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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国际社会中,民法为社会的政治文明建设起到了很强的推动作用。民法之所以能够成为当今社会政治文明的根源,其根本原因就是政治文明往往是以社会民众为根本基础,即民法以市民的社会为基本立足点,是市民的生活基本法律。民法不仅对国家政治文明的基本构成因素起到了培育作用,还为社会的文明发展提供了关键的动力,在当前人类社会中有着重要的意义。在本文中,将就民法在政治文明的法制与文化方面进行一定的分析与探讨。
【关键词】民法;政治文明;法制与文化
一、引言
从人类的历史来看,在对社会的政治文明进行有效推动的因素中,除了经济体系即商品经济对政治文明造成了根本性影响之外,另一项能够直接对社会中经济与政治这两项因素之间造成有力推动的就是民法精神。通过民法精神,为社会的政治文明进步与发展贡献出了重要的力量。二、民法作为政治文明的法制与文化基础的根源
在人类社会中,政治文明的核心内容其实质就是民主政治。虽然民主政治在某一程度上是一种政府对于政治制度的制定与安排,但是其所体现出的作用却远远不是政治这一单一的领域所能包容的。无论是民主制度的确立,还是民主政治在社会中的正常运行,都需要社会的各项领域如文化、法律、经济等方面对其进行支持。所以,对民主政治进行建设,并不是一项单一对民主政治实施运作就能够达到良好的成果的,而是需要社会各方面力量的共同支持,是一项系统化的工程,其同所在社会的基础与社会所在环境是有着紧密联系的。
人们经常会问:一个什么样的社会基础才能够使民主政治得到最良好的运转效果呢?自由的民主所存在的社会是有着一定条件的:第一,在这个社会中,已经普遍了普通公民的平等权利;第二,社会中所有可能发生的冲突都已经被合理的制度规范所包括;第三,社会的利益是由各项关键人物所代表的;第四,在这个社会中,人的美德与公共价值观已经成为了社会所主导的核心价值取向。从这几个条件中我们可以得出,只有在一个对人的根本权利进行尊重、拥有良好制度与社会结构合理的社会中,才能够拥有民主政治健康发展的基本。而这也正是我们现在所存在的城市社会,也只有将自身落在这种市民社会中,才能实现真正的社会与政治文明,这是因为:
首先,市民社会是由城市中的每一个人对其进行组成的基本方式,同时其也是城市中个体实现社会化的基础途径。通过多人共同建立起的市民社会,其所代表的利益也正是所有单独市民利益的集合。它存在的目的就是使这其中的每一个个体都能够对自身的权利与幸福进行追求。而这也就是政治文明以人为本、尊重个人权利的一种体现。
其次,民主政治的源头是因为社会中各部分利益群体的共同利益追求,如果没有这种特有的多元化结构与多方面的利益,那么民主政治也势必将失去其存在的意义。当市民社会对其中存在的个体与自身利益进行追求进行激励的过程中,也将使利益的多元化得到进一步的体现,而且也将使社会上的组织结构共同向着多样性进行变化,这也是为民主政治提供发展有利条件的另一种基础。
再次,市民社会作为在国家同个体间的中间体,其能将利益作为指引人的方式之一,使其中的个体能够通过个人间的组织或者集团来对多方向出现的压力以及问题进行有效的抵抗。从而使公众的权利得以有序发展。同时,它还能够通过对相应制度的制定,来使得其中的个体对自身权利的诉求与追责活动更为合理,从而为各方组织的利益表达与抗争做好了途径与渠道,从而对政治的文明化与合理化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最后,在城市中个体对于自身权利的不断追求,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对社会上其他人们对于自身权益的关注度进行增强,并在这个过程中使人们更加注重自身的公益心与道德精神。市民也将在合理的自身权利下公正、平等的对各项社会活动以及政治活动进行追逐。其对于社会的政治文明也起到了孕育的效果。
社会是由软要求的社会文化与硬要求的国家法律法规共同组成的,而对于普通的市民来说,民法就是对他们行为进行保证的硬要求。民法作为城市居民的最基本法律,其同我国其他的法律而言,同居民的日常工作以及生活联系的最为密切,也最容易对人们的日常行为产生影响。所以在民法的运用过程中,一定要对市民精神进行体现,同时其也必须成为政治文明法治与文化的根本与基础。三、民法作为政治文明法治与文化基础的体现
