产业的发展。要应用经济政策手段,制定优惠政策,对环境治理项目给予免税和补贴;规范环保市场,按国际通行的惯例对环保企业和环保产品进行第三方认证;应当加大对环境保护的投入,开展环境技术的开发和产业化,提高环保企业的竞争力,扩大辽宁省的环境贸易;在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的同时,环保产业的管理也要向行业管理转变,以实现环境保护的产业化,实现社会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对于生活废弃物的处理,在政策上应当吸取国外的经验,实施“污染者付费”的政策,收取生活废弃物的处理费,以保证环保企业的正常运转。
3.把企业环境保护纳入生产管理程序
企业是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直接产生者。要对环境进行有效管理,就必须从微观层次上对企业产生的污染与破坏进行控制,并把环境保护纳入企业生产建设管理程序,使生产建设与环境保护有机的结合起来。企业的污染防治主要采取两个措施。
(1)控制新污染源
认真贯彻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法》,从两个方面控制新污染源:一是坚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大中型建设项目,凡对环境影响产生污染和危害的,都必须作环境影响评价。对小型项目和限额以下的技改项目也要求其填报环境影响报告表。经环境保护部门验收合格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二是实行“三同时”制度,即污染治理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施工过程中应当保护施工现场周围的环境,防止对自然环境造成不应有的损害;防止和减轻粉尘、噪音、震动等对周围产生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2)治理已有污染源
目前辽宁省的环境污染主要来自于工业,因此,必须采取措施,切实解决工业污染。在深化改革,转变经营机制过程中,必须明确企业治理污染的责任,坚持“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决不允许企业向社会转嫁污染换取自身的高效益。因此,企业必须积极治理由自身所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首先要努力完成环保主管部门下达的污染源限期治理计划,完成排污总量控制指标;同时也还应积极创造条件,尽可能采用能耗低,物耗小,污染物排放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坚决淘汰那些能耗高,资源浪费,污染严重的工艺、装备和产品,特别是要鼓励可再生资源、能源的使用,更新有害环境的产品,大力发展绿色产品,促进具有环境保护标志的产品的生产和使用。
还应当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重视中小企业的发展,制定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门政策。支持的手段包括促进中小企业生产的专业化,提供技术培训,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问题以实现其生产技术和设备的升级换代,帮助建立废弃物集中处理设施等。这样既有利于中小企业自身的发展,也有利于从源头减少污染的产生,从而有利于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目标的实现。
参考文献:
[1]任勇夏光俞海李霞:解读环境友好型社会理念[N].中国环境报,2006-02-16
[2]邢秀凤曹洪军:试论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J].环境科学动态,2004,(4):28-30
[3]曹光辉汪锋张宗益:我国经济增长的环境污染关系研究[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06,(1):25-28
[关键词] 辽宁省 经济发展 环境保护
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是一个具有现实意义和长远意义的重大课题,必须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尽快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推进辽宁省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
一、树立环保建设思想
大力弘扬环境文化,提高人们的环境意识和公共道德水平,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统一,是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
1.协调环境保护与市场经济发展的关系
首先,要在市场经济活动中重视环境保护,搞好环保建设,没有生态保护措施的经济发展是不能持久的。其次,要重视环保投资额的增加,世界大多数国家的环保投资占GDP比重为0.5%~2%,我国的环保投资比例为0.65%,而辽宁省2005年的环保投资只有0.46%。第三,要树立环境价值观念,各级政府、经济主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及所有生产经营者要树立正确的环境资源价值观,并以此来调节社会经济活动和经济政策。第四,要积极发展环保产业,制定环保产业政策,引导环保产业健康发展。
2.发挥公众和舆论的作用
环境保护事业具有广泛的社会性和公益性,必须依靠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完成。因此,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除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职能外,还必须发挥广大民众的参与作用和舆论监督作用。重大建设项目特别是对民众可能有危害的项目,应让群众了解并征求他们的意见,进行可行性论证。对那些造成严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危害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拒不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典型案件要严肃处理,并通过舆论曝光,切实增强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保护环境的责任感。
此外,搞好环境保护最重要的一方面就是注重资源节约,而节约资源不仅是企业的事,更是全社会的事,要做到人人参与。要充分发挥各个新闻媒体和社会团体的作用,宣传和推广科学利用资源、节约资源的好方法、好典型。对浪费、破坏资源的行为,加强舆论监督,在全社会形成节约资源、合理利用资源、保护环境的良好风气。
二、加强政府和法律的监管作用
加强环境保护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是坚持执政为民、提高执政能力的实际行动,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力保障。
