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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我丈夫是一家家装公司的装修工。三个月前,公司安排他去拆墙,但他没有遵守公司"自上而下拆墙"的操作规程,而是从下往上拆墙,致使墙体整块倒塌将他砸伤,落下了九级伤残。事后,我丈夫要求享受工伤待遇,才得知公司从未给他办理过工伤保险,而且公司以他违反操作规程为由拒绝作出赔偿。请问,公司的理由成立吗?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