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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是社会经济活动的基本要素,在传统乡村社会,作为地权的交接,土地买卖是一种常见的经济行为。清至民国时期,陕北地区乡村的土地买卖,活跃且成规模。在土地买卖过程中所形成的地契文约,具有一定的生成格式和立定过程,在内容上颇具史料价值。透过可见的卖地契约及相关文献,可以对陕北地区的土地买卖及其社会关系做一具体窥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