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同居关系解除彩礼返还问题的探究

来源 :城市建设理论研究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goodcat13579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当今经济快速发展的社会大环境下,青年男女的同居生活现象已普遍,由于未经政府登记,这种同居关系解体的随意性大大增加,从而导致解除同居关系引起彩礼返还的纠纷大量增加,也给社会带来诸多的不安定因素。彩礼是现阶段很多地区还普遍存在的一种社会现象,特别是在文化知识缺乏的农村,婚前给付彩礼的现象还相当盛行,已形成了当地的一种约定俗成的习惯。
   目前,对于家庭婚姻纠纷中的彩礼问题,我国的《婚姻法》没有具体的规定,如何处理,尚无明确规定可循。2004年4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作出了如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此条规定所坚持的基本原则是在决定彩礼是否返还时,以当事人是否已经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的。即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收受彩礼一方应当返还彩礼;给付彩礼后如果已经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只是在第(二)、(三)项的情形下才支持当事人的返还请求。此条司法解释为处理婚约财产纠纷和离婚纠纷中发生的彩礼返还提供了法律依据,但对于彩礼的性质、彩礼的返还范围及返还比例等一系列问题并未作出明确规定。
   一、同居关系的含义及形成的情形
   对于同居关系的表述究竟含义是什么,一直没有一个统一、明确的认识。从不同的角度出发,包括广义的同居关系和狭义的同居关系。本文讲的是狭义的同居关系,是被赋予了特定含义的同居,是两个异性者以性和爱为基础而共同生活、居住而形成的关系,且强调“夫妻”性生活内容。
   1、自由恋爱形成同居关系。在共同生产、共同劳动中,由于不断的接触,相互之间产生爱慕之情,倾泻自己的感情,继而发展到同居生活,甚至生了孩子。
   2、逃避计划生育政策形成同居关系。在农村,还有相当一部分家庭经济状况处于中游或者中下游阶层,为了逃避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社会抚养费,简单的举行结婚仪式或者外出旅游结婚,既使生了孩子也不补办结婚登记手续。
   3、迫于彩礼给付或收受彩礼形成同居关系。有些男方由于给付女方大量的彩礼,已造成家庭经济吃紧甚至债台高筑,如要解除婚约还怕女方不能退回彩禮,而在无奈之下举行结婚仪式形成同居关系;女方由于收受了男方大量的彩礼,已用于家庭生活,如要解除婚约又无力退回彩礼,而在无奈之下举行结婚仪式形成同居关系。
   4、经男女一方或者双方关系密切的亲戚介绍订婚,订婚后发现对方不是自己想象的伴侣或者另有新的意中人,但迫于家庭和亲戚的压力,不敢提出解除婚约,即使提出解除婚约家庭和亲戚不同意,不敢再与家庭抗争,而在无奈之下举行结婚仪式形成同居关系。
   未经政府登记而举行结婚仪式同居生活,但这种同居关系有悖法律规定,再者有些同居生活后二人并不和谐,即使生育了孩子,也不愿与对方补办结婚登记手续,这种同居关系十分不牢固,更容易引起解体。无论同居生活时间长短,只要解除同居关系,都要涉及到男方要求女方返还彩礼的问题。
   二、彩礼的含义及性质
   彩礼,也称为聘礼等。这种以结婚为目的而于婚前给付彩礼的行为,大部分发生在婚约阶段,《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对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形下发生的彩礼返还纠纷的处理已作了明确的规定,但对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举行结婚仪式同居生活情形下发生的彩礼返还纠纷的处理并没有作出规定。而这种情形下发生的彩礼返还纠纷在我国现阶段、在某些区域还普遍存在,如果没有法律的规范和保障,将会引起很多家庭矛盾和社会问题,进而威胁到全社会的和谐和稳定。
   三、彩礼的范围