民法的作用不仅体现在社会的商品经济中,还体现在其精神性、原则性的特点,而这都是当今社会文明的基本需求因素。在这些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就能够对政治文明的发展提供了更多动力,并对其环境进行良好的塑造。(一)民法在政治文明价值取向中的作用
对于政治文明来说,它是对于社会公共权力以更为合理与人道的方式对其进行安排的过程,它的最终目的就是实现以人为本,对人民的切身利益做出保障。政治文明的另一种体现方式就是制度文明,所以只有对人权以及社会制度进行保证,并对个人的切身利益通过人权的方式对其进行保护,才能够使这个目的得以实现。
而民法的宗旨就是以人为本,并在这个宗旨的推动下对市民的财产权利与人身权利进行保护,这也正是为人之所以称为人的最基本利益进行了保障。同时,民法还是一种开放性的权利,它会随着时代的进步、人民思想意识的加强而逐渐衍生出更新、更为全面的保障权利,从而对人的基本权利起到长久的保护。而对于政治权利来说,其本质就是民事权利的高层次延伸,是人在基本的生存与更好的生活追求过程中的一种直接体现。在历史的进程中,人们之所以对政治权利进行强烈的争取与追求,则正是因为自身最基本的生存与发展,即人的利益才是最关键、最根本的目标。民法作为人民的基本法律,能够对每个公民起到最直接、最有效的关怀作用,其也必然能够对社会价值观以及政治的发展方向起到重要的影响。(二)民法对民主政治的作用
随着国际社会进入民主社会,民主政治也正式成为了社会政治文明的最基本核心。对于民主来说,就是赋予人民真正的权利,使人民能够真正的通过自身的选择,来对可能直接关系到自身利益的问题进行决定,从而使国家的所有居民都能够真正的对国家的重大事务进行实质的参与。而在这其中,正是民法制度对这种全社会民主的机制提供了基本的条件,并对社会的良好民主环境进行了创建。 同时,对于民主而言,其最基本的前提就是对个人平等与自由的权利进行承认,并在承认的基础上鼓励其对自己所能决定的事务进行正确的判断。而能够实现这一目的的也只有民法这一最能同人们日常生活贴近的法律。在法律的产生过程中,是民法最开始将对人的权利以及人的平等地位作为正式的法律法规的,从而为人的基本生存提供了重要的贡献。同时,其还鼓励人们对自身的正当权益进行争取,从而使人们树立起平等、自由、自主的思维与观念。
政治也是关系到人民切身幸福的一种安排,同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有着紧密的联系。同时,民主政治的目的就是要对人们对于利益的追求以及争取做出根本的保障。在现代社会中,对利益进行主张的最直接表达方式就是法权,因为只有通过法律的承认允许,才能够得到权力的义务。所以,作为城市中的普通居民,只有通过对权力进行充分的尊重,才会使社会出现真正的民主。而这也正是民法的重要意义。(三)民法对于法治的作用
政治文明的根本基础为法治文明,而法治文明则需要社会中个体拥有司法文明,由此可知,民法才是法治社会的根本基础。法治的核心就是对权力进行保障与制约。其中,对权力进行制约仅仅是为了达成目的所使用的手段,而对权力进行保障才是法治的根本目的。而这种权力的精神恰恰是来自于民法,通过民法在社会的公权与个人的私权之间清楚的明确界限,从而使在对法治精神进行培养的同时,也对法治的法律前提做到了奠定作用。
从另一方面来说,权力是由法律对其进行保护的,而在人们对权利进行尊重的同时,也就意味着其对于法律的尊重。而当人们对于权力进行斗争的过程中,也正是为了法律而斗争。所以通过民法对于个人权力以及个人精神宣传推动的过程中,也能够在社会中逐渐培养出遵法、守法的法治理念。这对于一个国家的法治来说,有着非常关键的作用。四、结语
总的来说,民法对于我国人民维护自身权益、维护社会民主法治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同时其对于影响一个国家繁荣稳定的各项因素而言也起着互相加强、互相推动的作用。这就需要我们国家对民法进行更进一步的完善实施,也需要普通人民在日常生活中更加尊重、支持民法。并以此来使民法在我国更为良好运行,从而使我国的社会进步与文明发展得到进一步的提高。
参考文献:
[1]秦长胜.浅议民法和市民社会对推动法治建设的重要意义[J].法制与经济(下旬刊),2009(10).
[2]庞向锦.市民社会的形成与中国民法典的制定[J].经济视角(中旬),2011(01).
[3]于乐平.民法与市民社会——浅谈我国民法的现代化[J].中国商界(下半月),2010(01).
