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0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民事诉讼法》做出了修改,但仍然存在不足:民事诉讼法总则和分则部分关于民事检察监督的立法规定并不统一,民事诉讼法仍未明确检察机关在民事检察监督中的地位。完善民事诉讼立法,全面发挥检察机关的民事检察监督职能,明确检察机关具体职权,有效发挥民事检察监督职能,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