   解除同居关系、离婚、婚约财产纠纷案件往往都涉及彩礼问题,处理此类奇纠纷时,如何正确辨析彩礼范围显得尤为重要。由于农村传统习俗的原因,缔结婚姻的过程郑重而繁琐,礼尚往来贯穿于缔结婚姻的全过程,男方给付女方的财物数量和名目众多。哪些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彩礼呢?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我们认为,按照当地习俗,凡是以结婚为目的给付的大额现金、金银饰品、摩托车、电车及电器等贵重物品均为彩礼。一般是指通过媒人给付的财物,平时双方及家人的相互赠与不属于彩礼的范围。
   依据彩礼的表现形式不同,可以分为“金钱彩礼”和“贵重物品彩礼”两类。金钱彩礼是指在订婚和举行结婚仪式前的这段时间,男方通过媒人给付女方及其家人的聘礼,数额往往较大。对于平时男、女方及其家人、亲属相互之间的金钱赠与,数额较小,不属于彩礼。贵重物品彩礼主要是指金银饰品、摩托车、电车、电器及家具。在婚约期间,男女双方相互往来,由一方给付另一方或者双方相互给付的烟、酒、食品、化妆品、少量衣物、礼尚往来的小额礼金及专用物品,包括按习俗进行相亲、订婚、换帖、举行结婚仪式的请客酒席费用等则不属于实际意义上的彩礼。
   四、彩礼请求权的主体
   在中国的传统习俗中,儿女的婚姻被认为是终生大事,一般情况下,彩礼由父母一手操办,送彩礼也大都由父母陪送或者代送,且多是从家庭共有财产中支付;收受彩礼的一方多由父母代收,用于家庭生活。而在诉讼中大多数也是由当事人本人和父母共同起诉。同时,对于被告主体资格的确定问题也应引起注意,在实践中,诉讼方也通常把对方当事人的父母列为共同被告,要求他们承担连带责任,笔者认为这种做法是可取的。在习俗中,一般是父母送彩礼,也是父母代收彩礼,即使由本人亲自接收,也会将彩礼交由父母掌管和用于家庭生活。所以,将当事人父母列为共同被告并无不妥,实为可取之处。
   五、处理同居关系彩礼返还纠纷案件的意见或建议
   1、关于案由的确定。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在诉讼中是定婚约财产纠纷还是定同居关系析产纠纷,说法不一,也是一个值得探究的问题。笔者认为,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同居期间没有共有财产的,案由应当定为婚约财产纠纷;同居期间有共有财产的,案由应当定为同居关系析产纠纷。
   2、处理同居关系彩礼返还纠纷案件的意见或建议。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同居前男方按当地的风俗习惯给付女方的彩礼,同居生活后,在双方解除同居关系时,男方要求女方返还彩礼该如何处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均没有规定。而在实践中有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是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处理,即给付的彩礼应当返还。理由是因为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第二种观点给付的彩礼原则上不予返还,只是在一些特殊情形下才支持当事人的返还请求。第三种观点是根据《婚姻法》的立法原意和农村习俗酌情返还。理由有四:其一,《婚姻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实现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婚姻自由即男女双方以感情为基础的真实意思表示,而不是以金钱为基础。其二,《婚姻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该条仍是体现婚姻男女平等,不能以金钱为婚姻是否缔结的条件。其三,在一定区域的农村,男方按照约定俗成的农村习俗给女方一定数量的彩礼,已被公众所接受。此类纠纷有相当一部分经媒人、亲属或者村干部调解,根据同居生活的时间长短、彩礼数额大小、多少以适当返还而结局,且能达到即时过付皆大欢喜的效果。其四,参照衡平原则,酌情返还彩礼既能保护男方的合法权益,又能保护女方的合法权益,并且达到社会稳定和家庭和睦的效果。笔者同意第三种处理观点。因为它比较符合我国现行的司法现状和现实的社会生活,也符合《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及立法精神。
其他文献
摘要:城市形态学参数,有组成城市形态元素的一组变量组成,用来监测城市形态的变化,也可以应用于城市设计。对指导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它具有宏观的稳定性和微观的动态性。目前,国内学者对城市形态参数的研究还没有形成共识,对城市形态参数进行研究很有必要。  关键词:城市规划;城市形态;形态参数;综合参数    参数,字面上理解是可供参考的数据;一定范围内变化的数。它一般有一组数据或变量组成,用来