[4]徐涤宇.新世纪十年中国的民法典努力[J].杭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04).
[5]韩振华.试论民法与政治国家、市民社会三者之间的关系[J].经济视角(中旬),2011(05).
【关键词】民法;政治文明;法制与文化
一、引言
从人类的历史来看,在对社会的政治文明进行有效推动的因素中,除了经济体系即商品经济对政治文明造成了根本性影响之外,另一项能够直接对社会中经济与政治这两项因素之间造成有力推动的就是民法精神。通过民法精神,为社会的政治文明进步与发展贡献出了重要的力量。二、民法作为政治文明的法制与文化基础的根源
在人类社会中,政治文明的核心内容其实质就是民主政治。虽然民主政治在某一程度上是一种政府对于政治制度的制定与安排,但是其所体现出的作用却远远不是政治这一单一的领域所能包容的。无论是民主制度的确立,还是民主政治在社会中的正常运行,都需要社会的各项领域如文化、法律、经济等方面对其进行支持。所以,对民主政治进行建设,并不是一项单一对民主政治实施运作就能够达到良好的成果的,而是需要社会各方面力量的共同支持,是一项系统化的工程,其同所在社会的基础与社会所在环境是有着紧密联系的。
人们经常会问:一个什么样的社会基础才能够使民主政治得到最良好的运转效果呢?自由的民主所存在的社会是有着一定条件的:第一,在这个社会中,已经普遍了普通公民的平等权利;第二,社会中所有可能发生的冲突都已经被合理的制度规范所包括;第三,社会的利益是由各项关键人物所代表的;第四,在这个社会中,人的美德与公共价值观已经成为了社会所主导的核心价值取向。从这几个条件中我们可以得出,只有在一个对人的根本权利进行尊重、拥有良好制度与社会结构合理的社会中,才能够拥有民主政治健康发展的基本。而这也正是我们现在所存在的城市社会,也只有将自身落在这种市民社会中,才能实现真正的社会与政治文明,这是因为:
首先,市民社会是由城市中的每一个人对其进行组成的基本方式,同时其也是城市中个体实现社会化的基础途径。通过多人共同建立起的市民社会,其所代表的利益也正是所有单独市民利益的集合。它存在的目的就是使这其中的每一个个体都能够对自身的权利与幸福进行追求。而这也就是政治文明以人为本、尊重个人权利的一种体现。
其次,民主政治的源头是因为社会中各部分利益群体的共同利益追求,如果没有这种特有的多元化结构与多方面的利益,那么民主政治也势必将失去其存在的意义。当市民社会对其中存在的个体与自身利益进行追求进行激励的过程中,也将使利益的多元化得到进一步的体现,而且也将使社会上的组织结构共同向着多样性进行变化,这也是为民主政治提供发展有利条件的另一种基础。
再次,市民社会作为在国家同个体间的中间体,其能将利益作为指引人的方式之一,使其中的个体能够通过个人间的组织或者集团来对多方向出现的压力以及问题进行有效的抵抗。从而使公众的权利得以有序发展。同时,它还能够通过对相应制度的制定,来使得其中的个体对自身权利的诉求与追责活动更为合理,从而为各方组织的利益表达与抗争做好了途径与渠道,从而对政治的文明化与合理化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最后,在城市中个体对于自身权利的不断追求,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对社会上其他人们对于自身权益的关注度进行增强,并在这个过程中使人们更加注重自身的公益心与道德精神。市民也将在合理的自身权利下公正、平等的对各项社会活动以及政治活动进行追逐。其对于社会的政治文明也起到了孕育的效果。
社会是由软要求的社会文化与硬要求的国家法律法规共同组成的,而对于普通的市民来说,民法就是对他们行为进行保证的硬要求。民法作为城市居民的最基本法律,其同我国其他的法律而言,同居民的日常工作以及生活联系的最为密切,也最容易对人们的日常行为产生影响。所以在民法的运用过程中,一定要对市民精神进行体现,同时其也必须成为政治文明法治与文化的根本与基础。三、民法作为政治文明法治与文化基础的体现
民法的作用不仅体现在社会的商品经济中,还体现在其精神性、原则性的特点,而这都是当今社会文明的基本需求因素。在这些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就能够对政治文明的发展提供了更多动力,并对其环境进行良好的塑造。(一)民法在政治文明价值取向中的作用
