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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学金评定工作是高校学生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手段,为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国务院常务新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如何发放好这笔钱,不仅关系到广大同学切身利益,也是高校奖、助学金评定发放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本文对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3)与条件(5),谈谈自己的看法。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大学生德育评定
目前我国高校大学生德育评定工作,普遍采用学校下发总的德育评定标准,各院系在此基础上,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制定一些可操作的评定规则,再以班级或年级为单位进行评定。而往往院系一级的评定制度中会存在一些问题:首先院系的评定程序过于简单笼统,可操作性不强,有的院系甚至没有制定成文的评定规则,没有科学性;其次,过于倚重班级民主评议的结果,使得本来严肃的民主评议成了学生走后门,拉关系的舞台,助长了不良的学风和校风,极大的挫伤了思想积极上进、作风端正的学生,违背了奖学金颁发的初衷,使得德育评定内容、方法形式化、表面化。
德育评定相对智育和体育评定,显得薄弱,而且内容繁多,缺乏可操作性和灵活性。因此大学生德育的评定工作在评价方式、方法上要注重可操作性。可以从两方面入手:
一是根据党和国家有关思想政治教育文件精神,结合近年来各高校开展的德育工作的实际,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大学生德育积分测评手册》,尽可能细化德育评定内容、评定标准、评定时间、评定办法、奖惩办法,使德育评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具有可操作性。
二是在具体的操作形式上,采用辅导员工作与学生的努力相结合的方法,要求班主任、辅导员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多与学生沟通交流,从各个方面了解学生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责任、实践能力;同时要求每一位学生认真填写“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申请表,根据自身参与德育活动的实际过程,登记活动内容与活动效果。在班级民主评议的基础上,认真审核申请表。通过辅导员的了解与《大学生德育积分测评手册》、“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申请表共同评定德育积分。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贫困生的评定
贫困生多数来自于偏远农村或山区,有些来自灾区,家庭兄弟姐妹多人上学,或丧失父母,或父母及亲属患有重病,造成家中经济不堪重负。另外,有一些贫困生家住城市,但父母下岗,无固定的经济来源,或收入极少,个别同学处于经济状况不好的单亲家庭。面对生活的贫困,大部分贫困生能保持良好的心态,发奋图强。自立自强。但其中也有一部分学生因贫困而承受较大的压力,生活、学习、就业等受到严重影响,身心健康发展也受到损害。有的贫困大学生情绪低落、精神萎靡;有的性格内向孤僻、不善于与人交往;有的面子观念很强。由于家庭经济的贫困及以往的挫折经历而引起的自卑感比较强烈,他们在思想上时常处于紧张状态,担心别人瞧不起自己,面对贫富悬殊的对比、物质需要的匮乏,严重地的挫伤了自尊心,产生心理失衡,因此对自尊异常敏感,而感情也非常脆弱,在强烈的自尊与现实的激烈冲突中,心理慢慢扭曲变形,逐渐形成了自尊与自卑、坚强与脆弱相互交替、易走极端的双重性格,每天宁愿啃馒头吃咸菜,也不愿申请助学金、奖学金或参加勤工俭学。
认真建立贫困生档案信息是做好资助贫困学生工作的关键。学校可以根据贫困学生资助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的要求,在新生进校以后,班主任或辅导员要深入学生当中,认真调查,认真摸清每个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准确依据贫困学生存在的实际困难和主要问题,为每个贫困学生建好档案信息,以便今后有的放矢进行帮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对大学生贫困群体的认定:
一是班主任或辅导员老师加强与贫困生的沟通交流。经常同贫困生谈心,切实了解他们的实际困难,做他们的良师益友,主动关心他们,在学习上给予指导,在生活上给予关怀。
二是用学生榜样的力量引导他们,充分发挥优秀学生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的作用,经常开展座谈会、交流会,请优秀贫困生学生干部代表与贫困生进行交流,来证实贫困生虽然没有能力选择家庭和出身,但有能力选择自己的明天和未来;贫穷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被压弯了腰,树立战胜困难的信心和勇气。
三是以学生活动为载体,增强与同学交流的主动性,积极鼓励贫困同学积极参与到学生工作中,给他们自由发挥的空间,充分施展他们的才能,在不断的磨练中重新塑造自我。
