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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20日至23日,宁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兴生带领执法检查组先后到寿宁县、周宁县、蕉城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分别听取了当地政府的工作汇报,通过明查暗访等方式实地检查了三县(区)10家食品生产销售企业和13个小作坊、小摊贩和餐饮单位,并就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当场与有关部门交换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