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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对刑讯逼供的检察监督是其公诉环节的重要职责,然而监督不力的问题尤为突出。因此,有必要完善对刑讯逼供的检察监督机制,使其更加明确、规范、科学。首先,要明确检察机关的监督机制对刑讯逼供的防范;其次,要规范现行检察机关对刑讯逼供的监督;再次,要实行科学的检察监督机制,以起到"兜底监督"的作用,从而杜绝刑讯逼供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