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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高校政治辅导员职业能力建设是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核心要素。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初步提出高校基层院系贯彻执行《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强化辅导员职业能力建设的具体措施,以期为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提供参考。
[关 键 词] 基层院系;辅导员;职业能力建设
[中图分类号] G717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2096-0603(2015)19-0086-02
政治辅导员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高校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党的十六大以来,特别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下发以来,各高校深刻认识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完善机制,改善条件,使得辅导员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不断加强。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提升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科学化水平,教育部按照“立标准、建机制、提质量、促发展”的整体思路,于2014年3月25日印发了《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全面推进高校辅导员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
建设。
如何贯彻执行好《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充分发挥辅导员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中的重要育人作用,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是高校基层院系的一项重要工作。笔者长期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曾担任过政治辅导员、学院团委书记、党支部书记和班主任,现为高校基层院系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结合工作实际,就基层院系如何进一步加强辅导员职业能力建设,提出以下措施:
一、严格执行标准,准确界定职业内涵
《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对高校辅导员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和各职业等级能力标准进行了规范与要求,明确了辅导员工作九个方面的职业功能,分别是思想政治教育、党团和班级建设、学业指导、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危机事件应对、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理论与实践研究,进一步充实丰富辅导员工作的专业内涵,为辅导员主动提升专业素养和职业能力指出路径和方向。高校基层院系作为政治辅导员的第一管理、使用、培养单位,在严格执行学校关于辅导员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同时,要严格按照《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要求,规范辅导员的工作范畴,明晰辅导员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边界,要求辅导员重点履职核心工作——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积极做好主体工作——大学生发展指导、认真完成基础工作——大学生事务管理,解决好辅导员工作量超负荷,工作职责边界不清,工作分工不系统等问题。
二、强化培养培训,明晰职业发展规划
《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从培训期限、培训师资、培训场地设备三个方面明确对高校辅导员的职业培训要求,并从初、中、高三个职业能力等级明晰辅导员在不同职业功能上应具备的能力和理论知识储备,帮助广大辅导员根据自身的工作年限,对照自己当前所处的职业发展阶段和应具备的职业能力,明确自身职业生涯发展规划。高校基层院系要高度重视辅导员职业能力培养,一方面积极组织选送辅导员参加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学校的新任岗前培训,在岗专业培训和专题培训,鼓励辅导员参加国家职业技能考试获取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指导师,创业指导师,心理咨询师等),推荐辅导员参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指导员、到地州挂职县团委副书记,到省委组织部、省委高校工委、学校等党政机关部门挂职等,以上挂下派等形式丰富辅导员的实践经历,提高辅导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另一方面通过选送辅导员参加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授课比赛、案例写作比赛、课件制作比赛等等,以赛代训、以赛代练,以此推进辅导员职业能力提升。同时在院系设立党建和思政工作专项研究经费,鼓励辅导员申报科研项目和撰写发表论文,将经验总结升华,积极进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研究。
三、完善工作机制,增强职业社会认同
我国的辅导员队伍建设经过了建立和初步形成时期(1949-1965年)、非正常时期(文革时期)、恢复和重建时期(1978-1989年)、不断巩固发展时期(1990-2004年)、快速发展时期(2004年至今)的建设与发展,队伍不断壮大,截至2014年底全国共有政治辅导员12.7万多人。在高校辅导员这个岗位上,既培养和造就了一大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专家,也走出了一大批勇攀科学高峰的学术大师,同时不乏在共和国建设事业中发挥骨干作用的兴业之将、治国之才。但是我们也要清楚地看到目前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还存在许多未得到妥善解决的问题,如部分学校、学院对骨干辅导员的专业培养和管理还不到位,相当一部分辅导员把辅导员工作定位成一个阶段性的、过渡性的工作,存在专职不专、兼职不兼、队伍不稳、流动过快等现象。
针对这些问题,高校基层院系要加强对辅导员队伍建设的研究,完善辅导员队伍准入、考核、培养、发展、退出机制。以云南师范大学为例,学校先后制定了《云南师范大学关于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的意见》《云南师范大学政治辅导员工作条例》《云南师范大学关于选留应届推荐免试研究生担任政治辅导员工作的暂行条例》《云南师范大学学院学生工作专职人员管理办法》《云南师范大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试行)》等规章制度,明确了政治辅导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岗位职责、选聘办法、考核待遇、管理要求等细则,规定凡连续从事辅导员工作两年以上或三年以上,并继续承担辅导员工作者,经考察合格,均可享受副科级或正科级待遇。同时确定了一批政治素质好、工作业绩突出、有发展潜力的辅导员,作为学校中层后备干部加以重点培养。目前学校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有30余人有辅导员工作经历。2012年以来,学校共有5名副处级领导干部直接由辅导员岗位被提拔任用。通过这些机制体制的不断完善,让辅导员“干得有信心,干得有动力”,增强辅导员的职业自信心和职业归属感,以“事业留人,待遇留人,感情留人”来稳定辅导员队伍,真正把一批“靠得住,用得上,德才兼备”的优秀辅导员留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伟大事业中。
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建设是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核心要素,是高校做好育人工作的重要基础,是教育主管部门、高校各职能部门、基层院系、辅导员自身统一联动的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基层院系在辅导员队伍建设中要准确定位辅导员的职业角色,管理好使用好培养好辅导员,为其提供可持续发展的职业化,专业化平台,不断激发辅导员队伍的活力和生命力。
参考文献:
[1]陈齐苗,张海涛.多元化视角下的高校辅导员角色定位与素质要求[J].职业教育研究,2011(2):66-67.
[2]董秀娜,宋月升.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建设研究综述[J].成功教育,2013(5):2-4.