1.强化政府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保护环境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政府作为代表行使保护环境的职能,应对辖区的环境质量负责。因此,政府应坚持经济建设、城乡建设、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的指导方针,充分发挥政府对经济的宏观调控作用,全面规划经济建设和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并使之真正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中。各级政府根据本地区情况制定相应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并将其工作成果列入政府领导政绩考核内容,定期向群众公布,实行群众与政府共同监督,有效地提高辖区环境质量。
2.科学制定经济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规划
地方各级政府必须搞好区域可持续发展总体规划,依法保护并合理开发土地、水、森林和矿产资源,加强自然保护区建设,适当调整扩大保护区面积,形成一个布局合理、类型齐全的自然保护区网。要坚持经济建设、城乡建设、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的方针,以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要注重处理好宏观大循环与微观小循环的关系,把生态示范区建设与本地区经济建设有机统一起来。企业发展要注意规划和规模,应结合本地区的资源优势,选择市场占有率大、科技含量高、污染能控制的项目。
3.加强环境法制和环境监察
当前环保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因此需要加快立法,完善法制。环保部门应加大执法力度,加强环境监察队伍建设,随时能够出现在污染现场,要敢抓敢管,同时也要正确运用环保法及有关规定予以处罚,运用法律手段,树立环保权威。
三、运用经济手段协调经济与环境的发展
经济手段在调整国家利益与部门、个人利益,长远利益与近期利益中起着重要作用。
1.将环境保护纳入宏观管理
将环境保护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主要有三个方面:第一,宏观经济政策目标要有环境保护目标;第二,环境保护要纳入国民经济平衡,环保投资要占有一定比例;第三,把环境质量作为计划考核指标。
2.从中观层次协调经济与环境的发展
(1)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
按照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调整和优化辽宁省的产业结构,积极推进企业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的根本转变。第一,积极促进企业由资源消耗型向资源高效利用型转变,走生态工业的发展道路,大力促进发展高效益、低消耗、低污染的技术密集型和高附加值型产业,依靠科技进步推动产业结构的不断升级和优化,并积极推动发展循环经济;第二,调整和优化企业的产品结构,特别是注重发挥辽宁省老工业基地的优势,依靠科技进步,开发无废少废、节能节水的新产品和新工艺,淘汰质量差、成本高、污染大的产品;第三,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特别注重发展金融业和旅游业,找到新的经济增长点,从而拉动第二产业产业结构的不断提升与优化。
(2)实现环境保护的产业化
应当按照市场规律,进行环境保护工程的建设,将环境保护的潜在市场变为现实的环保市场,促进环保产业的发展。要应用经济政策手段,制定优惠政策,对环境治理项目给予免税和补贴;规范环保市场,按国际通行的惯例对环保企业和环保产品进行第三方认证;应当加大对环境保护的投入,开展环境技术的开发和产业化,提高环保企业的竞争力,扩大辽宁省的环境贸易;在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的同时,环保产业的管理也要向行业管理转变,以实现环境保护的产业化,实现社会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对于生活废弃物的处理,在政策上应当吸取国外的经验,实施“污染者付费”的政策,收取生活废弃物的处理费,以保证环保企业的正常运转。
3.把企业环境保护纳入生产管理程序
企业是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直接产生者。要对环境进行有效管理,就必须从微观层次上对企业产生的污染与破坏进行控制,并把环境保护纳入企业生产建设管理程序,使生产建设与环境保护有机的结合起来。企业的污染防治主要采取两个措施。
(1)控制新污染源
认真贯彻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法》,从两个方面控制新污染源:一是坚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大中型建设项目,凡对环境影响产生污染和危害的,都必须作环境影响评价。对小型项目和限额以下的技改项目也要求其填报环境影响报告表。经环境保护部门验收合格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二是实行“三同时”制度,即污染治理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施工过程中应当保护施工现场周围的环境,防止对自然环境造成不应有的损害;防止和减轻粉尘、噪音、震动等对周围产生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2)治理已有污染源
目前辽宁省的环境污染主要来自于工业,因此,必须采取措施,切实解决工业污染。在深化改革,转变经营机制过程中,必须明确企业治理污染的责任,坚持“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决不允许企业向社会转嫁污染换取自身的高效益。因此,企业必须积极治理由自身所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首先要努力完成环保主管部门下达的污染源限期治理计划,完成排污总量控制指标;同时也还应积极创造条件,尽可能采用能耗低,物耗小,污染物排放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坚决淘汰那些能耗高,资源浪费,污染严重的工艺、装备和产品,特别是要鼓励可再生资源、能源的使用,更新有害环境的产品,大力发展绿色产品,促进具有环境保护标志的产品的生产和使用。
还应当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重视中小企业的发展,制定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门政策。支持的手段包括促进中小企业生产的专业化,提供技术培训,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问题以实现其生产技术和设备的升级换代,帮助建立废弃物集中处理设施等。这样既有利于中小企业自身的发展,也有利于从源头减少污染的产生,从而有利于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目标的实现。
参考文献:
[1]任勇夏光俞海李霞:解读环境友好型社会理念[N].中国环境报,2006-02-16
[2]邢秀凤曹洪军:试论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J].环境科学动态,2004,(4):28-30
[3]曹光辉汪锋张宗益:我国经济增长的环境污染关系研究[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06,(1):2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