期刊
摘要:城市建筑景观能够反映一定历史时期人们的经济价值、精神价值、伦理价值与美学价值。本文介绍了沈阳这座东北地区的中心城市,历史悠久,文化底蕴丰厚,在其形成和发展过程中,受不同文化和经济影响下形成的建筑景观以不同的方式留存至今,体现在城市建筑景观的发展更新过程之中。不仅反映了不同时期的建筑文化特点,同时还反映出北方寒冷地区的气候特点。  关键字:城市建筑景观 文化 地域    国际现代建筑协会(CI
期刊
摘要:为了避免洪涝灾害,我国在河流的防洪设计改造中运用了很多的新技术、新手段,本文对河道护岸的类型、实施方法以及其中的生态护岸进行了分析,并以护岸技术在新平县平甸河以及昭通市冷水河河道防洪改造中的应用为例介绍了护岸工程的应用以及重要意义。  关键词:河道、防洪、护岸  河道是避免洪水灾害的有效通道,可以在夏季汛期进行泄洪,同时还能够与闸门、水库等协作降低河流的洪峰水流量,达到滞洪错锋、缓解堤坝压力
期刊
摘 要: 为了使景观绿化工程施工能满足设计意图,确保质量,又同时能利于检查监督,笔者结合工程实践,阐述了绿化施工中的一些注意要点及相应的处理措施。  关键词: 施工要点;木苗种植;注意事项;处理措施    一、 施工组织与实施  1.1熟悉图纸:明确项目定位及设计意图。根据工程施工的任务量、施工要求、预算项目的具体定额等编制施工方案、安排施工计划。  1.2结合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技术力量、准备好施工
期刊
摘要:  以往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只限于绿地率、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园绿地等指标,而这些指标不能反映出整个城市的绿地系统的空间布局及结构和功能之间的关系。本文通过对上海市松江区绿地景观生态现状广泛细致的调查、分析,将针对这一现状提出绿地景观生态规划,即以景观生态学理论为基础,绿地系统规划为手段,以定量分析为依据,从空间上统一规划、统筹布置公园绿地、附属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及其他绿地类型,尤其是公园
期刊
摘要:随着电子信息时代的不断发展, 办公空间的需求也越来越大, 办公设备配置也日趋完善, 创造出高科技、高品质、高效率的办公空间是这个信息时代的特殊标志。文章论述了办公空间设计的要求和室内系统化设计的概念, 阐释了办公空间室内系统化设计的内容。  关键词:办公空间;室内系统化设计;人性化    On the systematic design of interior office space  A
期刊
很多学生在地理学习中虽然付出了不少时间与精力,但却换不来令人满意的成绩。究其原因,学生在在头脑中不能形成清晰的地图表象,地理空间观念模糊不清,我们地理教师和学生在教学过程中忽视了地理学科的独特性和地理知识的空间分布特点,学生学习效率低、图文分家、地物移位、死记硬背等不良现象仍然存在。由此也可以看出学生地理空间感的建立在地理教学过程中的重要作用。  一、学生地理空间感的建立之教法  (一)、充分运用
期刊
【摘 要】:改革开放以来,林业部门在面临着许多新的发展机遇的同时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本文分析了永兴县林业产业现状,从生态文明的角度为切入点探讨了永兴县生态林业产业发展对策。   【关键词】:永兴县 生态林业产业发展问题对策     一、永兴县生态林业产业发展现状  (一)大力实施重点工程,林业生态体系趋于完备。近年来,永兴县先后组织实施了退耕还林工程12.17万亩,区划界定国家生态公益林56.7万
期刊
摘要:校园滨水景观作为校园整体环境的一部分,具有非常突出的作用,在位置和功能上考虑,优秀的校园滨水景观一般具有长远的生态效应,能满足同学老师的日常生活休息,而且能在一定程度上营造出独特的文化氛围和意境,故在校园建设中要着重考虑滨水景观的设计。  关键词: 大学校园 滨水景观 探析    随着教育规模的不断扩大,高校的建设也日新月异,随之兴起的各大高校也纷纷建立新的校区,但是让人感叹建校速度快的同时
期刊
高中地理是中学学科教学体系中一门特殊学科,它知识内容复杂,综合性强,与其他学科间横向联系密切 。这种密切的科际联系对于全面提高地理教学质量、全面发展学生素质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一、加强科际联系的意义   高中地理学科教学系统是学校教学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通过教师、学生、教材等各要素间的相互联系、 相互促进的教学过程来完成地理教学任务,实现地理教学目的。因此加强高中地理科际联系,从教师来说,可
期刊