[3]李英.基于学生视角的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现状调查研究[J].高校辅导员,2012(1):63-67.
[关 键 词] 基层院系;辅导员;职业能力建设
[中图分类号] G717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2096-0603(2015)19-0086-02
政治辅导员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高校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党的十六大以来,特别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下发以来,各高校深刻认识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完善机制,改善条件,使得辅导员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不断加强。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提升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科学化水平,教育部按照“立标准、建机制、提质量、促发展”的整体思路,于2014年3月25日印发了《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全面推进高校辅导员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
建设。
如何贯彻执行好《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充分发挥辅导员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中的重要育人作用,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是高校基层院系的一项重要工作。笔者长期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曾担任过政治辅导员、学院团委书记、党支部书记和班主任,现为高校基层院系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结合工作实际,就基层院系如何进一步加强辅导员职业能力建设,提出以下措施:
一、严格执行标准,准确界定职业内涵
《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对高校辅导员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和各职业等级能力标准进行了规范与要求,明确了辅导员工作九个方面的职业功能,分别是思想政治教育、党团和班级建设、学业指导、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危机事件应对、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理论与实践研究,进一步充实丰富辅导员工作的专业内涵,为辅导员主动提升专业素养和职业能力指出路径和方向。高校基层院系作为政治辅导员的第一管理、使用、培养单位,在严格执行学校关于辅导员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同时,要严格按照《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要求,规范辅导员的工作范畴,明晰辅导员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边界,要求辅导员重点履职核心工作——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积极做好主体工作——大学生发展指导、认真完成基础工作——大学生事务管理,解决好辅导员工作量超负荷,工作职责边界不清,工作分工不系统等问题。
二、强化培养培训,明晰职业发展规划
《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从培训期限、培训师资、培训场地设备三个方面明确对高校辅导员的职业培训要求,并从初、中、高三个职业能力等级明晰辅导员在不同职业功能上应具备的能力和理论知识储备,帮助广大辅导员根据自身的工作年限,对照自己当前所处的职业发展阶段和应具备的职业能力,明确自身职业生涯发展规划。高校基层院系要高度重视辅导员职业能力培养,一方面积极组织选送辅导员参加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学校的新任岗前培训,在岗专业培训和专题培训,鼓励辅导员参加国家职业技能考试获取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指导师,创业指导师,心理咨询师等),推荐辅导员参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指导员、到地州挂职县团委副书记,到省委组织部、省委高校工委、学校等党政机关部门挂职等,以上挂下派等形式丰富辅导员的实践经历,提高辅导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另一方面通过选送辅导员参加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授课比赛、案例写作比赛、课件制作比赛等等,以赛代训、以赛代练,以此推进辅导员职业能力提升。同时在院系设立党建和思政工作专项研究经费,鼓励辅导员申报科研项目和撰写发表论文,将经验总结升华,积极进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研究。
三、完善工作机制,增强职业社会认同
我国的辅导员队伍建设经过了建立和初步形成时期(1949-1965年)、非正常时期(文革时期)、恢复和重建时期(1978-1989年)、不断巩固发展时期(1990-2004年)、快速发展时期(2004年至今)的建设与发展,队伍不断壮大,截至2014年底全国共有政治辅导员12.7万多人。在高校辅导员这个岗位上,既培养和造就了一大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专家,也走出了一大批勇攀科学高峰的学术大师,同时不乏在共和国建设事业中发挥骨干作用的兴业之将、治国之才。但是我们也要清楚地看到目前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还存在许多未得到妥善解决的问题,如部分学校、学院对骨干辅导员的专业培养和管理还不到位,相当一部分辅导员把辅导员工作定位成一个阶段性的、过渡性的工作,存在专职不专、兼职不兼、队伍不稳、流动过快等现象。
针对这些问题,高校基层院系要加强对辅导员队伍建设的研究,完善辅导员队伍准入、考核、培养、发展、退出机制。以云南师范大学为例,学校先后制定了《云南师范大学关于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的意见》《云南师范大学政治辅导员工作条例》《云南师范大学关于选留应届推荐免试研究生担任政治辅导员工作的暂行条例》《云南师范大学学院学生工作专职人员管理办法》《云南师范大学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试行)》等规章制度,明确了政治辅导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岗位职责、选聘办法、考核待遇、管理要求等细则,规定凡连续从事辅导员工作两年以上或三年以上,并继续承担辅导员工作者,经考察合格,均可享受副科级或正科级待遇。同时确定了一批政治素质好、工作业绩突出、有发展潜力的辅导员,作为学校中层后备干部加以重点培养。目前学校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有30余人有辅导员工作经历。2012年以来,学校共有5名副处级领导干部直接由辅导员岗位被提拔任用。通过这些机制体制的不断完善,让辅导员“干得有信心,干得有动力”,增强辅导员的职业自信心和职业归属感,以“事业留人,待遇留人,感情留人”来稳定辅导员队伍,真正把一批“靠得住,用得上,德才兼备”的优秀辅导员留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伟大事业中。
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建设是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核心要素,是高校做好育人工作的重要基础,是教育主管部门、高校各职能部门、基层院系、辅导员自身统一联动的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基层院系在辅导员队伍建设中要准确定位辅导员的职业角色,管理好使用好培养好辅导员,为其提供可持续发展的职业化,专业化平台,不断激发辅导员队伍的活力和生命力。
参考文献:
[1]陈齐苗,张海涛.多元化视角下的高校辅导员角色定位与素质要求[J].职业教育研究,2011(2):66-67.
[2]董秀娜,宋月升.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建设研究综述[J].成功教育,2013(5):2-4.
[3]李英.基于学生视角的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现状调查研究[J].高校辅导员,2012(1):6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