对于政治文明来说,它是对于社会公共权力以更为合理与人道的方式对其进行安排的过程,它的最终目的就是实现以人为本,对人民的切身利益做出保障。政治文明的另一种体现方式就是制度文明,所以只有对人权以及社会制度进行保证,并对个人的切身利益通过人权的方式对其进行保护,才能够使这个目的得以实现。
而民法的宗旨就是以人为本,并在这个宗旨的推动下对市民的财产权利与人身权利进行保护,这也正是为人之所以称为人的最基本利益进行了保障。同时,民法还是一种开放性的权利,它会随着时代的进步、人民思想意识的加强而逐渐衍生出更新、更为全面的保障权利,从而对人的基本权利起到长久的保护。而对于政治权利来说,其本质就是民事权利的高层次延伸,是人在基本的生存与更好的生活追求过程中的一种直接体现。在历史的进程中,人们之所以对政治权利进行强烈的争取与追求,则正是因为自身最基本的生存与发展,即人的利益才是最关键、最根本的目标。民法作为人民的基本法律,能够对每个公民起到最直接、最有效的关怀作用,其也必然能够对社会价值观以及政治的发展方向起到重要的影响。(二)民法对民主政治的作用
随着国际社会进入民主社会,民主政治也正式成为了社会政治文明的最基本核心。对于民主来说,就是赋予人民真正的权利,使人民能够真正的通过自身的选择,来对可能直接关系到自身利益的问题进行决定,从而使国家的所有居民都能够真正的对国家的重大事务进行实质的参与。而在这其中,正是民法制度对这种全社会民主的机制提供了基本的条件,并对社会的良好民主环境进行了创建。 同时,对于民主而言,其最基本的前提就是对个人平等与自由的权利进行承认,并在承认的基础上鼓励其对自己所能决定的事务进行正确的判断。而能够实现这一目的的也只有民法这一最能同人们日常生活贴近的法律。在法律的产生过程中,是民法最开始将对人的权利以及人的平等地位作为正式的法律法规的,从而为人的基本生存提供了重要的贡献。同时,其还鼓励人们对自身的正当权益进行争取,从而使人们树立起平等、自由、自主的思维与观念。
政治也是关系到人民切身幸福的一种安排,同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有着紧密的联系。同时,民主政治的目的就是要对人们对于利益的追求以及争取做出根本的保障。在现代社会中,对利益进行主张的最直接表达方式就是法权,因为只有通过法律的承认允许,才能够得到权力的义务。所以,作为城市中的普通居民,只有通过对权力进行充分的尊重,才会使社会出现真正的民主。而这也正是民法的重要意义。(三)民法对于法治的作用
政治文明的根本基础为法治文明,而法治文明则需要社会中个体拥有司法文明,由此可知,民法才是法治社会的根本基础。法治的核心就是对权力进行保障与制约。其中,对权力进行制约仅仅是为了达成目的所使用的手段,而对权力进行保障才是法治的根本目的。而这种权力的精神恰恰是来自于民法,通过民法在社会的公权与个人的私权之间清楚的明确界限,从而使在对法治精神进行培养的同时,也对法治的法律前提做到了奠定作用。
从另一方面来说,权力是由法律对其进行保护的,而在人们对权利进行尊重的同时,也就意味着其对于法律的尊重。而当人们对于权力进行斗争的过程中,也正是为了法律而斗争。所以通过民法对于个人权力以及个人精神宣传推动的过程中,也能够在社会中逐渐培养出遵法、守法的法治理念。这对于一个国家的法治来说,有着非常关键的作用。四、结语
总的来说,民法对于我国人民维护自身权益、维护社会民主法治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同时其对于影响一个国家繁荣稳定的各项因素而言也起着互相加强、互相推动的作用。这就需要我们国家对民法进行更进一步的完善实施,也需要普通人民在日常生活中更加尊重、支持民法。并以此来使民法在我国更为良好运行,从而使我国的社会进步与文明发展得到进一步的提高。
参考文献:
[1]秦长胜.浅议民法和市民社会对推动法治建设的重要意义[J].法制与经济(下旬刊),2009(10).
[2]庞向锦.市民社会的形成与中国民法典的制定[J].经济视角(中旬),2011(01).
[3]于乐平.民法与市民社会——浅谈我国民法的现代化[J].中国商界(下半月),2010(01).
[4]徐涤宇.新世纪十年中国的民法典努力[J].杭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04).
[5]韩振华.试论民法与政治国家、市民社会三者之间的关系[J].经济视角(中旬),201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