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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但我国宪法权威尚未完全树立,本文就全面有效实施宪法的重要意义,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提出建设性的意见,以期提高宪法实施的效果。
关键词 宪法意识 贯彻实施 宪法
作者简介:李辉、田文姬,内蒙古呼伦贝尔市委党校。
中图分类号:D60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6.11.217
长期以来,我国宪法一直被看作是很虚的东西,虽然违宪的事情很多,却得不到纠正。宪法没有权威,是长期以来存在的一个问题。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发布的《公报》中有12次提到“宪法”,强调宪法的权威和作用,说明在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宪法地位回归本位;“依宪治国、依宪执政”要求一切权力行使都以宪法为依据,一切公民权利都依宪法来保护,一切治理活动都在宪法框架内进行,没有任何超越宪法的特权。“依宪治国和依宪执政”要求全面实施宪法,把宪法实施落实到实处。
一、全面实施宪法的重要意义
(一)强调宪法实施的重要性是源于我国的历史经验教训
在建国后的第一部宪法即1954年宪法中,人民民主也是放在第一位的。可是,宪法颁布实施仅四个月,就开始了全国范围内的批判胡风文艺思想运动。1957年的反右斗争扩大化,把宪法明文规定的一些原则,都当成错误的东西进行批判。1959年,又撤销了司法部、监察部和国务院法制局。这是中国法制建设的一场大浩劫。1958年开始的“大跃进”造成的破坏性后果也是非常罕见的,给国民经济带来极大危害。到1966年又爆发了持续十年之久的“文化大革命”,给党、国家和全国各族人民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在政治、经济、思想、文化等领域,都造成了巨大的破坏。所以,制定一部好宪法并不一定必然实现依宪执政。宪法还需要我们认真努力地去实施。
(二)宪法实施是依法治国的首要任务,也是国家稳定的基础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制定所有其他法律的依据,宪法又直接关系着公民的根本权利和利益。只有宪法得到实施,其他法律才有可能得到良好的实施,公民的权利才能得到根本保证。只有保证宪法的权威与尊严,确保其根本大法的地位不动摇,才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真正的把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宪法的实施还是国家稳定的基础。我国宪法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 只有宪法得到全面有效实施,才能保证人民行使当家做主的权利。也只有人民拥护国家和政府了,国家才会有和谐、稳定、安康。
二、我国宪法实施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宪法实施的现状
列宁说:“宪法是一张写着公民权利的纸。”我国宪法规定了很多公民应该享有的基本权利,比如说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权利;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的权利;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权利;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的权利;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的权利;人民有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权利等等。但是目前,宪法明确规定的公民享有的权利有些还没有完全实现。中国改革开放30年之后,存在的主要问题已经不是有没有法,而是有法却没有完全的法治、有宪法而宪法没得到完全实施。
(二)我国宪法实施存在的主要问题
1982年宪法颁布实施以来,在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等方面基本上得到实施,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主要表现在:我国现行的整个国家机构都是按宪法组建起来的,宪法为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提供了基本原则和法律依据,宪法推动了国家民主政治的发展,宪法实施带来了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建立和法制的繁荣。
但是,我们也应该承认我国宪法并没有得到很有效的全面实施,宪法的最高法律地位没有得到应有的位置和得到实际的承认,我国宪法实施的现状说明违反宪法的现象还存在,宪法在实施中还存在着很大的问题,归纳如下几点:
1.宪法实施的监督保障存在问题:
我国虽然也有宪法监督制度,也就是说有违宪审查制度、有宪法、立法法、监督法等相关法律,但是实际上还没有形成行之有效的宪法监督体制。60多年来,我国宪法监督机关从来没有对任何一部生效的法律中的任何一个条款公开进行过合宪性审查。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很多,而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在于,我们缺乏承担宪法监督职责的专门国家机关或机构。要有效监督宪法实施、展开对法律、法规的合宪性审查,没有专门的国家机关或高层级专门机构肯定是不行的。“没有监督制度,宪法就是没有牙齿的老虎;没有牙齿的老虎是没有威力的。” 宪法实施的监督保障问题如果不解决,那我们的国家就不可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法治国家,我们的良法难以落实。
2.领导干部缺乏法律意识,阻碍了宪法实施:
当前我们还有相当多的领导干部习惯于靠行政手段、靠政策办事,而不习惯按法律思维和法律方式办事,有的领导干部甚至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破坏宪法和法律。党政不分的弊端也给宪法实施带来困难。
因此,宪法的实施,离不开领导干部法律思维和法律方式的培养和形成。
3.宪法意识没有广泛的深入人心:
当前,我们中国公民的宪法意识非常的淡薄,中国公民的合法合宪权益受到侵犯的时候,我们很少或者说几乎是想不到用宪法来保护自己的权利。许多人对宪法的基本内容、公民的权利和义务还搞不清楚,宪法不如“红头文件”和领导人的讲话的观念还普遍存在,甚至还有很多公民认为宪法还不如一些普通的法律有效。
其实,宪法首先是一部法,它不但和其他法律一样也应该具有规范性、操作性、可诉性,而且,宪法的法律效力最高。因此,需要下大力量开展对宪法的宣传学习,宪法也是一部可以实施的法律,这样,全民的宪法意识才能得到增强。