总之,在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定过程中,应该认真审核学生的申请条件,为学生负责,为学校负责,为国家负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择优”,使国家励志奖学金真正达到激励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的作用。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本文对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3)与条件(5),谈谈自己的看法。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大学生德育评定
目前我国高校大学生德育评定工作,普遍采用学校下发总的德育评定标准,各院系在此基础上,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制定一些可操作的评定规则,再以班级或年级为单位进行评定。而往往院系一级的评定制度中会存在一些问题:首先院系的评定程序过于简单笼统,可操作性不强,有的院系甚至没有制定成文的评定规则,没有科学性;其次,过于倚重班级民主评议的结果,使得本来严肃的民主评议成了学生走后门,拉关系的舞台,助长了不良的学风和校风,极大的挫伤了思想积极上进、作风端正的学生,违背了奖学金颁发的初衷,使得德育评定内容、方法形式化、表面化。
德育评定相对智育和体育评定,显得薄弱,而且内容繁多,缺乏可操作性和灵活性。因此大学生德育的评定工作在评价方式、方法上要注重可操作性。可以从两方面入手:
一是根据党和国家有关思想政治教育文件精神,结合近年来各高校开展的德育工作的实际,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大学生德育积分测评手册》,尽可能细化德育评定内容、评定标准、评定时间、评定办法、奖惩办法,使德育评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具有可操作性。
二是在具体的操作形式上,采用辅导员工作与学生的努力相结合的方法,要求班主任、辅导员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多与学生沟通交流,从各个方面了解学生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责任、实践能力;同时要求每一位学生认真填写“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申请表,根据自身参与德育活动的实际过程,登记活动内容与活动效果。在班级民主评议的基础上,认真审核申请表。通过辅导员的了解与《大学生德育积分测评手册》、“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申请表共同评定德育积分。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贫困生的评定
贫困生多数来自于偏远农村或山区,有些来自灾区,家庭兄弟姐妹多人上学,或丧失父母,或父母及亲属患有重病,造成家中经济不堪重负。另外,有一些贫困生家住城市,但父母下岗,无固定的经济来源,或收入极少,个别同学处于经济状况不好的单亲家庭。面对生活的贫困,大部分贫困生能保持良好的心态,发奋图强。自立自强。但其中也有一部分学生因贫困而承受较大的压力,生活、学习、就业等受到严重影响,身心健康发展也受到损害。有的贫困大学生情绪低落、精神萎靡;有的性格内向孤僻、不善于与人交往;有的面子观念很强。由于家庭经济的贫困及以往的挫折经历而引起的自卑感比较强烈,他们在思想上时常处于紧张状态,担心别人瞧不起自己,面对贫富悬殊的对比、物质需要的匮乏,严重地的挫伤了自尊心,产生心理失衡,因此对自尊异常敏感,而感情也非常脆弱,在强烈的自尊与现实的激烈冲突中,心理慢慢扭曲变形,逐渐形成了自尊与自卑、坚强与脆弱相互交替、易走极端的双重性格,每天宁愿啃馒头吃咸菜,也不愿申请助学金、奖学金或参加勤工俭学。
认真建立贫困生档案信息是做好资助贫困学生工作的关键。学校可以根据贫困学生资助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的要求,在新生进校以后,班主任或辅导员要深入学生当中,认真调查,认真摸清每个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准确依据贫困学生存在的实际困难和主要问题,为每个贫困学生建好档案信息,以便今后有的放矢进行帮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对大学生贫困群体的认定:
一是班主任或辅导员老师加强与贫困生的沟通交流。经常同贫困生谈心,切实了解他们的实际困难,做他们的良师益友,主动关心他们,在学习上给予指导,在生活上给予关怀。
二是用学生榜样的力量引导他们,充分发挥优秀学生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的作用,经常开展座谈会、交流会,请优秀贫困生学生干部代表与贫困生进行交流,来证实贫困生虽然没有能力选择家庭和出身,但有能力选择自己的明天和未来;贫穷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被压弯了腰,树立战胜困难的信心和勇气。
三是以学生活动为载体,增强与同学交流的主动性,积极鼓励贫困同学积极参与到学生工作中,给他们自由发挥的空间,充分施展他们的才能,在不断的磨练中重新塑造自我。
总之,在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定过程中,应该认真审核学生的申请条件,为学生负责,为学校负责,为国家负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择优”,使国家励志奖学金真正达到激励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