三、如何有效保证宪法实施
(一)加强宪法实施需要培养全民的宪法观念
关键词 宪法意识 贯彻实施 宪法
作者简介:李辉、田文姬,内蒙古呼伦贝尔市委党校。
中图分类号:D60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6.11.217
长期以来,我国宪法一直被看作是很虚的东西,虽然违宪的事情很多,却得不到纠正。宪法没有权威,是长期以来存在的一个问题。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发布的《公报》中有12次提到“宪法”,强调宪法的权威和作用,说明在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宪法地位回归本位;“依宪治国、依宪执政”要求一切权力行使都以宪法为依据,一切公民权利都依宪法来保护,一切治理活动都在宪法框架内进行,没有任何超越宪法的特权。“依宪治国和依宪执政”要求全面实施宪法,把宪法实施落实到实处。
一、全面实施宪法的重要意义
(一)强调宪法实施的重要性是源于我国的历史经验教训
在建国后的第一部宪法即1954年宪法中,人民民主也是放在第一位的。可是,宪法颁布实施仅四个月,就开始了全国范围内的批判胡风文艺思想运动。1957年的反右斗争扩大化,把宪法明文规定的一些原则,都当成错误的东西进行批判。1959年,又撤销了司法部、监察部和国务院法制局。这是中国法制建设的一场大浩劫。1958年开始的“大跃进”造成的破坏性后果也是非常罕见的,给国民经济带来极大危害。到1966年又爆发了持续十年之久的“文化大革命”,给党、国家和全国各族人民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在政治、经济、思想、文化等领域,都造成了巨大的破坏。所以,制定一部好宪法并不一定必然实现依宪执政。宪法还需要我们认真努力地去实施。
(二)宪法实施是依法治国的首要任务,也是国家稳定的基础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制定所有其他法律的依据,宪法又直接关系着公民的根本权利和利益。只有宪法得到实施,其他法律才有可能得到良好的实施,公民的权利才能得到根本保证。只有保证宪法的权威与尊严,确保其根本大法的地位不动摇,才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真正的把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宪法的实施还是国家稳定的基础。我国宪法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 只有宪法得到全面有效实施,才能保证人民行使当家做主的权利。也只有人民拥护国家和政府了,国家才会有和谐、稳定、安康。
二、我国宪法实施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我国宪法实施的现状
列宁说:“宪法是一张写着公民权利的纸。”我国宪法规定了很多公民应该享有的基本权利,比如说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权利;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的权利;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权利;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的权利;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的权利;人民有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权利等等。但是目前,宪法明确规定的公民享有的权利有些还没有完全实现。中国改革开放30年之后,存在的主要问题已经不是有没有法,而是有法却没有完全的法治、有宪法而宪法没得到完全实施。
(二)我国宪法实施存在的主要问题
1982年宪法颁布实施以来,在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等方面基本上得到实施,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主要表现在:我国现行的整个国家机构都是按宪法组建起来的,宪法为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提供了基本原则和法律依据,宪法推动了国家民主政治的发展,宪法实施带来了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建立和法制的繁荣。
但是,我们也应该承认我国宪法并没有得到很有效的全面实施,宪法的最高法律地位没有得到应有的位置和得到实际的承认,我国宪法实施的现状说明违反宪法的现象还存在,宪法在实施中还存在着很大的问题,归纳如下几点:
1.宪法实施的监督保障存在问题:
我国虽然也有宪法监督制度,也就是说有违宪审查制度、有宪法、立法法、监督法等相关法律,但是实际上还没有形成行之有效的宪法监督体制。60多年来,我国宪法监督机关从来没有对任何一部生效的法律中的任何一个条款公开进行过合宪性审查。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很多,而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在于,我们缺乏承担宪法监督职责的专门国家机关或机构。要有效监督宪法实施、展开对法律、法规的合宪性审查,没有专门的国家机关或高层级专门机构肯定是不行的。“没有监督制度,宪法就是没有牙齿的老虎;没有牙齿的老虎是没有威力的。” 宪法实施的监督保障问题如果不解决,那我们的国家就不可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法治国家,我们的良法难以落实。
2.领导干部缺乏法律意识,阻碍了宪法实施:
当前我们还有相当多的领导干部习惯于靠行政手段、靠政策办事,而不习惯按法律思维和法律方式办事,有的领导干部甚至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破坏宪法和法律。党政不分的弊端也给宪法实施带来困难。
因此,宪法的实施,离不开领导干部法律思维和法律方式的培养和形成。
3.宪法意识没有广泛的深入人心:
当前,我们中国公民的宪法意识非常的淡薄,中国公民的合法合宪权益受到侵犯的时候,我们很少或者说几乎是想不到用宪法来保护自己的权利。许多人对宪法的基本内容、公民的权利和义务还搞不清楚,宪法不如“红头文件”和领导人的讲话的观念还普遍存在,甚至还有很多公民认为宪法还不如一些普通的法律有效。
其实,宪法首先是一部法,它不但和其他法律一样也应该具有规范性、操作性、可诉性,而且,宪法的法律效力最高。因此,需要下大力量开展对宪法的宣传学习,宪法也是一部可以实施的法律,这样,全民的宪法意识才能得到增强。
三、如何有效保证宪法实施
(一)加强宪法实施需要培养全民的宪法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